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年內摸胸非禮最少8名女童 27歲小學男教師認12項非禮罪判囚23個月

社會事

年內摸胸非禮最少8名女童 27歲小學男教師認12項非禮罪判囚23個月
社會事

社會事

年內摸胸非禮最少8名女童 27歲小學男教師認12項非禮罪判囚23個月

2024年06月21日 23:08 最後更新:06月22日 02:21

一名小學男教師在天水圍某校內非禮8名女學生,包括趁女學生舉手發問時摸胸、及把女學生叫到教師桌前摸胸等,女生們把經歷告訴社工而揭發事件。男教師早前承認12項非禮罪,在區域法院被判監23個月。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辯方今進一步求情時,指心理報告顯示27歲被告沒有戀童癖,他已有悔意及希望向受害者和家人致歉,希望法庭輕判。被告沒有案底,他的父親在2018年去世,被告在2020年於教育大學畢業後,進入涉案小學工作,直到案發後被校方辭退,現為食物工廠兼職工人。

暫委法官香淑嫻指,被告在一年內多次犯案,有女童因被告行為而心理受影響、曾起輕生念頭,屬加刑因素,被告自私地破壞了幼童安全成長的環境。法庭早前為案中多名受害女童索取創傷報告,其中女童B有情緒困擾,心理健康受到很大影響及有創傷後壓力症徵狀,曾起輕生念頭,醫生建議B接受心理治療;女童A對男性教師的行為會格外敏感、對成年男性感到害怕及不信任;女童C對自己成為被告目標感到疑惑及質疑是否自己責任;女童D事發前很尊敬被告,對於被告行為感到不解和憤怒;女童X有一段時間對成年男性抱有防備。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法官指案中有一系列加刑因素,受害女童年幼,被告身為教師、犯案屬違反誠信,而且他在一年內多次犯案,並對部份女童重覆犯案,女童B更因事件而受到心理影響;而且心理報告顯示被告有試圖推卸責任及淡化自己罪責,悔意流於表面。法官批評被告自私地破壞了幼童安全成長的環境,考慮到案情嚴重,終判囚23個月。

往下看更多文章

涉巴士非禮15歲少女 警東涌拘37歲男子

2024年06月29日 22:08 最後更新:06月30日 10:35

警方拘捕一名37歲男子,指他涉嫌在東涌一巴士上,非禮一名15歲少女。

警方表示,6月28日早上接獲一名15歲女童報案,指在同日於東涌區乘搭巴士期間,懷疑被一名男子非禮。案件交由大嶼山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四隊跟進。

逸東邨。房委會圖片

逸東邨。房委會圖片

經警方深入調查,大嶼山警區特遣隊人員於同日晚上,在東涌逸東邨拘捕一名37歲非華裔男子,涉嫌非禮,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察總部。資料圖片

警察總部。資料圖片



警方呼籲,如在公共交通工具上遇到或目擊任何風化案件,應盡快向警方報案。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 猥褻侵犯罪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禁十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