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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北角酒店客房露天浴池水中交歡 疑遭偷拍放上網

社會事

男女北角酒店客房露天浴池水中交歡 疑遭偷拍放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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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北角酒店客房露天浴池水中交歡 疑遭偷拍放上網

2022年07月05日 17:47 最後更新:07月06日 01:43

情到濃時也要小心有傷風化,近日網上流傳2條片段,一對男女在北角一間酒店客房的露台浴池中鴛鴦戲水,期間懷疑情不自禁在水中交歡,過程被樓上人士拍攝。

一名女子背對住一名男子,雙雙浸泡在浴池中,期間男子環抱女子並搖晃身體。片段截圖

一名女子背對住一名男子,雙雙浸泡在浴池中,期間男子環抱女子並搖晃身體。片段截圖

現場相信為北角一間酒店,部分客房設有有私人露天按摩浴池,露台並沒有上蓋遮擋,住客舉動從樓上清晰可見。其中1段片段長約21秒,可見一名女子背對住一名男子,雙雙浸泡在浴池中,期間男子環抱女子並搖晃身體。

一名女子背對住一名男子,雙雙浸泡在浴池中,期間男子環抱女子並搖晃身體。片段截圖

一名女子背對住一名男子,雙雙浸泡在浴池中,期間男子環抱女子並搖晃身體。片段截圖

另一片段長約11秒,可見一名女子坐在浴池邊手持一個外賣盒進食,而一名男子則浸泡在水中,並把頭部伸向女子兩腿之間。

男女北角酒店客房露天浴池交歡,疑遭偷拍放上網。

男女北角酒店客房露天浴池交歡,疑遭偷拍放上網。

大律師陸偉雄過往曾就類似事件接受星島日報訪問,他表示,《刑事罪行條例》中在公眾地方進行猥褻暴露行為是刑事罪行,「有啲人(性行為)用窗台做張牀,嗰啲就『擲界』,當你唔記得拉窗簾,但如果在露台(性行為),則一定是公眾可見的地方。」刑罰方面,則最高可以被罰款1000元及監禁6個月。至於拍攝者將影片於網上發布,陸偉雄指其違反《淫穢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中:「你純粹拍攝唔能夠即刻告佢住,佢可能拍嚟報警,可能只係搜集證據,但一旦發布,就冇得解釋。」

一名男子則浸泡在水中,並把頭部伸向女子兩腿之間有所動作。網上圖片

一名男子則浸泡在水中,並把頭部伸向女子兩腿之間有所動作。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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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男一時興起怒花$2000包紅Van 凌晨環港遊5小時再直駛屋苑

2025年02月20日 12:30 最後更新:16:41

有名港男在社交平台分享,有晚飲醉酒後居然怒花$2000「包咗架小巴」環港遊,當紅Van小巴送他回屋苑時,連保安也嚇一跳!

喝醉酒後一時興起環港遊

該男子在Threads上發文分享,表示自己「人生做過好多瘋狂嘅嘢」,而其中1項便是該次「包紅Van」環港遊5小時。他表示,事發當晚他陪客人喝到醉酒,而恰好餐廳附近有小巴站,便禮貌地詢問司機,「跟住就咁開始咗個奇妙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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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巴直駛屋苑保安嚇一跳

在凌晨1時,樓主花了$2000包了1輛小巴。小巴從旺角出發,然後在港九新界四處行駛,足足「兜咗五個鐘」!直至早上6時,小巴直接駛入樓主住的屋苑,保安見狀都大嚇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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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嘗試失敗 今完成人生清單完夢

樓主形容該經歷算是「小小嘅bucket list(人生清單)」。原來早在10多年前,樓主都試過在灣仔向小巴司機提出相關想法,不過當時他不但被拒絕,還遭一眾司機大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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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分享包車經歷

網民都驚訝留言,「原來小巴可以包!」、「$2000 5個鐘其實又唔算貴喎」;亦有部份人分享類似經歷,「多年前有次同班同事由金鐘入深井食燒鵝,去咗銅鑼灣叫架紅Van去金鐘,一嘢接晒啲同事一齊入去」、「N年前試過喺旺角問架紅Van,包車直剷上蘭桂坊落車,成廿個人上車,有人要坐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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