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Sir•高能•熱點詞》
2025.03.22

熱點詞:#長和出售港口或違23條立法原則 #如是我是李嘉誠會中止交易

《大公報》近日再發表評論「銳評」,談及擬將巴拿馬港口等43個海外港口的資產賣給美資財團貝萊德的涉事「某知名港企」,指「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且去年已被寫入香港法律,成為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條文。若以此觀之,今次交易的後果是導致國家安全和發展利益受損,直接違反該項原則性條文。違反法律原則性條文也是違反法律。

高Sir:《大公報》一連多日從不角度評論長和出售港口事件,如今新一篇文章更似乎暗示有關交易有違反23條立法原則的可能。這宗表面上看似是普通的商業併購案,實際上是一場關乎國家戰略安全的重大考驗。若站在李嘉誠的立場,此刻最明智的選擇應是立即按下交易暫停鍵,因為這不僅是商業決策,更是對國家利益的莊嚴承諾。法律層面的警示絕非空穴來風。去年基本法23條成功立法後寫入法律體系的維護國家安全原則性條文,雖未明文規定具體罰則,卻構築起不可逾越的紅線。當港口易手可能導致中國供應鏈受制於人的戰略風險時,這種「以合法形式掩蓋危害國家安全目的」的交易,本質上已構成法律原則的嚴重違反。商業合同自由絕不能成為損害國家利益的擋箭牌。事實上,在商業邏輯層面,選擇與國家企業合作本來就更好的解決方法。中國正在推進的「雙循環」戰略,極需本土企業把控關鍵基礎設施。若將港口資產注入「國家隊」,既能保障戰略通道安全,又可分享「一帶一路」紅利,實現商業利益與國家戰略的共贏。反觀現時不作聲色賣給美國的資本,卻可能永久喪失戰略主動權,是在情在理都說不通的。站在李嘉誠的角度,中止交易需要勇氣,更需要智慧。這不僅是規避法律風險的明智之舉,更是彰顯企業家精神的歷史抉擇。當商業行為被賦予國家戰略意義時,暫停交易恰恰是對「愛國愛港」精神最生動的詮釋。畢竟,真正的商業遠見,永遠建立在國家繁榮的基石之上。話說回來,美國向來動輒慣性以國家安全為理由去干涉商業運作,那麼,今次的事件正正是完全符合國家安全的理由,即使用上美國標準,那今次事件是「百分之二百」可以是一宗危及國家安全的事件了,那麼中止交易不就顯得非常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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