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美國中期選舉的戲碼是一個「螳螂捕蟬,黃雀在後」 的有趣局面。共和黨雖然很大機會成功控制眾議院, 但特朗普支持的候選人並無大面積極地取勝,被對手譏笑「 紅色海嘯」並無出現。由於民主黨對這次選舉的期望太低, 原本預計會大敗,如今只是小敗,已值得開香檳慶祝了。
特朗普是策動這場共和黨狙擊的最大搞手, 不過令他最頭痛的不是共和黨沒有大勝,而是共和黨的44歲佛州州 長德桑蒂斯,不但成功連任,且取得近六成的選票, 大幅拋離民主黨對手大約20個百分點。 德桑蒂斯因此被視為特朗普在2024年總統大選的最主要競爭對手 。
很多人看美國政治,都抱持著和美國東西兩岸精英同樣的態度, 不喜歡特朗普,所以就大力吹捧德桑蒂斯的勝利, 是一種理性的回歸,或者是民粹政治的失敗。
其實,民粹政治之風,早已吹遍美國政壇。無論是民主黨或共和黨, 一心想上位的政客,都是民粹政治的寵兒。例如民主黨人、 餐廳待應出身的科爾特斯(簡稱AOC)亦都成功高票連任。 現在新人不搞點民粹,能夠勝選,已是傳說中的神話。 德桑蒂斯的從政軌跡很典型,他原是一個形象非常健康的傳統政客, 是一種「美國夢」的代表。他來自意大利移民家庭,母親是護士, 父親是電視收視率調查裝置的安裝工人。而德桑蒂斯文武全才, 高中的時候,是少年棒球聯盟的成員,考入耶魯大學讀歷史系, 成為耶魯大學棒球隊隊長。在耶魯畢業之後, 他做了一年歷史科教師,之後考入哈佛法律學院,於2005年以優 異成績畢業。他是律師,亦曾在美國海軍服役,之後踏足政壇,在3 5歲之年已成為佛羅里達州的聯邦眾議員。
當你細察德桑蒂斯的政見,他是一個典型的右派民粹政客。 他堅定地支持反移民的政策,今年9月就玩出很出位的一招, 作為佛羅里達州州長,他叫州政府用包機將50個委內瑞拉人為主的 非法入境者, 由德州聖安東尼奧送到麻省波士頓南區的馬薩葡萄園島, 這是當地著名的豪宅區,也是民主黨的根據地。 德桑蒂斯批評美國執政民主黨人偽善, 指他們不用承受南部地區非法移民湧入的苦楚, 所以才會同情非法移民。 德桑蒂斯用包機運送非法移民到對手家門口的做法, 共和黨的激進選民自然大為受落。
德桑蒂斯其他的政策,都是典型的極右派策略, 他也善於挑動文化戰爭,例如限制校園談論LGBT等同性戀議題, 他又多次評擊美國抗疫權威福奇的抗疫政策, 這些都是民粹主義者最喜愛的政見。又例如反墮胎,今年4月, 他簽署了一項法案,佛州婦女在懷孕15個星期之後禁止墮胎。 佛州禁止墮胎的限期原本是24個星期。當時, 佛州法庭一度判定法案違憲。德桑蒂斯上訴成功, 相關的墮胎法律在今年7月5日起生效。 佛州反對這個法律的人仍然期望最高法院可以推翻這條法令,但是, 由於特朗普當政時撤換了相當部份最高法院法官, 最高法院由保守派法官把持,要推翻德桑蒂斯的反墮胎法令, 難度很高。
選舉過後,從大方向而言,美國的右傾民粹主義當道,和「白左」 的支持者的衝突會更激烈。當然,從特朗普的角度, 更不想有人成為他總統大選的挑戰者。 所以他聲稱德桑蒂斯若參選總統大選,將會損害共和黨, 德桑蒂斯也會有很大的麻煩。 特朗普似乎在暗示他手上有德桑蒂斯的黑材料。
美國的選舉政治,就是在泥潭裏打滾,德桑蒂斯的選舉成功, 或者令反對特朗普的傳統精英出了一口氣, 但如果以為這是理性主義的回潮,就真是開玩笑了。
盧永雄
「35+」顛覆案審訊歷時3年半,最後45個被告認罪或被判罪成,「首要分子」戴耀廷判刑最重,判監10年,其餘被告分別被判入獄4年2個月至7年9個月不等。外界有人覺得判刑判得輕,但亦有人覺得判得重,我就認為判刑符合預期,可以全面審視這個案件的判決意義。
第一,「非暴力不可免責」。在顛覆案件中,鏡頭前的暴力容易理解,亦易於舉證。例如有人被拍攝到在公眾場所使用暴力示威,甚至掟石縱火等,就很易起訴入罪。但一些鏡頭後的顛覆行為,不但難以舉證,亦不易入罪。而西方相關法律亦不斷出現變化,以往西方法律有關罪名,包括叛國、煽動叛亂等,由不限於以使用暴力作前提,後來慢慢收窄定義,皆因當年西方白左思潮流行,全力推動捍衛人權自由思想,對國家安全和公眾安全的注意不足,在相關法例中逐步加入暴力作為前提去劃界。
例如香港在2003年的23條立法,那個所謂的「剝牙版本」,都是受這種思潮影響,相關罪行最後加入「武力或煽動使用武力」的前提,大大收窄了有關法例的規範範圍和阻嚇力。不過,美國在2001年發生911恐襲,接著在下一個十年又出現大量城市佔領運動,美西方「針唔拮到肉唔知痛」,到自己覺得痛的時候,就大力收緊法律限制,大量反恐和增強保障國家安全的法例出籠,很多都不再限於使用暴力作入罪前提。
以英國在2023年7月通過的修訂版國家安全法為例,就加入了控制外國勢力的條文,增設「外國影響力登記計劃」,凡經外國政權授意從事政治影響力活動的個人或組織,必須登記,否則即屬違法。這種法例亦是完全沒有進行暴力煽動活動的前提。香港的2020年版《香港國安法》中的「顛覆國家政權罪」,指明任何人「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即屬違法。法例規定即使並無使用武力,但涉及「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已經犯法。
以「35+」的謀劃涉及的手段並非暴力,但其顛覆政權的性質則非常惡劣,法庭在定出被告量刑起點的時候特別提到,已經考慮到整場「35+」謀劃性質並非暴力。清楚說明所謂「非暴力」,並不是逃避刑責的擋箭牌。
第二,危害國安必究必懲。在互聯網的世界,有大量的顛覆行為起初只是以十分隨意的方式提出,然後雪球越滾越大,最後一發不可收拾。如今的新世代,很多人對自己的行為後果並無認真思考,當然不能排除有部分人是經過思考後有意冒險,但在「35+顛覆案」中,法庭已經清楚指明,不能以相關顛覆政府謀劃的「不可能性」作為求情理由。部分被告指「35+」謀劃必然失敗,希望藉此獲法庭輕判。不過,主審法官李運騰已經舉例說明,假設有人想下毒毒殺別人,即是他是施放的毒物不至於致命,但都不可以減輕意圖毒殺他人罪行的嚴重性。所以無論計劃是否可能達致相關謀劃,亦足以判罪。
試想一下,在2019年之前網上有大量的港獨宣傳,有些帖文甚或以戲謔的方式出現,但「35+」案判決已經清楚告訴這些人,謀劃的「不可能性」不可以作為求情的理由,這些顛覆政府或分裂國家的宣傳,很可能可以入罪。
第三,罪責刑相適應。看看「35+」案的判刑,量刑輕重主要和兩個因素有關,1. 量刑起點。量刑起點高,判刑亦都會重。相關罪行嚴重性分了3級,包括「首要分子」、「積極參加者」和「其他參與者」。雖然即使案中首犯戴耀廷都說自己是「其他參加者」,而這個類別的判刑是3年以下,但法庭判決所有45名被告都不是「其他參加者」,至少都是「積極參加者」,而戴耀廷等4人更加是「首要分子」,整體上所有涉案者都定了較高的量刑起點。
2.認罪。犯人認罪一般可以獲扣減三分之一的刑期,如果作為從犯證人更加可以獲得更加大的扣減,可能可以高至扣減一半的刑期。案中首犯戴耀廷在審訊前就認罪,所以他的量刑起點雖然是15年,但扣減三分一後,最後判刑10年,所以判辨不同案件的刑罰輕重,和被告有沒有認罪有很大的關係。
總的而言,案中45名被告的判刑,大體上是罪責刑相適應。另外需要留意的是,在《維安條例》生效之後,所有觸犯國安相關罪行者,入獄後即使行為良好,都不可以獲得像一般扣減三分一刑期,即所謂扣減「坐監放假」的刑期,所以「35+顛覆案」的被告,判幾多就要坐幾多。
結論是,「35+顛覆案」顯示,特區法院9依法獨立審訊,展示高度的專業性和公正性,亦展示了即使非暴力的顛覆謀劃,亦完全可以入罪判刑,彰顯了香港的司法公義,有效阻嚇其他人不要輕易想去顛覆國家政權。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