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今作供提及,黎支持年輕人抗爭,讚揚他們「為保衛家園而犧牲」,而黎編採指示是「和勇要不分」,認為勇武派打爛店鋪是投入運動。
控方展示《蘋果》的文章,當中包括題為「槍彈狂轟港島 百人受傷被捕 瘋狂警暴迎十·一」的報道,於2019年9月20日刊登。控方問及,此報道如何顯示黎的編採指示,張回應指,此文章呼應黎一直以來支持港人上街爭取民主自由,以及譴責警方以武力鎮壓示威者,合符黎的編採指示。
黎主張「和勇不分」 認為破壞店鋪是投入運動
控方再展示題為「蒙面法掀怒火 全城抗爭還拖」的文章,於2019年10月7 日刊登;「和變勇:是政權逼我進化」的文章,於2019年10月9日刊登;以及「屠龍隊邊緣呼喚 全民勇武三罷」於 2019 年 11 月 15 日刊登。法官李運騰說,報道不等如煽動,每份報章有其編採方針,認為無助控方案情,控方說稍後會再陳詞。
張指「屠龍」相關文章符合黎編採指「和勇要不分,唔好被分化」,法官李運騰問如何理解,張指黎認為「抗爭係要有『和同勇』嘅人一齊去抗爭,需要團結一齊,有力量先可以成功。如果分化會孤立咗比較激進嘅示威者。」
控方續問及「激進」意思,張解釋,當時「好興出嚟暴動、打爛啲舖頭呀」,而黎認為的「勇」則指「有行動嘅勇」,如黎遊行後,目睹「有啲勇武打爛啲店呀,咁佢都係唔覺得係咩一回事,佢覺得啲年輕人好勇囉,好投入個運動。」 法官李運騰再問「屠龍」文章中的受訪者是否可視為黎所想的「勇」?張認為可以。
捐錢可助學生免費閱讀《蘋果》一年 吸引年青人成為忠實讀者
控方展示《蘋果》在2019年11月19日刊登文章《撐學生 抗暴政》,指文章提到「撐學生訂閱計劃」,張指《蘋果》在2019年8月起推行「撐學生訂閱計劃」,籲讀者捐錢,只要有人捐300港元,便可資助一個10至22歲學生免費閱讀《蘋果》一年;張指,黎支持年輕人「出嚟抗爭」,「好讚揚為保衞家園而犧牲」,希望他們成為《蘋果》忠實讀者。控方問及「抗爭」的對象,張稱即反修例、追求民主和「反極權」之類。
上周五(19日)提到香港及台灣《蘋果日報》增加訪談節目(video talk)次數,主要關於反送中運動,目標受眾為《蘋果》訂閱戶及年青人。張劍虹指,因年青人少看實體報紙,傾向以在網上睇片的形式看新聞及獲取資訊,故增加訪談節目可吸引年青人瀏覽《蘋果》網站,希望年青人了解及投入反送中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