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6日,劉付昌站在济南市第二殡儀館門前,滿臉無奈。他的女兒劉芸(化名)五年前在济南遇害,遺體至今存放在該殡儀館,需付近40萬(人民幣,下同)保存費,責任歸屬引爭議。
女兒遇害 遺體存放五年
2020年1月,25歲的劉芸因感情糾紛被前男友王康(化名)在济南殺害。案發後,警方迅速鎖定嫌疑人,並在劉芸租住小區地下室找到遺體。劉付昌回憶,警方將遺體運至济南市第二殡儀館(原名莲花山殡儀館)進行法醫鑑定,他與家人簽署《非正常死亡屍體存放協議書》後見到女兒遺體。當時協議未明確費用,他也因喪女之痛無暇細問。此後,案件經一審、二審及最高法核准,耗時四年,至2024年1月王康被執行死刑。

劉芸(化名)的父母。微博圖片
近40萬人民幣遺體保存費誰來付?
2024年2月27日,劉付昌首次前往殡儀館欲取回女兒遺體,卻被告知需繳納38萬餘元費用,包括遺體接運及冷藏費,其中冷藏費高達380500元。殡儀館公示顯示,單人單間冷藏柜每日200元,五年累計費用驚人。劉付昌表示,警方從未通知處理遺體,他誤以為案件未結前不能火化。如今,殡儀館要求警方出具死亡證明或殯葬證,他卻從派出所與法院均未獲相關文件,陷入兩難。

微博圖片
劉付昌認為,若警方曾通知處理遺體而他拒絕,費用由他承擔無可厚非,但五年來未收到任何通知。他說:「警方運走遺體後,我們一直以為要保留證據。」代理律師殷清利指出,公安部《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要求查明死因後通知家屬領回遺體,若家屬拒領可處理,但警方未履行通知義務,應承擔舉證責任。此外,2012年山東多部門聯合文件規定,若辦案機關決定延長遺體保存,費用由其承擔,家屬則無此要求。
類似案例並非孤例
有媒體調查發現,類似案例並非孤例。山東另一被害人家屬也面臨15萬遺體保存費困境。一線民警透露,警方為防兇手翻供,常保留遺體至案件終結,導致費用累積。專家指出,這類費用責任不明,已成困擾多方的棘手問題。通遼市一案例中,殡儀館與家屬因17萬費用對簿公堂,最終和解減免;北京一中院則探索司法救助,將遺體費用納入救助範圍,協助家屬火化。

微博圖片
劉付昌呼籲明確制度 避免家屬承擔不合理負擔
3月31日,劉付昌獲悉警方已協調民政部門減免部分費用,但餘額仍龐大,責任歸屬未定。他呼籲明確制度,避免家屬承擔不合理負擔。殷清利建議設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將遺體費用納入,破解這一難題。目前,劉付昌的奔波仍在繼續,女兒入土為安的願望尚未實現。

微博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