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理解雙方的差異,放下個人得失」這句說話出自一般政客口中並不稀奇,但出自一直挑動社會分化、煽動黑暴、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並已畏罪潛逃英國的通緝犯羅冠聰口中,未知市民會有何反應?

多個所謂「在英港人組織」早前在英國曼徹斯特合辦所謂的「港殤遊行」,當遊行結束後,其中一個搞手組織「曼徹斯特真香港人協會」發表聲明,圖文並茂譴責有人在集會後,在街頭縱火及破壞公物,質疑做法或令英國人對港人產生壞印象。而另一組織隨後反駁,聲稱遊行期間只是焚燒過五面中國國旗,事前已知會現場的英國警員,更否認有人毀壞公物云云。事件變成「羅生門」,兩批所謂的「同路人」針鋒相對,一直儼然以亂港頭目自居的羅冠聰遂在社交網站發表上述說話,試圖「打圓場」。

已畏罪潛逃英國的通緝犯羅冠聰。

已畏罪潛逃英國的通緝犯羅冠聰。

不論破壞事件孰真孰假,其實並不重要,關鍵是一眾涉事者的反應。老實說,作為遊行搞手之一,看到和平遊行演變成暴力示威,怕連累個人或組織要負上刑責,害怕令英國政府及當地民眾對香港人反感,甚至影響到自身的移民機會或居留簽證等,割席保平安的做法實在不難理解。這也證明亂港分子經常掛在口邊的所謂「齊上齊落」,根本就是騙人的謊話。利益當前,有人「叫人衝,自己鬆」;面對刑責,亂港勢力頭面人物紛紛畏罪潛逃,留下一眾暴徒成為棄卒。即使「走佬」到英國,「手足」也會因為自身利益而割席。最令筆者大開眼界的是,原來亂港分子都知道暴力示威有問題,為何「修例風波」期間,大批暴徒破壞公物和港鐵站設施、攻擊目標店舖,甚至對不同政見的市民施襲,亂港分子卻沒有發聲譴責?

示威者焚燒中國國旗。

示威者焚燒中國國旗。

退一步說,即使遊行沒有破壞行為,焚燒中國國旗亦是獲英國警方「批准」,筆者不禁要問,暴徒當日在香港視法律如無物,肆意在街頭縱火、投擲汽油彈、襲擊警員,如今的囂張氣焰去了哪裏?為何到了英國就變成「乖乖仔」,願意「警民合作」?願意按程序向英國警方申請舉辦遊行?回想起黑暴期間,亂港分子種種違反法律、針對及誣衊警方的言行,很難理解他們對同樣會採用必要武力制止暴徒的英國警方,為何會採取截然不同的態度。

英國示威活動。

英國示威活動。

當然,亂港頭目羅冠聰的變臉技術更高超,否則怎能說出「要理解雙方的差異」這番說話?當日有部分溫和「泛民」曾用同一番說話勸阻亂港分子,但可曾有人聽得入耳?若然當初願意「要理解雙方的差異,放下個人得失」,與政府就修例問題展開理性務實的溝通,而不是瘋狂抹黑中央及特區政府,挑動社會分化,唆使部分市民不信任政府,又怎會爆發持續逾年的「修例風波」?

英國「收留」亂港分子,最終會否自食惡果,相信不久後就會有答案。不過話說回來,一些亂港分子千方百計討英國政客的歡心,讓英國繼續「收留」他們,但羅冠聰之流又能否確保,英國他日不會將他引渡回香港?筆者還是奉勸一句,別對英國有太多幻想,你們未享受到所謂的「自由」之前,可能已成為脫歐和新冠疫情下的犧牲品了。

原文刊於《大公報》2021-10-16




王俊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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