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打風打不停,有網民在臉書專業「奴工處」發文,稱公司日前推出新政策:日後打風如果員工返唔到工,就會被扣除一日AL(大假),無大假就扣當日人工。他問網民公司「咁犯唔犯法」?
指公司無犯法,但無良
帖文隨即引來網民熱議,有網民指公司的新政策是無犯法的,不過就批評老闆太無人情味「佢有良心就唔會諗呢啲X嘢」、「咩庹縮嘢都諗到出嚟」、「無良」等,有人更加建議如「遇上呢啲老細就搵過份工啦」。
網民提醒:從來都冇話打風必定放假
但亦有網民認為要視乎工種而言「無犯法,不過睇行業啦」、「好多工作都係八號甚至九號風球都要如常上班,不上班當然要放年假或放無薪假了」,有網民分享「我公司一直都係咁,仲要貼錢搭的士返去」;亦有人提醒「從來都冇話打風必定放假,只不過僱主需要適當安排」。
新修訂《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工作守則》
而根據勞工處新修訂的《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工作守則》,僱主應按機構運作的需要及人手情況,盡早編定在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須返回工作地點當值的僱員(「指定人員」)名單;僱主並須採取有效措施確保所有僱員知悉和同意有關安排,避免不必要爭議及混亂。
如僱主須安排指定人員返回工作地點當值,首要考慮他們在工作地點的安全。如工作地點因惡劣天氣或「極端情況」有潛在安全風險,僱主應安排他們返回安全地點。而指定人員應按與僱主協定的安排返回工作地點上班、繼續於工作地點當值和下班;如他們在返回工作地點遇到困難,應盡快通知僱主。
而當值津貼方面,就八號或更高信號或「極端情況」下返回工作地點當值的指定人員,僱主應另外發放當值津貼。
僱員解釋合理 不應扣減工資
另外,僱員如根據工作安排而獲准離開工作崗位或毋須上班,工資、勤工獎或津貼應不受影響;而僱員如未能在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依工作安排上班或未能在八號信號、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或其他惡劣天氣警告取消,或「極端情況」結束後準時復工,主管應了解原因,如僱員的解釋合理,不應扣減工資。
如僱員未能提供合理解釋而沒有上班,工資或會受影響,扣減的工資應和沒有上班的時間成正比;如僱員未能根據工作安排的規定返回工作崗位,應先剔除一段他返回工作地點所需的合理時間後,才開始計算他沒有上班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