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義上,香港的打工仔女都能享受12至17天的公眾假期,但可以肯定的是,實際上,多數僱員未能盡享公眾假期的福利。因為根據現實政府的安排,只有當公眾假期落在星期日,才會在翌日即星期一安排補假。假如公眾假期當天是星期六,則不會提供額外的補假或補償。
最佳的例子,當然是今年的農曆新年假期。雖然正常打工仔女都可以一口氣享受四天假期,較正常三天假期為多(因年初三是星期日故年初四同樣列入公眾假期)。但是,如果仔細留意日曆的話,便會發現屬於公眾假期年初二因為是星期六而沒有安排補假,變相令打工仔女損失一天假期。
在2021年,因為公眾假期是星期六而沒有提供補假的日子一共有四天,分別是農曆新年年初二、耶穌受難日翌日、勞動節和聖誕節。香港的公眾假期一共有17天,換言之,相當於今年接近4份1的公眾假期無故受到剝削。當然,不是每一年都如此不幸,有相對地多的公眾假期出現在星期六,令打工仔女蒙受較大損失。不過,平均而言,每年都有約兩至三天的「星期六公眾假期」(對的,2022年也有3天星期六公眾假期被消失),值得社會關注和檢討。
對於每周上班六天的打工仔女而言,出現星期六公眾假期理所當然可以受惠,然而,五天半工作制向來是社會主流的工作模式,而五天工作制隨著在公務員團隊落實以及社會對工作與生活平衡的訴求日益增長下也漸趨普及。因此,現有做法即假如星期六是公眾假期則不作任何補假或補償的安排並不符合絕大部分打工仔女的利益。
雖然政府沒有就打工仔女每周上班日數進行統計,但是我們仍然可以透過工時統計推算大約的情況。根據2019年由政府統計處進行的收入及工時統計調查,49%的僱員每周工作44小時或以下(估計即五天工作周,每天工作不多於9小時)、31%的僱員每周工作44至52小時(估計即五天半工作周,每天工作8-9小時,星期六上班半天)、餘下20%則是6天工作周。乍看起來,這個推算的結果反映過半數的僱員能夠在現行安排中受惠,不過,必須指出五天半工作周的僱員本來在星期六只是上班半天,星期六一整天的公眾假期反而令他們失去應得的半天補假或工資補償。因此,正確的結論應是現行安排其實僅僅惠及少數的僱員。
在芸芸國家之中,以新西蘭在星期六公眾假期問題上處理最為仔細及公平。為了方便政府及私人機構為僱員安排假期及補償,新西蘭的做法是統一將所有原本在星期六的公眾假期延後至星期一,即星期一的補假才算是正式承認的公眾假期。換言之,即使僱員被要求在星期六上班,也只會被視為一般加班,不會得到額外補償。相反,如果僱員被要求在星期一上班,由於當天才是正式的公眾假期,則該名僱員的待遇將是平日日薪的1.5倍,並可獲得額外一日的補假。
事實上,星期六公眾假期延後至星期一再補假絕非重視勞工權益的西方國家獨有,經常視作香港直接競爭對手的新加坡及其鄰國馬來西亞都有相應安排。而這些國家願意另作安排的原因,就是因為五天工作周已經成為這些國家的主流。以新西蘭為例,由於當地已經訂立標準工時,規定每名員工每周工作時數不得超過40小時,並只有在僱員同意下,僱主才可要求員工加班並須提供額外補償,因此當地每名勞工每年平均工作時數為1,762小時,即每周工時約為34小時,是典型的五天工作周形態。至於新加坡,雖然每周平均工作時數高達45小時,與香港相若,但當地的工作模式是以延長每天工作時數以減少工作日數,使五天工作周早於2014年已經成為當地的主流工作形態。去年,有新加坡國會議員甚至公開呼籲政府應該開始研究四天工作周的可行性。
可以說,香港仍未安排星期六公眾假期延後補假,主要原因是五天工作制在香港仍然未獲全面推行。公務員團隊在2006年開始正式推行五天工作周,跟上國際公營部門趨勢及以先導方式鼓勵私人機構跟隨,但是實施有關工作安排15年以來,正如上述,仍有半數打工仔女仍然未能享受五天工作周。根據政府官員代表在2009年接受立法會議員質詢時表示,只有約33%的受資助機構實施5天工作周,而即使相關數字在近年的確明顯有所增長,但是為數不少的行業及私人企業往往以人手未能配合、增加企業成本等似是疑非的理由而諸多推搪。
可是,如果商界對於五天工作周的顧慮是成立的話,那就不會成為全球主流工作形態,亦不會在香港日益普及。例如商界往往擔心減少工作日數會影響企業的生產力,但是愈來愈多實驗研究反映工時適度減少反而有助提升員工工作的專注和投入程度、並因平衡工作與生活而改善身心健康,減少告假日數等,反而提升工作效率及增加產出。再者,按照新加坡的做法,即是將星期六半天的工作時數平均攤分在星期一至五的上班時間,打工仔女的每周工作總時數仍然維持不變。因此,對於絕大部分商界人士而言,推行五天工作周其實不足為懼。
既然商界的顧慮和抗拒實屬多餘,甚至數據上反映愈來愈多私人機構願意推行五天工作周,那麼,五天工作周遲遲未能在香港全面施行,更大的責任落在政府身上。一方面,面對港人工時過長問題,政府遲遲不願制訂標準工時,甚至一度打算以合約工時曚混過關,反映政府根本不願參考絕大部分先進發達地區的做法,以法律方式規管打工仔女的工時以保障權益,令工時和每周工作日數的問題仍未得到修正;另一方面,過去十多年來,政府除了在公務員團隊中推動五天工作周外,並無任何推廣或鼓勵的措施,呼籲及吸引商界一同實施五天工作周,對於盈利至上的私人企業而言當然沒有太大的誘因作出調整。在2011年,時任勞福局局長張建宗在回應時任立法會議員馮檢基有關星期六補假的貿詢時,更以<<公眾假期條例>>(適用於公營部門、銀行業等,可享有17天公眾假期)和<<僱傭條例>>(適用於一般私人市場機構,可以只提供12天勞工假期)所涵蓋的假期並不相同,星期六的補假安排應交由私人機構與僱員共同協商為由,拒絕從法律層面糾正有關問題,反映政府在對待僱員公眾假期補假一事上毫不上心,敷衍塞責。
其實,即使星期六補假問題與五天工作周或<<僱傭條例>>有關也好,如果政府有意推動改善有關工作安排,大可以參考新西蘭的做法,為五天工作周及非五天工作周打工仔女安排兩種不同的公眾假期安排。換言之,因為星期六的公眾假期延後至星期一,所以五天半及六天工作周人士仍然按照正常上班模式,在星期六上班及享受星期一的公眾假期(星期一上班者則獲1.5倍工資補償)。至於五天工作周人士,則繼續享受星期六的例行休假及額外得到設於星期一的公眾假期(當然,如果星期日同樣是公眾假期的話,則星期二也是補假)。雖然這種安排或多或少造成混亂,但是它有著兩個明顯的好處。一,五天工作周打工仔女不必因星期六的例行休假遇上公眾假期而被剝削一天假期,而五天半工作周打工仔女也不會損失半天的例行休假,建立較為公平的待遇;二,因為五天工作周的待遇進一步提升,打工仔女對五天工作周的職位需求更大,有助向資方施壓使實施五天工作周,改善僱員處境。
當然,總有人,特別是右翼人士會認為其實星期六公眾假期問題不過是一日半天之爭,無須大費周章檢討及改動現有安排。不過,正如筆者在上文指出,星期六補假是每年都會出現的情況,而且平均出現兩至三天。假如一個人工作四十年,相當於整個工作生涯裡損失四個月應該享受的公眾假期。再者,香港打工仔女工作時間冗長,壓力巨大,公眾假期及法定年假較不少歐美及亞洲地區為少,加上本身便處於僱傭權力關係中弱勢的一方,所以對於打工仔女而言,任何合理的權益都應該寸土必爭。更重要的就是,著手處理這個議題,市場才會加快步伐捨棄過時且不符合現代打工仔女期望的五天半工作周,而是向著五天、甚至四天工作周邁進,保障僱員權益及追上國際水平。
2018年中國社會科學院出版<休閒綠皮書>,指出未來全球先進發達國家和地區的主要經濟動力來自消費,所以建議在2030年開始全國實行四天工作周,每周工作時數不多於36小時,以騰空出更多休閒時間以刺激消費及發展經濟。即使經濟水平不如香港的內地都懂得工作與生活平衡的好處和重要性,香港,還要待到何時呢?
黃遠康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