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2月29日大批市民於旺角及太子附近聚集,悼念831事件半周年,一名警員在豉油街被示威者包圍襲擊,被人脫去頭盔等。3名男子分別被控襲警、意圖襲警等3罪,25歲文員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襲警罪,裁判官鄭念慈判刑指男文員先出手先施襲,警員倒地仍不止息,雖然沒有用刀等物,但仍有使用雨傘,終判囚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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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官指案發時比較動盪,有多人參與施襲,而25歲文員許俊偉先出手先施襲,警員倒地仍不止息,雖然沒有用刀等物,但仍有使用雨傘,致警員多處受傷,以12個月為量刑起點。
鄭官認為被告雖有悔意,但案情十分嚴重,為免引起漣漪效應,法庭須發放強烈訊息,絕不姑息襲警行為,遂依認罪扣減3份之1刑期,判囚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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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案發當晚旺角太子有「831事件」悼念活動,警車到場巡邏驅散人群,至山東街彌敦道交界下車追趕。警方跑入洗衣街後有警員跌下裝備落單,許俊偉遂率先上前施襲,有人用雨傘攻擊,警員遂用警棍抵擋,惟寡不敵眾倒地,期間再跌下頭盔,警署拔槍示警遂群眾四散。驗傷後發現警員前額、手肘和手腕等有受傷,左腳外足踝骨折。
裁判官鄭念慈判被告監禁8個月。資料圖片
被告25歲文員許俊偉承認於2020年2月29日在旺角西洋菜南街近豉油街附近與其他不知名人士襲擊偵緝警員34731;24歲升降機技工張家培被控於同日同地意圖襲擊偵緝警員34731;39歲物理治療助理方智勇被控於同日同地偷竊一個警察頭盔。
大批警員驅散示威者。資料圖片
2019年6月9日,一名男督察於立法會外驅散示威者期間,遭33歲男社工腳踢頭部,眼角受傷;男社工事後承認襲警等罪判囚4個月。男督察前年入稟向男社工索償至少20萬元,在對方缺席下勝訴。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法官羅麗萍評核賠償額為44.6萬元,指示威者惡毒猖狂加劇情感傷害,加批10萬元懲罰性賠償;原告告假7個多月期間,雖然獲支全額薪金,惟未能加班工作喪失加班津貼,再批出14萬元加班津貼賠償。
原告曾志安,被告丘子樂,入稟狀指,2019年6月10日凌晨約12時19分,被告連同其他,在立法會公眾活動區外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原告,而使他蒙受損失。
判詞指,原告稱案發後不時頭痛、頭暈、疼痛加劇和疲倦,雖然自2020年2月起復工,然而其體能受到影響,在去年初升職體能訓練時,頭痛等影響尤其嚴重,及至後來慢慢紓緩。法官指,原告事後迅速康復,醫療證據顯示腦震盪後只有輕微傷勢,接納其證供,應申請就痛楚失去生活便利批出賠償20萬元;原告受一群示威者殘忍施襲,其惡毒猖狂加劇情感傷害,而示威者帶來的死亡威脅引起原告驚憤,屬嚴重藐視執法人員,故加批10萬元懲罰性賠償。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原告告假7個多月期間,雖然獲支全額薪金,惟未能加班工作,喪失紀律部隊加班津貼,考慮到其隊員在示威浪潮期間,每月各自加班了75至130小時,平均每人每月105小時,每小時津貼為174元,7個多月加班津貼總額約為14萬元,羅官遂再批出14萬元加班津貼賠償,以及6000元深圳醫療費用,原告合共須賠償44.6萬元,兼付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