今次高院上訢庭對黃之鋒三人加刑的判決,由上訴法庭副庭長楊振權、上訴法庭法官潘兆初和彭偉昌三名法官合議,長達64頁的判詞主要由潘兆初操刀,但楊振權和彭偉昌法官加上短短的評語,也收一針見血之效。
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法官指出,假以自由行使權力為名,而實質是破壞公共秩序及公衆安寧的行為,會導致社會陷入混亂狀態,對社會的進步和發展有嚴重的負面影響,亦令其他人士無法行使其應有的權力和自由。如該情況未能有效制止,則甚麼自由、法治都是空談。
楊官話風一轉,提到「香港社會近年瀰漫一鼓(股)歪風,有人以追求其心目中的理想或自由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力為藉口而肆意作出違法的行為。有人,包括一些有識之仕,鼓吹『違法達義』的口號、鼓勵他人犯法。該等人士公然蔑視法律,不但拒絕承認其違法行為有錯,更視之為光榮及值得感到自豪的行為。該些傲慢和自以為是的想法,不幸對部分年輕人造成影響,導致他們在集會、遊行或示威行動時隨意作出破壞公共秩序及公衆安寧的行為。 本案是一宗表現上述歪風的極佳例子。」
楊官口中的「有識之士」,顯然是指戴耀廷,因為戴耀廷自2013年開始發起佔中運動時,就大力宣傳他所謂「以法達義」的理論。2013年1月戴耀廷接受媒體訪問,被問及法律學者比誰都明白犯法的後果,為什麼公然叫人犯法?戴耀廷說,「我不覺得這件事與我的法律學者身份有衝突」,如果法律只是有法必依,一味死跟條例,「只是對法治低層次的睇法,工具式、機械式」。他自己的書就說到,「若法律本身就不公義,守法只會淪為社會不公義的助力而已。有了守法的道德,法律的不公義才有機會被揭露出來,使法制能作出修正」,更高的這個層次,超越條文,叫做「以法達義」。報道指戴耀廷當時逐字鏗鏘地說:「所以違反不義的法律以達到公義,是符合法治的做法」。
戴耀廷到如今還到處推廣他的法治理念,話法治有4層,第1層是有法可依,第2層是有法必依,第3層是以法限權,第4層是以法達義。
但今天上訴法庭副庭長楊振權的判詞如當頭一棒,告訴所有人,那些所謂以法達義、違法達義的理論,完完全全是錯的。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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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偵破詐騙政府「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的案件,揭發《蘋果日報》前記者、Channel C幕後金主陳X行透過做大「銷售額」等手段呃足2000萬貸款,並短時間內挪作己用,而非用作公司營運用途。
據悉,涉案公司報稱業務包括媒體製作、科技、物流及工程公司,是次警方行動中涉詐騙金額最高900萬元的公司(即每間公司申請百分百特惠貸款上限),其中最惹人注目的是 Artview Media Production,該公司旗下主要業務是營運本地網上媒體 Channel C。
網上流傳「Channel C」員工內部WhatsApp對話。
翻查資料,以前《蘋果日報》記者為班底的網媒Channel C多次傳出財困,2023年6月更宣稱公司資金僅夠營運1個月,呼籲讀者付費訂閱及在網上眾籌。早前有媒體披露,Channel C不僅拖欠員工薪資及將員工炒魷,管理層更把籌得及本應用於營運的資源挪作己用,致使公司資金周轉不靈。另有報道顯示,多名Channel C前員工於網上發文控訴被欠薪,亦有前員工向勞工處報案追討欠薪,明言不願和解。
警方早前懷疑Channel C欺騙政府取得政府「百分百擔保貸款計劃」的借款,但卻沒有向員工支付工資。經調查發現,Channel C未在公司註冊處或商業登記署註冊,但與涉案媒體製作公司Artview Media Production共用辦公室。
儘管Artview Media Production的唯一董事兼股東是另一被捕人,但陳X行是背後的控制人,因為陳是該公司的銀行帳戶授權簽署人之一。除了這家公司,陳X行亦是數個涉案或關聯公司的唯一董事兼股東和銀行帳戶授權簽署人。
「百分百擔保貸款計劃」是政府在2020年疫情期間推出、以紓緩中小企營運壓力的計劃,由政府作擔保,每家合資格中小企業的最高貸款額為27個月的員工薪資及租金總額或900萬港元,以較低者為準;申請要求為須提交財務文件證明公司單月營業額下跌最少三成。
為符合百分百特惠貸款資格,即單月營業額要比前季度(3個月)的平均營業額下跌至少三成,陳X行及其妻子透過從其關聯公司帳戶、或陳的個人帳戶先轉帳來誇大Artview Media Production、「臥龍」兩間公司的「銷售營業額」,以增加兩間公司相應參考期的帳戶餘額。3個月後便停止轉賬,令帳目上的「營業額」看起來下跌超過三成。
警方調查發現,這些突然增加「營業額」根本並不涉及實際營運,大部分是來自關聯公司或陳X行個人帳戶的轉移。隨後不久,增加的「營業額」大部分從這兩間公司帳戶重新轉出至陳和陳持有的另外兩間與案關聯的貿易、物流公司。
據知,陳X行在成功取得貸款後,短時間內即提走現金,或將部分貸款轉至其個人或名下公司的銀行賬戶,以應付私人財困及個人得益,而非用作申請貸款時承諾的公司營運用途。
另外兩間涉案公司萬佳技術工程有限公司、納爾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亦是其中兩名被捕人,他們同樣代表公司申請貸款。惟有人在申請文件中,偽造銀行月結單及出入賬紀錄,製造公司有實質營運的假象。消息指,有理由相信今次涉案公司、被捕人士係團伙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