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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兆佳: 民眾政治空間縮窄,精英政治抬頭 各種渠道培育從政人才

博客文章

劉兆佳: 民眾政治空間縮窄,精英政治抬頭 各種渠道培育從政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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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兆佳: 民眾政治空間縮窄,精英政治抬頭 各種渠道培育從政人才

2021年09月19日 11:41 最後更新:09月23日 11:13

今日(9月19日)是選委會選舉日,也是完善政制後3場選舉的頭炮,中央要透過全新的選舉方式,產生未來的愛國者管治班子。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接受《堅雜誌》訪問時話,中央未來要建設香港的「愛國者管治聯盟」,成為施政班底穩定的基礎。

那麼將從甚麼渠道去物色人才?劉兆佳預期,本港將會湧現多個新渠道,培育政治精英。

劉兆佳。《堅雜誌》圖片

劉兆佳。《堅雜誌》圖片

劉兆佳認為,從選舉委員會組成的改變,可以略知一二。譬如內地港人組織、全國性組織、基層團體,甚至跟粵港澳大灣區有關的組織,未來都可以成為人才培訓的渠道。

劉兆佳不諱言,由他出任副會長的「全國港澳研究會」,是中央制定港澳政策時的參謀和顧問,在政策出台後負責支持及解釋政策。他坦言,該會由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管,唯一總部在北京,該會內地成員9成是專家學者、前任甚至現任官員;香港成員則來自不同政黨、智庫、媒體及商界等範疇。

「全國港澳研究會」雖不是以培訓政治人才為核心任務,但劉兆佳指會內有部分人想從政:「不是因為誰人想從政,我們便拉他入來,他想選,我們也不會為他拉票或站台。」

區議會的組成和功能將出現重大改變。

區議會的組成和功能將出現重大改變。

區議會過去是一個培養治港人才的基地,現屆區議會過去一年多以來,被攬炒派騎劫以至幾近癱瘓,區議會發揮不到這種功能,未來會否被取締?劉兆佳表明,《基本法》既規定了區域組織的存在,區議會仍有其存在價值,不過未來將會迎來重大改變,不排除有部分議席會改為委任制,功能上亦會轉變,變得比較務實,可作為培訓人才的渠道,通過地區工作爭取群眾支持。

劉兆佳又表示,特區政府其實一向有很多培訓人才渠道,只是沒有好好善用:「大批諮詢架構、法定組織,有無好好用來培訓人才?過去特區政府投放太多注意力在處理民意、輿論、立法會討論、選舉等事情上,認為其他東西更加重要,培訓人才變成虛應故事,只希望增加政府聲譽,同時又不想那些人才為你製造麻煩,他們不受器重,真正的人才怎會參加你這些工作?」

劉兆佳憶述當年中央在起草《基本法》時,對這些諮詢架構本來是非常欣賞,甚至認為內地都需要仿效引進:「但這些架構,本來是所謂精英政治的核心部分,但回歸之後,卻走上了一條港式民主化道路,容許反中亂港勢力參與民主化的過程,為香港帶來政治不穩定及管治困難,也泯滅了香港原本精英政治的優勢。」

過往幾年,劉兆佳認為是民眾政治舞台壓倒了精英政治舞台,因而出現了各種各樣非理性和以鬥爭為主的民眾政治。在中央主導的新形勢下,民眾政治空間大為縮窄,精英政治舞台就抬頭,兩者漸漸恢復平衡:「日後你想從政,必須做精英,包括要考慮中央官員和特區政府領導層如何看你。」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4月15日是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香港國安法》於2020年6月30日生效,過去一年,多宗大型國安案審結,當中包括涉及被定罪人數最多的「35+顛覆案」、《立場新聞》發布煽動刊物案及元朗721暴動案;而前人民力量副主席「快必」譚得志,涉發表煽惑文字等罪囚40個月的終極上訴案,終院3月6日駁回,維持原判。

據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近日接受傳媒訪問時引述數字稱,截至今年3月底,《香港國安法》生效後,警方拘捕約320人,而與國安相關的案件則已檢控逾180人,其中160人被定罪;而政府國家安全熱線則收到近90萬條國安相關的訊息。

「35+顛覆案」45被告入罪 戴耀廷重判10年

「35+顛覆案」涉及被告多達47人,審訊長達118日,涉計劃取得立法會過半議席後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最終45個被告認罪或被判罪成。法庭於去年11月19日宣判,「首惡」戴耀廷重判10年,其餘被告分別被判入獄4年2個月至7年9個月不等。

法官形容,案件主腦戴耀廷為「有意行使預算案否決權」的人提供必要平台。戴耀廷撰文提出「攬炒十步曲」,並在數月內發表一系列文章,不難追溯他的激進思想,法庭認為戴耀廷本質上是鼓吹革命。以15年監禁為量刑起點,戴耀廷是律師,不接受他對法律無知,唯一減刑理由是被告認罪,減刑三分之一,判監10年。

目前14人已就定罪及或刑罰提出上訴。上訴庭將在今年7月14日開始處理其上訴許可申請、以及律政司就劉偉聰無罪裁決提出的案件呈述方式上訴。

鄧炳強在判刑當天表明,刑期反映罪行的嚴重性,顯示危害國安罪行必須予以嚴懲,向社會清晰表達任何危害國安,包括顛覆國家政權行為絕不會姑息。

《立場》案宣判 法官:被告與政府抗衡非單純新聞工作者

至於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的《立場新聞》案,去年9月26 日宣判,《立場》前總編輯鍾沛權監禁 21 個月, 而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因健康狀況獲判處可即時釋放刑期,惟其後林不服定罪提出上訴。

法官郭偉健在判刑時提到,鍾沛權營運《立場》是為支持和促進香港本土自主,又指被告在案發期間,不是進行真正的傳媒工作,而是參與當時所謂的「抗爭」,站在抗爭者的一邊與政府抗衡。

法官又指,被裁定屬煽動的 11篇涉案文章中,發布時間大部分是「處於香港社會過半民眾最不信任中央和特區政府、警隊和司法機關的時間」,認為案件所做成的傷害「相當嚴重」。

元朗721暴動案20人已被判刑 官:林卓廷即使沒暴力行為 但親臨現場使對峙局面惡化

元朗 721暴動案,至今發生逾5年半,共有22人被控,已有20人被判刑, 當中13名「白衣人」被控暴動及傷人罪,判囚3年半至7年;而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7人則全部經審訊後亦被裁定暴動罪成,今年2月27日判刑,林卓廷被判入獄37個月,其餘6人分別判入獄25至31個月。

法官陳廣池判刑表示,林卓廷的角色明顯有別於其他被告,雖然他沒有出手作出暴力行為,但他當時作為立法會議員及政治人物,在社會上有一定知名度,親臨港鐵元朗站自然產生不同的效應,使對峙局面惡化。

法官指出,林卓廷從政經驗非淺,撫心自問,當晚入元朗是否真是監督警察和保護巿民,又指林卓廷當晚的作為,並沒有所謂監督警方執法的效果,亦沒有勸和降溫,反之他的說話是挑釁對方。

法官又指林卓廷在到達元朗之前,發布三則帖文,「刻意突顯黑社會元素」,帖文產生磁石效應,之後在社交專頁帳戶進行直播,質疑「這是否被告所說要他人知道他在『履行公職』那麼簡單?」,有關直播明顯地和他三份帖文產生疊加效應,視頻亦將磁石效應,進一步擴闊及深化。

法官形容,2019年是不少人的人生轉捩點,亦是東方之珠黯然失色的年度,黃藍對壘使社會嚴重分化,對整個社會是難容的痛。法官表示,隨著社會暴動事件審訊徐徐落幕,希望這段史無前例的香港悲痛史,可以使人引以為鑒,把意識形態的政治分裂逐漸撫平,在切合所有法例下,理性對待。

譚得志終極上訴失敗 明確控方毋須證明煽惑暴力意圖

人民力量前副主席譚得志(快必)在街站發表「光時」等口號,2022年被判發表煽動文字等11項罪成,判囚40個月及罰款5000元,譚其後就定罪及刑期上訴遭駁回,但之後獲准終極上訴。由於此案是首宗上訴至終審法院的「舊煽動罪」案件,故有涉及煽動案正押後,等待此案的上訴結果作為案例。

最後終院5名法官於3月6日一致駁回上訴,譚得志維持原判。是案爭議之處,在於《刑事罪行條例》下的煽動罪,是否須在高院由陪審團審理的可公訴罪行,以及控方須否證明煽暴意圖。

判詞指出,不論在《國安法》訂立前後,區域法院均有審理「舊煽動罪」的司法管轄權。另外,判詞亦指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已明顯對煽動意圖爭議作出定論,指「煽惑暴力」或「擾亂公眾秩序」意圖,只被保留為「多個可作替代而又單獨充分的基礎之一」,一致裁定控方毋須證明煽暴意圖。

黎智英案8月結案陳詞

除已審結的國安大案,另有多宗要案在審或候審中,其中包括已歷時146天審訊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控辯雙方已完成舉證,現押後至今年8月14日結案陳詞;而已進行了86 日審訊、涉及8名男女被告的「醫院口岸爆炸案」,正由案中被告進行自辯。

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延至11月審

至於支聯會及其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原定 5 月開審,現延至最快11月審理;而與之相關、首宗涉《國安法》實施細則的「支聯會拒交資料案」,終審法院3月6日裁定鄒幸彤、鄧岳君、徐漢光終極上訴得直。

特區政府表示,備悉終審法院的判決,表示會仔細研究判詞和相關法律原則,亦會積極審視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執法經驗,然後研究如何進一步完善香港特區相關的法律制度及執行機制,讓香港特區能更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持續強化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執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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