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支聯會」關係密切的「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今年8月被香港警方首次運用國安法《實施細則》附表5的權力,被視為「外國代理人」,要求其提交偵查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有關的資料。該「關注組」負責人之一劉慧卿早前表示已向警方申請延期提交資料,至周二晚(9月21日)該組織宣布本月內解散。
「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表示已啟動自動清盤程序,董事將會辭任。
據「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的社交媒體專頁簡介指,「關注組」成立目的為提倡保障中國維權律師及法律工作者的權利。目前,其社交媒體專頁已刪除。
「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於2007年1月在香港成立,其正副主席分別為何俊仁、劉慧卿。2016年8月,該「關注組」被揭發向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發出資助申請的郵件,據曝光的郵件顯示,該「關注組」藉在中國內地建立所謂維權組織,向NED申請資金資助,項目的目標包括直接聯絡維權律師、培訓學生頭目、製造更多的上訪事件等。
據香港警方掌握的資料顯示,「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華人民主書院」及「香港民主中國陣線」,與「支聯會」及外國組織關係密切。在香港國安法的法律定義下,上述組織均屬於外國或台灣政治性組織在香港的代理人。根據香港國安法附表5第3條,警務處處長如合理地相信發出有關規定是防止及偵查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所需要的,可向某外國在港代理人或台灣在港代理人送達書面通知,規定該代理人在指定期限內向警務處處長提供資料。
今年8月25日,香港警方國安處向上述組織及相關人等發出通知書,要求他們提供警方指定的資料,包括資金來源、活動及成員背景等。在被列為「外國代理人」的組織中,何俊仁擔當重要角色,他同時為「支聯會」副主席、「華人民主書院」董事及「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主席,涉嫌以不同身份串連不同組織,而何俊仁日前宣布辭任上述組織所有職務,並退出有關組織。
而「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在上月接到警方通知書後,曾要求延長遞交資料限期至昨日,得到警方同意。至昨日,該「關注組」宣布解散消息。
法律界人士話,「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雖然已宣布解散,但其法律上要提交資料的責任並未終止,如相關負責人最後拒絕或未有提交資料,仍可能有刑事責任。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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