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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灣河開槍案兩學生被控3罪將不認罪 12.6區院開審

政事

西灣河開槍案兩學生被控3罪將不認罪 12.6區院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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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灣河開槍案兩學生被控3罪將不認罪 12.6區院開審

2021年06月29日 17:24 最後更新:17:34

案件將於今年12月6日開審,審期預計為10天,並於11月3日進行審前覆核。

前年11月11日「大三罷」示威活動期間,清晨西灣河有交通警在堵路現場曾開3槍 ,其中21歲青年中槍倒地,連同另一名20歲學生事後被控阻差辦公及企圖搶劫等3罪。案件今在區域法院提訊,兩人確認將不認罪,案件依照早前安排如期開審,於今年12月6日開審,審期預計為10天,並於11月3日進行審前覆核。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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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柏均 資料圖片

周柏均 資料圖片

被告21歲專業教育學院(IVE)學生周柏均及20歲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HKU SPACE)學生胡子鍵被控於前年11月11日在西灣河太安街、筲箕灣道與成安街十字路口,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A;以及在同日同地企圖搶劫A,劫去1枝警槍;周另被控於同日同地,企圖從警員A的合法羈押下逃脫。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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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西灣河發生交警開槍案,小圖為周柏均。資料圖片

前年西灣河發生交警開槍案,小圖為周柏均。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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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案46歲「白衣人」暴動罪成 判囚4年1個月

2024年12月23日 11:27 最後更新:13:14

元朗7.21事件,一名46歲男子早前被裁定暴動及串謀有意圖傷人罪成,23日在區域法院判監4年1個月。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陳慧敏判刑時表示,法官表示,案發當晚的暴動事件可分為3個階段,與本案有關的階段持續16分鐘,涉及約100人。被告鄧嘉民現身加入白衣人群體約10分鐘,手持藤條站在「白衣人」前線。案發時突然有黑衣人湧到英龍圍並非巧合,他們不是完全無辜,而白衣人則是有預謀行事,事先準備木棍、藤條、發泡膠牌,顯示白衣人預計黑衣人當晚會到達。白衣人襲擊黑衣人的行為帶有仇恨、欺凌、威嚇、滅聲的效果,是「私了」的行為,認為白衣人不應自行執法或用暴力表達不滿,正確做法是應報警。

法官指出,雖然沒證據顯示被告導致「黑衣人」受傷,但法庭不關注襲擊行為是否由黑衣人及白衣人之間的敵對情況衍生出來,而是關注破壞社會安寧的程度,也同時考慮被告向白衣人提供支援,並身處現場鼓勵其他人參與。

法官又說,辯方以務實方式處理審訊,包括承認本案涉及暴動,有助節省法庭時間,被告亦熱心公益,減刑5個月後,最終監禁4年1個月。

案情指,報稱商人的被告鄧嘉民,被控於2019年7月22日在元朗朗和路及港鐵元朗站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並串謀意圖使他人身體嚴重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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