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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帖文煽惑他人投白票 前中大學生會會長蘇浚鋒上訴遭駁回

法庭事

轉載帖文煽惑他人投白票 前中大學生會會長蘇浚鋒上訴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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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帖文煽惑他人投白票 前中大學生會會長蘇浚鋒上訴遭駁回

2025年03月03日 22:22 最後更新:23:10

前中大學生會會長蘇浚鋒早前就煽惑他人投白票罪認罪後,就罪行合憲性提出上訴,遭法官駁回。

暫委法官姚勳智。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姚勳智。資料圖片

蘇浚鋒於2021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轉載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的社交平台帖文,被廉署控告一項煽惑他人投白票罪,在原審裁判官裁定條例合憲後認罪、判監2個月,緩刑18個月。蘇浚鋒早前向高等法院以案件呈述方式針對罪行合憲性提出上訴,暫委法官姚勳智下午頒下判詞、駁回上訴。

上訴申請人蘇浚鋒,答辯人香港特別行政區。蘇浚鋒以案件呈述方式提上訴,上訴方指選舉公正在於選出民意代表,而不只是填補席位空缺,蘇浚鋒行為可能會對選民構成壓力,但控方沒有提出任何實際證據,去證明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白票會破壞選舉,並指限制言論自由須有正當理由。

判詞指,上訴方基本上重新提出在原審中作出的法律爭議,並附以一些海外案例,法官認為,不應忽略香港選舉制度的獨歷史和立法背景,正如答辯方所陳詞,蘇浚鋒所違反的《 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27A條,是因應2019年社會動盪嚴重危及香港的穩定繁榮而立法,考慮到此獨特情況,上訴方的海外案例並無參考價值。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判詞指出,上述條例的立法目的是確保選舉的公平、公開和誠實,並防止舞弊及非法行為出現,煽動他人不要投票明顯是不利於一場有效的選舉,更會浪費社會資源。雖然上訴方指不投票只是一種表達對政府不滿的途徑,不應因此限制言論自由,但條例限制的並非是個人選舉、而是煽動行為,故條例有正當目的。

法官亦認為,條例的限制只限於選舉期間,最高刑罰為監禁3年及罰款20萬元亦非過於嚴苛,故條例並未侵害蘇浚鋒的言論自由。

第15屆全國運動會及立法會換屆選舉分別在今年11月及12月舉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表示,政府正研究將兩項宣傳工作一併進行,相信成效更為顯著。

第15屆全運會今年11月舉行。官網圖片

第15屆全運會今年11月舉行。官網圖片

曾國衞在立法會財委會特別會議上表示,相信兩項盛事彼此都有對方的元素,可以在關注全運會的同時,帶出立法會選舉的重要信息,具體宣傳策略正在研究,相信合併宣傳可以相輔相成、相得益彰。

多名議員關注政府如何加強立法會換屆選舉宣傳,以提升投票率。曾國衞表示,投票率受很多不同因素影響,沒有一個硬指標,但政府會繼續大力宣傳已完善的選舉制度,希望市民明白選舉的重要。

立法會。資料圖片

立法會。資料圖片

工聯會議員鄧家彪關注政府會否在機場、東涌設鄰近邊境票站。曾國衞說,政府過去安排鄰近邊境票站成功,會研究議員建議,亦要考慮合適的場地,如有需要稍後會公布安排。

另外,經民聯議員林健鋒關注,政府會否增撥資源,邀請網紅、商界及各界人士說好香港故事。曾國衞表示,說好香港事故是重中之重,會繼續對外宣傳,包括各官員出訪外地,會見各國政要、商界、傳媒及華人團體時,以及各駐海外經濟貿易辦事處透過不同活動,大力推廣「一國兩制」的成功實踐和各種優勢機遇,亦會積極鼓勵不同組織在香港舉辦大型國際活動,邀請世界各地及各界人士到訪香港,以見證「一國兩制」取得的成果。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資料圖片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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