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新增通緝6名在海外的人士,包括鍾劍華、鄭敬基、劉珈汶、鍾翰林、何良懋、張晞晴,分別涉及煽動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各懸紅100萬元通緝。
六名新增被通緝人士包括:(左上起)劉珈汶、鍾翰林、鍾劍華、何良懋、鄭敬基及張晞晴。警方圖片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表示,鍾劍華的社交平台有一些關於煽動分裂國家的留言,不論是他自己作出的留言,或轉載他人的留言都有,他亦明顯有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包括參加聯署呼籲制裁香港檢控官和法官,這些都是干犯有關罪行的例子。他說如果鍾劍華覺得這些行為並非罪行,最簡單的辦法就是回港面對警方調查。
李桂華。巴士的報記者攝
李桂華又指出,鍾劍華今年5月至6月期間透過不同平台鼓吹「港獨」,並於2020年12月至2023年11月期間,乞求外國是對中國和香港特區進行制裁、封鎖和採取敵對行動,包括聯名要求外國制裁香港國安法法官和負責案件的檢控官,以及要求取消香港經貿辦的特權等。
警務處副處長簡啟恩表示,這批被通緝人士出賣國家和香港,罔顧港人利益,潛逃到海外後,繼續作出危害國家安全和損害香港社會利益的事。
巴士的報記者攝
簡啟恩又說會採取一切措施切斷他們的資金鏈,一定會將他們的戶口凍結,提醒市民不要跟相關人士有任何金錢來往。
保安局局長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所賦予的權力,在憲報刊登公告,指明 7名分別潛逃美國及澳洲,並因涉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而被法院發出拘捕令的人,並對他們施行「禁止提供資金等或處理資金等」及「撤銷特區護照等」等措施。另外,特區政府宣布,將向許智峯展開沒收其犯罪得益的法律程序。
7人包括郭鳳儀、袁弓夷、郭榮鏗、許智峯、任建峰、許穎婷及邵嵐。
政府發言人表示,這 7名無法無天的通緝犯一直潛藏美國及澳洲,在當地繼續公然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勾當,煽動分裂國家、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及請求外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制裁」、封鎖及採取其他敵對行動,繼續肆意勾結外部勢力包庇其惡行,有需要採取措施強烈打擊有關潛逃行為。在採取措施前,當局已給予7人時間回港接受執法和司法程序,但他們沒有珍惜機會,沒有回港自首。
政府刊憲,將許智峯、郭鳳儀、袁弓夷等7人,列為指明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潛逃者。
當局指出,許智峯惡貫滿盈,身負多項刑事控罪。律政司已在前年向原訟法庭申請並獲發出限制令,禁止許智峯、其妻子及母親從香港特區移離財產,或以任何方式處理他們在香港特區的財產。經調查後,認為有充分證據證明許智峯曾經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並從中得益,並曾將其部分財產轉移妻子及母親,有必要採取進一步措施,以期沒收許智峯的犯罪得益,並防止用於進一步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許智峯。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