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歲的士司機涉嫌在2020年至2021年期間申請綜援時虛報收入,誘使社署多發放約8000元社會保障援助津貼。被告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欺詐罪,被判2個月監禁,緩刑1年。
辯方求情指被告育有2歲女兒及8歲兒子,案發時因新冠疫情影響而失去工作,感到後悔不已,並已將款項全數歸還,期望法庭考慮被告初犯,沒有任何刑事紀錄,並願意坦白認罪而輕判。
總裁判官蘇惠德判刑指,被告的行為屬於欺騙公帑,雖然金額不算龐大,每月只騙取幾百元,相信是為應付生活所需,因此判囚2個月,緩刑1年。
社會事
42歲的士司機涉嫌在2020年至2021年期間申請綜援時虛報收入,誘使社署多發放約8000元社會保障援助津貼。被告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欺詐罪,被判2個月監禁,緩刑1年。
辯方求情指被告育有2歲女兒及8歲兒子,案發時因新冠疫情影響而失去工作,感到後悔不已,並已將款項全數歸還,期望法庭考慮被告初犯,沒有任何刑事紀錄,並願意坦白認罪而輕判。
總裁判官蘇惠德判刑指,被告的行為屬於欺騙公帑,雖然金額不算龐大,每月只騙取幾百元,相信是為應付生活所需,因此判囚2個月,緩刑1年。
社會福利署即日起推出由關愛基金資助的試驗計劃,向領取綜援的就業殘疾人士,每月發放額外500元就業津貼,為期3年。
社署表示,受惠人士須符合條件,包括正領取綜援並獲醫療評估為殘疾,以及在計算就業津貼的月份,從事有收入工作。合資格人士毋須提出申請,社署會根據電腦記錄,向合資格受助人發出通知書。
有關津貼預計由24年12月底開始發放,款項會按季度以自動轉帳形式,存入用以領取綜援金的有效銀行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