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寂了一年的恐暴,再次在香港拉響了警笛。
一名五十歲男子在銅鑼灣用刀刺傷一名28歲警員,之後施襲者用刀刺向自己胸部,當晚送院搶救後不治,事件引起全城震驚。
所幸執勤警員經醫護全力搶救,情況已轉為穩定,繼續在醫院治療。
保安局長鄧炳強第一時間探望受傷警員,並向傳媒表示事件定性為“孤狼式”本土恐怖襲擊。
這個定性,相信毫無懸念,任何一個有正義感的市民,對於用武力施襲警察,或者攻擊路人甲乙丙,都不會“仁慈”地認為,暴行者是因對社會不滿,其行為可被寬恕。
偏偏香港就有不少這樣的人,頭撞南牆還是不回頭,竟把兇徒塑造成“烈士”,加以英雄化。
這種美化暴力的行徑,將推動更多有極端思想的人效法,以更激烈手段傷害他人,對社會貽害極大。
正如執法長官所言,在背後鼓吹暴力的推手,可說“滿手鮮血”,執法當局必須對他們窮追猛打,公眾也應齊聲譴責,將之消滅于萌芽階段。
崇尚恐襲者的人,到底吃了多少迷幻藥?又是因為什麼,可以推動“孤狼”因政治上的不同政見,義無反顧,走上殺人以及自殺的絕路?
總結一下,社會上大多數意見認為,是這兩年形成的網路鼓吹平台,不斷煽動對政府、對社會強烈不滿,在年輕人的心底種下仇恨,一有機會就潑上助燃氣體,誘騙他們甘當一隻撲火飛蛾。
香港這次發生的“孤狼”式恐襲,向市民和政府敲響了警鐘,在全球蔓延着各式恐襲的大環境下,香港不會獨善其身,現在需要的是做好兩方面的工作。
第一,要立法“清潔”網路的暴力言論。
從2019年黑暴發生後,各種煽惑、鼓吹暴力、呼籲襲警等信息,特別是編造太子站“死人”燒屍、警察強姦被檢控的女大學生等令人髮指的假新聞,以及起底警察及家人的信息,無不是來自網路。
即使發生的這起襲警案件,仍有網民以“烈士”、“勇者”等稱呼施暴者,完全是顛倒黑白美化事件。
這些事態表明,香港政府應立即對網路暴力、網路煽動等違背社會人倫、社會道德的規則行為,進行立法打擊。即使是亡羊補牢,也應不失時機地堵洞。
網路世界如吸水海綿,各式各種的內容,很容易吸引無知少年沉浸其中。
過去對網路管控未敢觸碰,
一是言論自由大於天,委屈於一些煽動性媒體的威懾,擔心觸動香港的“核心價值”;
二是僥倖認為惡性事件屬偶發性,嚴重程度不及2019年發生的暴力行為,因此許多蛛絲馬跡被忽略了,鼓吹暴力的網路言論,已由萌芽長成了小樹。
香港是一個崇尚法治的地方,依照《刑事罪行條例》第九條和第十條列有煽動意圖罪,任何人通過網路鼓吹或煽動恐怖活動,屬極嚴重罪行,是可以繩之以法的。
今天,正值國安法頒佈一周年之際,政府與民間都有責任主動滌蕩網路污垢,並借此成為教育市民的一個活生生案例,讓大家明白制定港區國安法絕不是“杞人憂天”之舉,必須使這條重要法律堅實落地,香港才有長久的安定。
第二,對暴力恐怖主義,要窮盡手段予以遏制。
恐襲不會因一事一時而有所收斂,相反一旦被美化後,有如Delta(德爾塔)新冠病毒一樣,對青年人的傳染具有傳播力快、載毒量高的特點。
“英雄”是青少年的美好追求。但不同的價值觀對“英雄”的演繹很不一樣。
極端主義者、邪教鼓吹者就是以這類名詞,誤導無知青少年走上極端暴力的違法路上。而且,這類現象具有全球性、宗教性。
英國就曾有一案例,一位英國女士受極端伊斯蘭教影響,投奔了塔利班恐怖組織,當她生活走投無路時,主動提出回歸英國誕子。但被英國政府拒絕,理由是擔心她回國後傳播極端恐怖主義思想,並在英國擴散、蔓延。
面對這類意識形態,對照外國的經驗,政府除了加強宣教外,必須依法採取強硬打擊措施,將這些行為消滅在萌芽中,攔截在學校和家庭的門外。
如果對恐襲者仁慈,那就是對市民的犯罪,將威脅香港的安全和秩序,威脅每一位希望安居樂業的香港市民。
這裏沒有中間道路可選擇,沒有“人權”“自由”的空間,打擊、打擊、再打擊是唯一的選擇。
既然執法長官指暴力推手已“滿手鮮血”,執法當局必須對他們窮追猛打,社會大眾也要發出強大的聲音,喚醒仍沉迷在“英雄”迷幻中的無知青少年,力挽他們回頭是岸,避免車毀人亡的下場。
銅鑼灣發生“孤狼”式的恐怖襲擊,絕不是偶然事件,是2019年黑暴的延續,只是由過去公開與政府和警隊對抗,轉而為分散式、幽靈式、突襲式地出現。
這兩天有人直接或間接認同這種行為,包括所謂悼念、獻花等。
政府及一些建制派的頭面人物,對這些現象不可掉以輕心,當前還不是高唱“大和解”曲調的時候,鬥爭遠沒有結束,必須窮盡一切手段,包括法律的、輿論的、校園教育和家庭引導等全方位動員起來,聲討和遏制暴力的發生。
還香港一個太平世界,喚香港新的獅子山下精神。
簡思智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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