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朋友到樓下茶餐廳用膳,他明明想吃牛肉飯,卻說錯了牛扒飯。結果,飯上了枱,他亦吃得津津有味,而且還愉快地結賬付款。出了門口才醒覺吃錯了飯,而牛扒飯比牛肉飯貴五元。他馬上回頭向餐廳追回那多付的五元。店主拒絕發還,大家來評一評,道理在那方呢?
以上故事純屬虛構,如有類同,實屬故意。
最近教師「升錯職」,教育局向教師追討多發薪金一事,與上述故事一樣荒謬!不要忘記,教師也只是打工仔一名,跟所有打工仔一樣,誰不渴望升職加薪?好不容易得到上司推薦,獲得晉升機會,誰還會去質疑所屬單位是否有該職級空缺?再說,單位內是否有職級空缺,也不是被升職者所過問得來。好了,升職後,工作比之前繁重了,責任比前重大了,打工仔都無怨無悔地承受下來,因為他的付出在月底發薪時會得到回報的。這是一場貨銀兩訖的「交易」。
僱主在接受了打工仔多年的努力及勞力後,再告訴他,當初的升級是錯誤的,要求退還多付的薪金,這跟上面故事的消費者有何分別?他自己要求餐廳提供牛扒,並且已經吃完,卻要求只付牛肉的價錢,不知道這是甚麽的邏輯?
假如上述邏輯能夠行得通的話,一眾無良僱主不就可以以經理的職級和待遇,聘請一般文員。然後三數年後再告訴他,當初的職級攪錯了,要求他歸還多發的人工。在僱主而言,這豈不美哉?
教育局要求教師回水一事,放上法庭裁决,恐怕局方的勝算也不大。
杜聽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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