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昨日(8月26日)拘捕民主黨林卓廷及許智峯。反對派議員昨晚召開記者會,大力批評警方。不過記者會有一個細節,都幾有趣。
在記者會中,張超雄先是用中文講到「(因為拘捕事牛)不可能再和特區政府共事,要重新考慮是否『留任』議會時」。
張超雄(後排右1)和毛孟靜(前排右2)出席記者會。
張超雄這樣一說,等如說他們退出未來一年的立法會,記者就把注意力集中在這方面,大家都關注反對派是否留任。但接着到毛孟靜用英文回答問題時,她馬上說「若議員們全數離開了議會,笑到最後的會是林鄭特首」。
可能張超雄也意識到他之前的講話偏離了大隊,他再以英文回答問題時說:「是特區政府過了我的底線」。意即是否「留任」只是他個人的想法,不代表整個反對派。
或許毛孟靜的態度,更代表反對派的看法,其實大家都想留底,希望9月做的民調,能做出一個支持他們留在議會的結果。所以張超雄卻然說出擬退任抵制的話,毛孟靜就要馬上澄清,以免反對派的支持者形成「不留任」的氛圍,影響9月民調的結果。
立法會議員有10萬元月薪,等如120萬年薪,加埋實報實銷津貼有400百萬。以「鄺神」鄺俊宇為例,剛買了1100萬的樓,孭下大筆樓債,隨時每月要供樓4、5萬,若然不做議員,那有錢供樓? 所以張超雄突然話要「落車」抗議,真係嚇到其他人跌落地。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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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被告黎智英在首天出庭自辯,便自爆了其「外部聯繫」中的千絲萬縷人脈關係,當中牽涉的「英國線」人物,包括與在控方案情和庭上證供中經常出現的「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及前港督彭定康等。黎亦承認,曾捐2萬英鎊(約20萬港元)予「香港監察」。
首先,黎智英在庭上指,經由朋友認識羅傑斯(Benedict Rogers),兩人的關係長達8年,因對方曾回應其文章,二人遂透過WhatsApp聯絡。黎智英更承認曾捐贈2萬英鎊予「香港監察」,因他覺得這個組織「做了一些對香港有意義的事」。
黎智英透過羅傑斯,認識另一位英國政治人物,就是英國上議院議員奧爾頓勳爵(Lord David Alton),黎稱在倫敦與對方曾見過一次面。奧爾頓勳爵帶他到英國國會,之後兩人曾茶敘。而奧爾頓勳爵曾於2019年11月到香港參加區議會選舉「監選團」,兩人曾在酒店見面,而該「監選團」亦是同案另一位從犯證人、「重光團隊」成員李宇軒作供時曾提及自己曾參與。
翻查資料,控方曾在庭上播放羅傑斯主持的YouTube訪談節目片段,羅傑斯指奧爾頓勳爵為「香港監察」贊助人之一。而節目中,奧爾頓勳爵指當時他計劃與60名資深政客向英國國會呈交聯署信,建議若港人人權遭侵犯,英國應保障所有港人有第二公民身份,又提到前港督彭定康及英國前外相聶偉敬發起反對《香港國安法》的聯署聲明。
第三位黎智英提及的英國政治人物,是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Luke de Pulford),他正是奧爾頓勳爵的助手,曾陪同來港觀察2019年區議會選舉,但黎智英指,當時他不認識裴倫德,二人亦未曾討論過政治議題,但對方曾找他欲在《蘋果》刊登文章,而黎就把裴倫德的文章轉發給《蘋果》時任副社長陳沛敏等。
至於裴倫德是「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 IPAC)的執行董事,黎辯稱他不知道有此組織,僅在從犯證人李宇軒在庭上作供時,才首次聽聞。
最後一名黎智英提及的英國政客,是前港督彭定康。黎庭上表示,1997年香港回歸前,已認識彭定康,但自言「不敢稱對方為朋友,因對方為港督」。而回歸後,兩人亦曾見面數次,每次見面均透過「中間人」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或羅傑斯接觸對方。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黎亦承認曾邀請彭定康作其訪談節目的嘉賓。
辯方大律師亦曾在庭上提及,一位英國金融家比爾布勞德 ( Bill Browder ) ,因為根據控方從犯證人李宇軒供稱,比爾布勞德對幫助推動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有興趣,裴倫德遂安排比爾布勞德與當時的「重光團隊」日本線聯繫。惟黎自辯時稱,不認識比爾布勞德或日本眾議院議員菅野志櫻里,他不諳日語,與另一位從犯證人陳梓華會面時,對方亦沒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