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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13天 | 黎指示訪問林榮基及彭定康催谷反修例遊行 撥《蘋果》訂閱費支援抗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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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智英案第13天 | 黎指示訪問林榮基及彭定康催谷反修例遊行 撥《蘋果》訂閱費支援抗爭者

      2024年01月19日 12:06 最後更新:07月25日 17:13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19日進入第十三天聆訊。「從犯證人」《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第三日作供稱,黎智英指示張訪問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及前港督彭定康,並作頭版報道呼籲市民上街,催谷2019年4月28日的反修例遊行。

      黎同意以訂閱《蘋果》手續費的3分1支援抗爭者

      更多相片

      2019年的「616」大遊行。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的「616」大遊行。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的「428」反修例遊行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的「428」反修例遊行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前港督彭定康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前港督彭定康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今早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今早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家人到庭旁聽。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家人到庭旁聽。 (巴士的報記者攝)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控方在庭上展示,2019年6月15日由張發送給黎的訊息,提到「就今次出來抗爭的人日後療傷和訴訟,我們可以在三元手續費撥一元出來成立基金協助」,黎回覆:「非常好idea」,張其後再指「民陣已經新成立一個支援反送中抗爭者基金,我們的錢可以給他們運用」,黎再回覆「好的,謝謝」。

      張在2019年7月5日傳WhatsApp訊息予黎,指「截至今日(5日)凌晨兩點,港蘋付費總人數已過三十萬!《蘋果動新聞》升級壹會員人數突破三十萬」;張當時再指:「老闆,每三十萬人付費,我們會推播給讀者,並告知會開票捐三十萬給反送中訴訟基金」。張指,黎批准每3元手續費撥出1元捐助反修例訴訟基金,故「我哋請會計部開票」。

      2019年的「616」大遊行。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的「616」大遊行。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張解釋,《蘋果》網上版在2019年4月1日開始接受免費訂閱,而讀者須以電郵註冊及留下個人資料,黎指示在7月左右開始收取3元手續費,及至9月1日起會收取每天1.68元的費用,訂閱客戶要填報電郵地址及信用卡號碼。張稱,黎智英認為每3元手續費抽出1元去資助示威者醫療和訴訟費,可以鼓勵支持抗爭的人、去願意訂閱網上版《蘋果日報》。

      2019年的「428」反修例遊行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的「428」反修例遊行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指示張以毛筆寫「反送中」大字印製海報 隨報派發 

      庭上再展示黎於2019年6月13日向張傳送的訊息,「星期日遊行泛民想我們印十萬張長幡 35寸長15寸闊,派給遊行人士,給他們從家裏的窗口放出來。紅底黑『反送中』三個大字,請劍虹寫毛筆大字,我會請黃偉強處理。」張指,訊息中提到的黃偉強,是時任壹傳媒行政總監,負責處理印製及其他事務,印製背景應是6月16日舉行的「616」反送中遊行,黎指示印十萬張隨報附送,「應該係夾喺報紙」在遊行當日附送。

      逃犯例暫緩  有示威者自殺 「三罷」長幡沒派發 

      庭上又展示,一張黃底色、寫有「罷工、罷課、罷市、反送中」的長幡,張確認是他傳送給黎的相片,但遊行當日最終沒派發長幡,張解釋,因黎指《逃犯條例》延遲了,且有示威者因《逃犯條例》自殺,「泛民話唔派,李卓人話唔派住」。

      早上小休後,黎智英由原本坐在被告欄內後排,被調至前排,靠近螢幕位置。

      前港督彭定康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前港督彭定康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嫌遊行前「太靜」  著張再想辦法催谷

      控方在庭上又展示訊息顯示,林榮基報道刊出後,黎向張稱報道對遊行有些幫助,但形容情況仍「太靜」,要想想如何呼籲人們上街。張指,黎認為「(氣氛)唔係好熾熱,佢仲想要,所以佢想再想辦法去催谷,畀我感覺佢未夠滿意」。

      黎向張轉發他給予「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Benedict Rogers)之間訊息:「 Tomorrow we’ve anti-fugitive law demonstration. Want to push more people to join. Pan Democrat would like to ask you for a favor, a too-late and unreasonable request. They ask whether you can interview Chris Patten for us to talk about this anti-fugitive Law today?(明天將有反修例示威,想推動更多人參加,泛民主派想請你幫忙,知道請求太遲及不合理,他們想問你今天能否採訪彭定康,談談反修例?)」。

      透過羅傑斯邀彭定康訪談《逃犯條例》

      張指,黎指示他請羅傑斯幫忙,邀請前港督彭定康做訪問談及關於《逃犯條例》,目的是催谷 428 遊行,後羅傑斯向黎發送彭定康對《逃犯條例》的看法,提到「《逃犯條例》為人們帶來恐懼及不確定性」,黎將訊息轉發給張。張指,黎想報道盡快刊出,最終彭定康的訪問於4 月 27 日《蘋果》網上發布,並於翌日報紙刊出。

      休庭前辯方大律師關文渭向法庭提到,黎無法看清在電視屏幕上展示的WhatsApp訊息等文字,又指黎手術後情況惡化。控方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表示,會盡量放大螢幕上文字;法官李素蘭一度建議安排黎坐近螢幕,辯方指明白此舉或牽涉犯人保安問題,最終決定將螢幕內容盡量放大。

      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頭版報道林榮基呼籲港人上街 「唔好詐瞓」

      控方在庭上讀出2019年4月27日《蘋果》A1頭版的林榮基受訪報道文章,開首是「《逃犯條例》修訂殺到埋身,因偷運禁書被中國公安部追緝的前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為了不想成為逃犯,只好選擇逃命。他在佔中九子被判刑翌日隻身出走到台灣,投奔免於恐懼的自由。要永遠離開土生土長之地,他雖然難過,但痛心香港已淪陷,期望『香港人唔好詐瞓』,為了自己及下一代,每個人都要盡一己責任,上街反對《逃犯條例》惡法」。

      文中指:「林昨日抵達台北後接受香港及台灣《蘋果》訪問」,「離港前一天,佔中九子判刑,其中四人入獄。他指『佔中九子應無罪』,台灣太陽花學運與佔中九子的兩種截然不同的判決,已無法令人對香港政治及司法制度有信心。他希望佔中九子要保重身體。香港已淪落,港府已用內地一言堂、橫蠻無理的手法管治香港,強行修訂《逃犯條例》下,他會變成通緝犯,『冇犯法嘅人都會被通緝』,所以他不打算回港」。

      內文亦指:「林寄語港人不要再『食花生』,惡法之下人人自危,他無法參加4.28反惡法遊行,港人要上街。他自己是被壓迫的香港人,無奈下要離開,要抗拒香港及內地政權,就必須站出來,『香港人唔好詐瞓』」。

      張確認文章由他撰寫,而林榮基以過來人身分講述自己「被壓迫、迫住要離開自己屋企,呼籲香港人要出嚟遊行」。法官李運騰問到,上述內容是林的意思,還是張本人的意思;張回答稱,是林的意思,部分說話是直接引述林,如「香港人唔好詐瞓」,因用廣東話引言比較傳神,港人閱讀較有感覺。控方再問及「要抗拒香港及內地政權,就必須站出來」一句,是誰的意思,張指同樣是林榮基的意思,「因林榮基都係想呼籲人上街」。

      今早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今早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指示訪問林榮基 催谷428大遊行

      控方續展示張劍虹與黎智英於 2019 至 2021 年期間的通訊記錄。控方提到,黎於 2019年4月,指示張採訪林榮基,張指林榮基是銅鑼灣書店店長,在國內被拘留一段時間,回港後與律師何俊仁召開記者會,之後被國內通緝。

      庭上展示黎在2019年4月26日的訊息截圖, 當中是香港電台攝影師廖中仁與林榮基的對話截圖,顯示黎曾向廖中仁傳訊息稱「我們會用林榮基的新聞催谷廿八號大遊行,但要做頭條必須有林的電話訪問,請與林聯絡促成此事」,遊行指的是「428 反送中遊行」。

      張指,他回覆黎指台灣同事已在找林榮基及嘗試聯絡,因當時張在台灣公幹,遂由他與台蘋攝影師往訪問林榮基。張稱,完成稿件後,傳送給香港及台灣《蘋果》的同事,當中著總編輯羅偉光盡快在網上發布文章,亦向陳沛敏轉達,黎希望以林榮基訪問做頭條。張訪問前後,亦有向黎匯報。其後《蘋果》刊出「送中例殺埋身 林榮基流亡台灣 臨別呼籲守護香港明日上街」的報道。

      控方申請22日由張在庭上讀出《蘋果》文章及WhatsApp訊息 

      由於下周一(22日)下午為2024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預計當日早上只開庭兩小時,控方遂向法庭建議當日三名法官及黎智英毋須到庭,讓張劍虹當日早上到庭,在控辯雙方律師代表下,利用時間閱讀本案所涉的海量《蘋果日報》文章及WhatsApp訊息,獲三名法官批准。

      黎智英家人到庭旁聽。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家人到庭旁聽。 (巴士的報記者攝)

      穿着皮褸和白恤衫的黎智英到庭後,向家人揮手打招呼,又與其代表大律師關文渭傾談。

      張劍虹在第二日作供中提到,黎智英希望推出《蘋果》英文版目的是走向美國,冀美國讀者成為《蘋果》同美國政治的槓桿,又表明英文版要挑選「偏黃」、Pro-China(親中)的文章;黎又指示要把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與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會面的「重大新聞」做到最大效果,而黎又向張轉述前美領總領事郭明瀚(James Cunningham)的訊息,當中内容顯示郭同樣要求將相關會面的新聞「做到最大嘅效果」。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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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劍虹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周二(3月11日)進行第146天聆訊。控辯雙方已完成舉證,三名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與控辯雙方今討論有關結案陳詞的範圍及適當開庭日期。經各方商討後,最終決定今年8月14日開始控辯雙方的結案陳詞,預料需時8天。

      警方開庭前在庭外查車。(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開庭前在庭外查車。(巴士的報記者攝)

      除控辯雙方需準備其案情撮要外,法官杜麗冰要求辯方律師團隊備妥黎智英出庭作供52日的證供撮要;另法官亦要求控方就勾結罪準備有關英國、澳洲、新西蘭等普通法國家的國安案件相關案例。至於煽動罪,杜官問及針對最近終院裁斷,控方是否會依賴煽暴意圖的部分?控方指,根據終院判決,控方毋須證明煽暴意圖,確認控方會繼續依賴此部分。  

      法官亦指示控方需備妥所有控方證人的證供撮要,辯方則要備妥黎智英出庭作供的證供撮要;另亦要求控辯雙方提交案件時序表,並在時序表中詳列各項控罪的相關證據。

      法官杜麗冰。

      法官杜麗冰。

      另杜官亦關注控方是否會把涉案的《蘋果》內部工作平台Slack紀包括在陳詞內,控方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表示會包括在內;杜官亦指,如控方認為有涉案文章或「Live Chat」節目內容可支持控方案情,應把相關內容節錄下來,讓法官可隨時查閱。

      代表「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的大律師王國豪在甫開庭時申請重開辯方案情,希望呈上文件證明公司沒有定罪紀錄,3名法官質疑是否與案相關,法官杜麗冰指,王有整整一年時間準備,為何現時才提出,又指重開辯方案情,應於公開法庭處理。法官李運騰關注,同類案件一般毋須公司被告證明良好品格。最終王稱,打算於進行結案陳詞時,再申請重開辯方案情,並指有案例提到公司被告的良好品格證明亦重要。

      被告黎智英。

      被告黎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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