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戰場蔓延到教育界,反對派除了力爭在9月立法會選舉奪取35+議席外,亦力圖將影響力伸展至學校。據悉在香港擁有龐大學校網絡的浸信會聯會(旗下學校以浸信會、培正或培道命名),其會長羅慶才牧師試圖以常務委員會名義,推薦親反對派人士加入浸信會聯會旗下各校做校董。
由一群教師及家長組成的民間團體「救救孩子」,聲稱接獲浸信會聯會屬下學校的家長求助,力阻親反對派人士加入作校董。
「救救孩子」代表到浸聯會理事會會場投訴。橙新聞圖片
浸信會聯會辦公室本周二(7月7日)召開理事會會議,「救救孩子」多名代表到場,發起人柯朝暉要求浸信會聯會會長羅慶才牧師回應有關投訴,及停止讓散播仇恨人士進入校董會,以免阻撓國安教育。他認為若推薦反政府深⿈人士加入浸信會聯會旗下各校,以便日後繼續其政治宣傳⾏為,此舉極可能觸犯香港國安法,違背其中第9條及第10條有關校園要推行國安教育的條⽂。
浸聯會理事會會羅慶才。時代論壇圖片
根據《香港國安法》第9條指明香港應當加強維護國家安全和防範恐怖活動的⼯作。對學校、社會團體、媒體、網絡等涉及國家安全的事宜,特區政府應當採取必要措施,加強宣傳、指導、監督和管理。
第10條則指明香港應當通過學校、社會團體、媒體、網絡等,開展國家安全教育,提高香港居民的國家安全意識和守法意識。
浸聯會理事會常委會建議替換屬下學校校董的秘密名單,有*者為常委會建議的修改。
據高人指出,過去30多年,浸聯會屬下的學校校董名單,都是由中小學及持續教育部提出一個推薦名單,給理事會整體通過,理事會通常不會修改就通過。
今次中小學及持續教育部已提出一個推薦名單,但會長羅慶才牧師,就先在理事會常委會另外提出校董名單,想在理事會通過。這份常委會的名單,推舉多人進入屬下學校的校董會,其中主攻培正小學管委會9個席位,擬加入4個深黃人士做校董,包括林海盛、張金城、李樹甘及李慶汕。
在周二晚召開的浸聯會理事會上,有人提出反對常委會名單企圖安插人員到旗下學校管委會做校董的建議,改變了多年行之有效的程序。今屆各屬下學校的校董名單,乃經中小學及持續教育部多番討論、仔細研考,再經部員一人一票投票選舉而產生。當晚林海盛和李慶汕亦有獲提名,已獲選在某些學校服務,亦有在投票中不獲支持而落選。而羅慶才會長亦有份參與投票,陳培輝副會長在場列席監票。而今他們四人以理事會常委會成員身份,試圖推翻部內選舉結果,並不合理。
結果在爭議聲中,會長羅慶才主動撤回該動議。
浸聯會理事會會羅慶才一直反對逃犯條例和國安法,他在6月29日還在浸聯會網頁發表「會長的話」,提到「國安法雖然未立,但自由就已經受限」。但文章在6月30日已在網站下架,過往數篇刊登在網頁的「會長的話」亦已消失。他承認因國安法立法令他想到將文章下架,「始終不想自己的文章影響到浸信聯會。」
今次羅慶才暫時偃旗息鼓,但家長組織不會停,他們十分擔心子女入讀的學校校董會進一步改組後,黃絲校董更多,會變得更政治化,而培正小學作為名校,具風向標作用。所以他們會正式向教育局投訴,要求教育局開file調查。他們也會致函國安顧問駱惠寧反映關注。
順便一提,無獨有偶,今年香港中文大學校友評議會選舉亦掀起波瀾,7月10日截止遞交校友投票登記表格,並將於7月18日選舉。民主派屯門區議員盧俊宇、九龍城區議員李軒朗將參選常委、本來元朗區議員張秀賢想參選主席,但遞表過了時未被接納。泛民如能成功入閘中大校友會評議會,有機會改變中大校董會格局。今次兩大陣營吹雞動員,預料競爭非常激烈,估計投票亦會創新高。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天進行第112天聆訊。政壇高人話,估唔到今天的內容相當爆,可以說係開庭以來最精彩的一天,而且還是出現在黎智英自辯階段。
Ariel嘗試還原了黎智英和他的辯護律師,以及法官的對答,俾讀者「欣賞」一下。辯方在庭上播出一段影片,係 2020 年 9 月 3 日「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節目,黎於節目提到林卓廷等人因「721事件」被捕,「說明這個地方完全沒有法治,沒有黑白,沒有是非」,又指「現在這裡是警察城市」。
辯護律師:「警察城市」是什麼意思?
黎智英:「警察城市」是指警察可以做任何事,警察有權凌駕法律。
法官杜麗冰:是什麼凌駕法律?你的意思是「警察擁有超越法治的權力,那意味著他們可以做任何事?」
黎智英:這是你的詮釋。不是可以做任何事,但他們有權凌駕法律。
法官李運騰:你是否指警察的權利大過法律,但他們守不守法是另一件事?
黎智英:是。
法官李運騰:你是否指警察不會遵守法律,但他們可以選擇守法?
黎智英:是的,我不是指所有事情都這樣。
法官李運騰:那為何你說警察有權,就一定無法治?
辯方再展示黎智英於2020年7月6日在Twitter發布的帖文,內容指「律政司司長稱警方有合理懷疑便可作拘捕。意思是指無須犯罪證據,僅憑警察的想像就可以作拘捕。這是什麼法治?香港已成為警察城巿?」並附上相關的《蘋果》新聞連結。黎在庭上承認帖文是由他撰寫,稱他認為合理懷疑不足以作出拘捕。
法官李運騰:首先,這個是你寫的,還是Simon Lee寫的?
黎智英:我寫的。
法官李運騰:那應該可以在WhatsApp看到。
黎智英:hashtag不是我寫的。
辯護律師:但WhatsApp中你用了「警察城市」,你是否真誠相信,「有合理懷疑」即毋須任何犯罪證據便可逮捕人?
黎智英:我不認為「合理懷疑」便可逮捕人。
法官李運騰:不論在回歸前或後、《香港國安法》生效前或後,香港的法律制度一直是警方有合理懷疑便可拘捕疑犯,不關《香港國安法》事,而英國亦沿用相同做法,所有奉行普通法的地區都一樣。
辯護律師:你知道嗎?
黎智英:我不知,我只是提及兩個議員被捕的事。
辯護律師:這是之前,(發帖時)是7月初。
黎智英:這是在拘捕前?好的。
辯護律師:你回應的是律政司司長的言論,即蘋果的報道。忘記兩個議員被捕的事,你當時是否真誠相信合理懷疑等於無實質證據?
黎智英:聽了法官這麼說之後,我想我誤會了。
法官李運騰:也就是說你這麼說時因為你被誤導?
黎智英:是,我自己造成,我的無知。
辯護律師:你是否真誠相信合理懷疑等同警察的純粹幻想?
黎智英:當時是,但是錯誤的。
⋯⋯
法官杜麗冰:你一直稱要說出事實和真相,為何公開發言批評「不合理拘捕」前,沒有先向律師查問,以「合理懷疑」作逮捕是否合法?
黎智英:我受到報紙內容的誤導。
法官杜麗冰:你指的是《蘋果日報》的報道?
黎智英:是。
法官李素蘭:是司長的言論讓你有這樣的結論嗎?
黎智英:不是,報紙這麼說的,所以我以為是正確,我不知道「合理懷疑」可以是拘捕某人的基礎。
辯護律師:你有沒有看過該篇報道?
黎智英:我想有的,否則不會那麼寫。
辯方於是再展示《蘋果日報》相關文章,黎智英澄清:我不是被這篇文章誤導,是我無知,我的假設不合理。
辯護律師:所以你不是被這篇文章誤導,而是?
黎智英:被我自己的無知誤導。
⋯⋯
法官李素蘭:你說你無知,但問題是你看完了整篇文章之後,為何你還說自己無知?
黎智英:我沒看過這篇文章,所以我現在才知道這篇文章沒有誤導我,這完全是我無知。
法官李素蘭:但你之前說有看過這篇文章?
黎智英:我沒有。
法官李素蘭:剛才問你發帖前有沒有看過這篇文章,你的答案是「有」。
黎智英:我沒有說「有」。
辯護律師:之前問你有沒有看過那篇,你說「我想」我看過。
黎智英:我沒說有,只說我想我有,否則我不會這麼寫,剛才只是假設自己看過報道受誤導所以寫了帖文,現在才知道自己沒看過,最終搞清楚這篇文章沒有誤導我。
如今還未到控方盤問黎智英的階段,相信好戲還在後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