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女潛水員為參加「美人魚比賽」在海洋館訓練突遭鯊魚咬手,導致肌腱全斷被鑑定為10級傷殘,怒提告相關部門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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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入圍「中國美人魚大賽」
綜合內媒報導,內地一名李姓女子曾於2023年報名參加「中國美人魚大賽」,該賽事屬於積分賽制的表演比賽,每年會有4至5場比賽,按總分計算名次,「如果進入前3名,還可能獲得世界美人魚大賽比賽資格,很有吸引力。」同年,她也順利入圍了比賽,並決定在6月18日昆明站比賽前做一些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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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前往海洋館進行訓練
由於場地和賽場較為相似,李女選擇在無錫融創海世界的「詩巴丹潛水」進行模擬訓練,購票後進入場地下水訓練。李女下水約1小時左右,被岸上安全員示意上岸,表示需要餵魚,結束後再讓她下水。未料,李女訓練完畢上浮時,一隻鯊魚突然從後方靠近並緊咬她的手臂。
女子遭鯊魚咬傷手臂
李女表示,鯊魚的視力很差,可能將她晃動的手臂誤認為魚食,也有可能是受到驚嚇才將她的手咬進口中。被鯊魚咬住後,李女迅速用另一隻手攻擊魚的眼睛、排氣孔、頭部等敏感部位反擊。最終鯊魚鬆口,李女趁機上岸得以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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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腱全斷被鑒定為10級傷殘 女子憤而提告
李女手上傷口深到見骨,手部橈動脈、橈靜脈及肌腱全斷,經歷5小時手術並縫合了100多針,最終被鑑定為10級傷殘。事後,李女提告海洋館要求賠償。不過因賠償問題未能協商一致,李女將場館和運營方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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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決出爐
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法院最終裁決,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應當承擔7成責任,而李女作為取得潛水證書的潛水員,未注意觀察周圍情況,未盡到合理的安全注意義務,存在一定過錯,應承擔3成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