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拘捕一名37歲男子,指他涉嫌在東涌一巴士上,非禮一名15歲少女。
警方表示,6月28日早上接獲一名15歲女童報案,指在同日於東涌區乘搭巴士期間,懷疑被一名男子非禮。案件交由大嶼山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四隊跟進。
逸東邨。房委會圖片
經警方深入調查,大嶼山警區特遣隊人員於同日晚上,在東涌逸東邨拘捕一名37歲非華裔男子,涉嫌非禮,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察總部。資料圖片
警方呼籲,如在公共交通工具上遇到或目擊任何風化案件,應盡快向警方報案。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 猥褻侵犯罪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禁十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拘捕一名28歲男子,他涉嫌代友人照顧5歲女兒期間,對女童作出非禮及猥褻行為,並將過程製作色情相片及短片,除了將影像收藏在手機,更曾經在網上發布。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總督察孫伊琪
警方通過情報搜集,得知一名男子在托管朋友的5歲女童期間,涉嫌對該女童作出非禮及猥褻行為,更將過程製作成色情相片及短片,並在網上發佈。警方迅速鎖定疑犯,並於12日以「猥褻侵犯」、「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利用未滿16歲的人以製作色情物品」及「管有及發佈兒童色情物品」拘捕該名28歲本地男子。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總督察孫伊琪
據報被捕男子姓陳,報稱倉務員,與女童父母為朋友關係,已託管女童多年,沒有收取報酬。每次犯案地點均在女童家中發生,女童父母對事件不知情。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總督察孫伊琪指,警方一直以嚴肅及專業態度,處理牽涉兒童性罪行案件,達致保護受害兒童免受進一步傷害,以及將犯案者繩之於法的雙重目標。警方會致力調查網上涉及兒童色情物品的案件,並與國際刑警以及其他保護兒童組織合作,打擊相關罪行。
警方提醒家長,必須要謹慎選擇託管子女的人,亦要時刻注意子女情緒變化,特別是對託管人的反應。若懷疑子女在託管期間受到不恰當對待,一定要立即報警求助。根據法例,「猥褻侵犯」及「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為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