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黃碧如強調修訂富戶政策非為增加政府收入 優化措施鼓勵富戶向上流

社會事

黃碧如強調修訂富戶政策非為增加政府收入 優化措施鼓勵富戶向上流
社會事

社會事

黃碧如強調修訂富戶政策非為增加政府收入 優化措施鼓勵富戶向上流

2025年03月21日 13:04 最後更新:15:23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通過修訂「富戶」政策,除了提高「富戶」需要繳交的額外租金,亦調整須遷出單位的入息限額水平。委員會主席黃碧如會後表示,小組委員經審視後,決定暫不降低要求富戶遷出的水平,主要考慮到最近有關「簡樸房」的規定,措施可能令市場上細小單位減少,加上外來專才亦有住屋需求,因此現時並不適合降低富戶遷出水平,增加私人市場的租屋需求。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黃碧如說,經過今次優化後,當局同時推出鼓勵富戶上流措施,遷出的富戶可保留綠表資格4年,加上超出入息限額4倍而不多於5倍的富戶,在兩個申報周期,即4年後仍然維持現狀才需要遷出,換言之他們有足夠時間計劃下一步的住屋安排,有8年時間考慮是否購買資助房屋。至於措施在今年10月實施後,估計最快要遷出的富戶將於2029年10月出現。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黃碧如又強調,今次修訂「富戶」政策,絕非為增加政府收入,她表示受今次修訂影響的戶數約為4萬戶,當中3.5萬戶需繳交2.5倍租金,約4200戶繳交3.5倍租金,另外約200戶繳交4.5倍租金,強調受影響戶數好少,為政府每年增加的收入約為15億3600萬元。

房委會建議修訂《房屋條例》,將嚴重濫用公屋刑事化。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主席黃碧如說, 沒有為收回多少單位制定目標,但相信修例有阻嚇力,至於修例後如發現相關個案,最終是罰款或判處監禁,則交由法庭處理。

房委會。資料圖片

房委會。資料圖片

黃碧如在電台節目表示,在現行《房屋條例》下,嚴重濫用公屋的個案如不涉及虛假陳述或拒絶提供資料,只能用租約修款終止租約,不能採取進一步行動,阻嚇力不足,有需要將嚴重濫用公屋刑事化。

黃碧如表示,界定為嚴重濫用公屋的情況,包括謀取私利,即租戶本身已不需要有關單位,更利用有關單位去賺錢,行為上屬非常嚴重。而分租或把單位轉租出去,亦屬嚴重濫用行為。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她又說如果有租戶住在單位而進行商業行為,房委會的處理方法是根據租約發出遷出通知書,要求收回單位。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
熱 · 門 · 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