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少婚禮攝影師利用遙控直升機高空俯瞰拍攝,令香港掀起一片航拍熱潮,航拍亦成為廣告公司的生財工具。不過,有業界人士擔心,航拍普及或容易發生「墜機」意外,傷及途人,亦有律師指出,若市民濫用搖控直升機擅闖民居或監獄、軍營及警署等禁區拍攝,隨時觸犯刑事條例,甚至被控入屋犯法罪,以及有侵犯私隱之嫌。
據《東周刊》報道,婚禮攝影師Pat,早在去年七月以四萬元購入兩部航拍直升機,至今已為十多對新人拍攝。本港婚禮大多在市區進行,因此Pat每次出動前,必先安排同事負責疏散人群,以策安全,事前他也參考民航處的「模型飛機放飛」守則,如機場、維港兩岸及石崗一帶等被列為禁飛區,飛行高度不可高於三百呎(約三十層樓高)。
「有次在大埔廣福,飛機升到十七樓,一對新人和成班兄弟姊妹在欄杆對住鏡頭揮手。」惟接近民居,會否擔心被居民投訴侵犯私隱?「我們的目標是新人,不是居民,見到成隊攝製隊,都知是工作而已。」
從事廣告製作公司的陳銘麟和黃耀輝,一年前已利用航拍為商業客戶拍廣告。至今已接獲十多宗航拍生意,所使用的五部航拍直升機,全由陳銘麟親手裝嵌。
民航處發言人表示,任何人使用重量不超過七千克的航拍遙控直升機,除需遵守「模型飛機放飛」守則外,如因鹵莽或疏忽操作危害他人或財產安全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被罰款及監禁兩年。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監獄條例》、《軍事條例》及《警察條例》分別列明監獄、軍營及警署是不准進入的禁區;若擅闖民居拍攝,陸偉雄指,重則被控入屋犯法罪,輕則可被民事控告擅闖私人地方,或有侵犯私隱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