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日前已到手,全家人開開心心外出吃晚餐兼買了些禮物,碰口碰面的人面口都寬容咗。在商場的大電視,一大班人齊齊睇奧運賽事,氣氛是緊張、刺激又開心,仲見有片段係財爺陳茂波用了消費券、在酒樓請市民食蝦餃,氣氛一流,很有以前大時大節的感覺,全城也添了一層愉快感...消費券嘅魔力真係超出想像。

財爺在酒樓請市民食蝦餃,氣氛一流,很有以前大時大節的感覺。

財爺在酒樓請市民食蝦餃,氣氛一流,很有以前大時大節的感覺。

不過,今天卻有幾個朋友都在 Whatsapp 傳來這麼一則訊息,嚇到我個心離一離:

有朋友在 Whatsapp 傳來這麼一則訊息。

有朋友在 Whatsapp 傳來這麼一則訊息。

 就連老婆的姨媽和姑姐都突然很恐慌,因為老人家嘛,都是用八達通,收到「首期」的消費券,在超市買了些現金券,貪佢有折扣優惠兼且可以留返日後慢慢用(當然超市現金券都有限期!)。她們也收到朋友傳來的同樣訊息,即時擔心自已是否能順利在十月一日收到第二張消費券。

親戚朋友都奔走相告,大家半信半疑卻又暗自擔心。後來看到政府有回應,才放下心頭大石。

「市民可以消費券於接受支付寶香港、八達通、Tap & Go「拍住賞」及WeChat Pay HK作付款方式的本地零售、餐飲和服務業商戶的實體及網上店舖消費。市民不會因為以消費券購買有關店鋪的某類商品而影響他們收取消費券的資格。但任何預繳式消費均涉及風險,市民購買任何商店的現金券時須瞭解其細節詳情。」

其實,政府透過電子錢包發放消費券,都是鼓勵市民在本地消費。即使是用來買現金券,錢還是付了給商戶、流入了本地的經濟體系,同樣達到了消費券的目的。只是消費者的購物彈性,便因買了現金券而局限於某一商家了。而且,現金券其實也有限期的,一唔小心過期,就得不償失了。

如果說這是今天消費券的一大謎團,我在今天內被問了好幾次的消費券另一疑團是:見好多人已用緊消費券,但我還未申請,是否已經截咗止?還能申請嗎?

現在申請還未遲,截止日期是8月14日,快去登記,親身體驗下消費券嘅魔力呀!

現在申請還未遲,截止日期是8月14日,快去登記,親身體驗下消費券嘅魔力呀!

我是心胸廣闊的人,對於平時看似很精明、但今天卻這樣問的朋友,能給予無限包容的。朋友,現在申請還未遲,消費券的截止申請日期是8月14日。換言之,還有一個多星期的時間俾你去登記。朋友,就拜託,別等到8月14日的23:59才登入系統,我也希望你能成功登記,有機會親身體驗下消費券嘅魔力,並在領券後請我吃飯呀!!




容義用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