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團體「香江風雲」4名代表到自由亞洲電台香港分部進行抗議。「香江風雲」代表朱女士表示,自由亞洲電台長期發布「反中亂港」內容,國安法已實施兩年,不容外媒危害國家安全,呼籲警方依法追究自由亞洲電台。

朱女士指出,自由亞洲電台許多報導的內容違反了《港區國安法》四大罪行的有關條例,多次幫助在外潛逃的港獨勢力所籌辦的活動進行輿論造勢。例如在加拿大籌辦的所謂「香港議會」普選和藝術展,故意批評、抹黑香港政府和國家領導人等。他們把「港獨」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正義化、英雄化,曲解為所謂的「守護民主自由」。

隨後,「香江風雲」團體又到東九龍總區總部暨牛頭角分區警署進行舉報。根據其舉報信指出,自由亞洲電台相當多的內容觸犯了國安法有關條例。他們倡議警方依法取締自由亞洲電台在港分部,可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如電子平台發布的訊息可能危害國家安全,可要求發布人士或服務商移除,不得顯示有關內容。

自由亞洲電台(Radio Free Asia RFA)於1996年成立,總部設於美國華盛頓,是美國聯邦政府機構美國國際媒體署旗下的廣播電台,受美國政府資助,長期發表關於香港、內地負面新聞報導,立場被視為反共反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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