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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及馬鞍山警署遭破壞 警方譴責暴力行為

政事

沙田及馬鞍山警署遭破壞 警方譴責暴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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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及馬鞍山警署遭破壞 警方譴責暴力行為

2019年08月02日 22:01 最後更新:22:20

2宗破壞警署事件均列作刑事毀壞案處理

警方昨晚在沙田火炭一工廈搜出一個懷疑與示威有關的物資倉,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無牌藏有爆炸品及違反《藥劑業及毒藥條例》拘捕8人。其後一批示威者先後包圍沙田警署及馬鞍山警署,要求放人及破壞警署閉路電視等。警方譴責以上暴力行為。

沙田警署被示威者塗鴉。

沙田警署被示威者塗鴉。

警方指,昨晚約10時及凌暴約1時半,示威者分別包圍沙田及馬鞍山警署,有人以鐵馬及雜物等堵塞報案室入口,有示威者撬開報案室的捲閘,衝擊報案室的玻璃門,亦有人毀壞警署的閉路電視及對講機、向警署擲雞蛋及在外牆噴上侮辱警察的字句。

2宗破壞警署事件均列作刑事毀壞案處理,並交由沙田警區重案組跟進調查,而有關示威者亦涉嫌干犯非法集結罪。

警方留意到網上有鼓吹暴力升級的言論,鼓吹要用暴力或致命手法襲擊警務人員。警方重申絕不容忍任何人為達任何目的而訴諸暴力。

另外,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昨日在天水圍天瑞邨拘捕一男兩女,涉嫌無牌藏有爆炸品。警員檢獲約30枚已製成的煙霧彈、一批半製成的煙霧彈、一些原材料及約50萬元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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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反駁《明報》陳文敏評721案文章 批罔顧事實誤導讀者

2025年03月05日 17:00 最後更新:17:00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撰文回應《明報》5日刊登一篇由陳文敏撰寫題為《評林卓廷7.21案︰上集還是中場?》的文章,批評文章罔顧事實、令人誤以為法庭裁決不公。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資料圖片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資料圖片

鄧炳強指出,該文章指「法院低調處理白衣人有組織、有武器的非法行為,而只針對閘內人士的行為……」,特區政府絕不認同,必須嚴正指出文章罔顧事實、誤導讀者,令人以為法庭裁決不公,對此誤導文章應予譴責。他強調法庭裁決時已清楚指出,在2019年7月21日發生的事件中,有些在付費區外的白衣人,已經被捕及繩之於法。事實上,白衣人中已有12人在其他案件中被定罪,需要為其暴動行為負上刑責。陳文敏指「法院低調處理白衣人有組織、有武器的非法行為,而只針對閘內人士的行為……」絕非事實。

陳文敏。資料圖片

陳文敏。資料圖片

他說法庭已清楚指出,本次林卓廷案的重點關乎另一批在付費區內的人士的行為。閉路電視及公開的視像,都顯示一些在閘內人士擲水樽及用雨傘去襲擊付費區外的白衣人,一群付費區內的人士用傘圍着,成為傘陣,付費區內有人戴口罩或頭盔。在法理上,明顯地除了由白衣人引發的暴動外,另一場由閘內人士引發的暴動在元朗站發生,而7名被告都是在付費區內參與集結的一員,無論他們用任何辯解或藉口,都是他們在付費區內集結在先,而那非法集結其後演變為暴動。

林卓廷。資料圖片

林卓廷。資料圖片

鄧炳強批評陳文敏身為法律教授卻再次發表偏頗文章,刻意漠視已經有白衣人被繩之於法的事實,以歪曲的觀點誤導讀者以為法庭針對任何一方作出不公平的裁決,動搖市民對法庭的信心,損害香港法治,必須予以譴責。

他又批評《明報》若是一個負責任的媒體,理應清楚僅在專欄旁提示作品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產生憎恨,並不能免除編輯須確保刊物公平、客觀、不偏不倚的責任。希望明報不要繼續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借此平台散播混淆視聽言論,荼毒社會,製造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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