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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又鬧 右又鬧

博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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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05日 20:20 最後更新:20:41

內地開始放寛疫情管控措施,其中一條是不再做大範圍核酸檢測,從12月2日開始,內地至少19個城市,陸續宣佈搭乘地鐵不再需要查驗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市民乘客進站仍要出示健康碼,憑綠碼通行,但不再需要查檢測碼。

內地過去一段時間,要求進入其他公共場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48或72小時檢測碼,差不多等如在兩日或3日內要做一次核酸檢測。取消檢測碼要求,意味著取消全市核酸檢測的要求。

在一個要求嚴格將病毒清零的時代,全市檢測是最後的防控手段。取消這種手段,意味著當局檢視病毒變化和導致死亡風險下降後,出現一種全新的寛鬆抗疫思路。

有朋友在廣東想回港,要做核酸檢測。但11月29日政策一改變,廣東多地取消封控後,她說不但酒樓食肆在當天晚上馬上恢復營業,過去路邊到處都有的核酸檢測點也在一夜間消失,結果她要走到醫院才做到核酸可以回港。

取消頻密的全民檢測,有多種影響:

1.     初期確診減少。由於內地有9成確診是無症狀感染者,他們根本不知自己感染,若無大面積檢測,這批人大多不會被發現。廣州近日確診人數下降也是這個原因。

2.     疫情擴散後確診將會回升。無大面積檢測篩查不出無症狀感染者,可減少不斷重覆檢測的擾民,但就無法防止無症狀者散播病毒。估計疫情會繼續擴散,難以達到清零狀態。

3.     清病不清毒。前中國疾控中心主任高福表示,兩年前科學家就已經預測「新冠病毒不會消失」,更認為未來疫情防控的目標將強調「清病不清毒」,

也就是要把新冠疾病儘量控制住,而不是把病毒清除掉。即是要全力防重症、防死亡。

加大接種疫苗力度是其中一個關鍵。60歲或以上,特別是80歲或以上是感染後死亡的高危人群,內地近日加強接種疫苗的焦點也針對高齡人群。

內地已下達工作指標:明年1月底前,80歲以上人群新冠病毒疫苗第一劑接種率達到90%,符合條件的目標人群全程接種率和加強免疫接種率均達到90%;60-79歲符合條件的目標人群全程接種率和加強免疫接種率均達到95%。90%是一個高指摽,不過內地定得出這個指標,應該有信心可以做到。

而西方世界則不忘唱衰中國。在前一陣子內地維持嚴格封控出現示威時,會鬧中國無自由會出動亂。到中國開始放寛,又鬧你放寬會死人。

美國情報總監海恩斯表示,新冠疫情對大陸社會和經濟產生了嚴重影響,但中國領導人仍「不願從西方獲得更好的疫苗,而仍依賴於中國的疫苗,而中共使用的疫苗並非對抗Omicron的有效疫苗」。

美國的防疫政策如此先進,疫苗如此有效,為何美國會因為新冠死109萬人?

海恩斯話中國疫苗無效,有何科學論據?

美國流行mRNA疫苗,中國流行滅活和腺病毒疫苗。其實mRNA疫苗效用較強但副作用較大,中國流行的滅活和腺病毒疫苗效用略遜但副作用較少,兩種疫苗各有好處。

港大今年3月公布了香港疫情中對疫苗效力的比較研究,發現80歲或以上高危人群,以防輕症計,復必泰(mRNA疫苗)有效比率是71.6%,科興(滅活疫苗)是50.7%,防輕症復必泰略佳。但防重症復必泰和科興效力接近,復必泰是98% ,科興是97.9%。防死亡科興反而比復必泰略佳,復必泰是98.1%,科興是98.3%。簡單總結,打齊3針,無論美國流行的mRNA疫苗或中國流行的滅活疫苗,有效率皆是98%左右,同樣有效。

結論是不要信美國的胡謅,打針的確有用。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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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顛覆案」的重要意義

2024年11月22日 18:30

「35+」顛覆案審訊歷時3年半,最後45個被告認罪或被判罪成,「首要分子」戴耀廷判刑最重,判監10年,其餘被告分別被判入獄4年2個月至7年9個月不等。外界有人覺得判刑判得輕,但亦有人覺得判得重,我就認為判刑符合預期,可以全面審視這個案件的判決意義。

第一,「非暴力不可免責」。在顛覆案件中,鏡頭前的暴力容易理解,亦易於舉證。例如有人被拍攝到在公眾場所使用暴力示威,甚至掟石縱火等,就很易起訴入罪。但一些鏡頭後的顛覆行為,不但難以舉證,亦不易入罪。而西方相關法律亦不斷出現變化,以往西方法律有關罪名,包括叛國、煽動叛亂等,由不限於以使用暴力作前提,後來慢慢收窄定義,皆因當年西方白左思潮流行,全力推動捍衛人權自由思想,對國家安全和公眾安全的注意不足,在相關法例中逐步加入暴力作為前提去劃界。

例如香港在2003年的23條立法,那個所謂的「剝牙版本」,都是受這種思潮影響,相關罪行最後加入「武力或煽動使用武力」的前提,大大收窄了有關法例的規範範圍和阻嚇力。不過,美國在2001年發生911恐襲,接著在下一個十年又出現大量城市佔領運動,美西方「針唔拮到肉唔知痛」,到自己覺得痛的時候,就大力收緊法律限制,大量反恐和增強保障國家安全的法例出籠,很多都不再限於使用暴力作入罪前提。

以英國在2023年7月通過的修訂版國家安全法為例,就加入了控制外國勢力的條文,增設「外國影響力登記計劃」,凡經外國政權授意從事政治影響力活動的個人或組織,必須登記,否則即屬違法。這種法例亦是完全沒有進行暴力煽動活動的前提。香港的2020年版《香港國安法》中的「顛覆國家政權罪」,指明任何人「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即屬違法。法例規定即使並無使用武力,但涉及「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已經犯法。

以「35+」的謀劃涉及的手段並非暴力,但其顛覆政權的性質則非常惡劣,法庭在定出被告量刑起點的時候特別提到,已經考慮到整場「35+」謀劃性質並非暴力。清楚說明所謂「非暴力」,並不是逃避刑責的擋箭牌。

第二,危害國安必究必懲。在互聯網的世界,有大量的顛覆行為起初只是以十分隨意的方式提出,然後雪球越滾越大,最後一發不可收拾。如今的新世代,很多人對自己的行為後果並無認真思考,當然不能排除有部分人是經過思考後有意冒險,但在「35+顛覆案」中,法庭已經清楚指明,不能以相關顛覆政府謀劃的「不可能性」作為求情理由。部分被告指「35+」謀劃必然失敗,希望藉此獲法庭輕判。不過,主審法官李運騰已經舉例說明,假設有人想下毒毒殺別人,即是他是施放的毒物不至於致命,但都不可以減輕意圖毒殺他人罪行的嚴重性。所以無論計劃是否可能達致相關謀劃,亦足以判罪。

試想一下,在2019年之前網上有大量的港獨宣傳,有些帖文甚或以戲謔的方式出現,但「35+」案判決已經清楚告訴這些人,謀劃的「不可能性」不可以作為求情的理由,這些顛覆政府或分裂國家的宣傳,很可能可以入罪。

第三,罪責刑相適應。看看「35+」案的判刑,量刑輕重主要和兩個因素有關,1. 量刑起點。量刑起點高,判刑亦都會重。相關罪行嚴重性分了3級,包括「首要分子」、「積極參加者」和「其他參與者」。雖然即使案中首犯戴耀廷都說自己是「其他參加者」,而這個類別的判刑是3年以下,但法庭判決所有45名被告都不是「其他參加者」,至少都是「積極參加者」,而戴耀廷等4人更加是「首要分子」,整體上所有涉案者都定了較高的量刑起點。

2.認罪。犯人認罪一般可以獲扣減三分之一的刑期,如果作為從犯證人更加可以獲得更加大的扣減,可能可以高至扣減一半的刑期。案中首犯戴耀廷在審訊前就認罪,所以他的量刑起點雖然是15年,但扣減三分一後,最後判刑10年,所以判辨不同案件的刑罰輕重,和被告有沒有認罪有很大的關係。

總的而言,案中45名被告的判刑,大體上是罪責刑相適應。另外需要留意的是,在《維安條例》生效之後,所有觸犯國安相關罪行者,入獄後即使行為良好,都不可以獲得像一般扣減三分一刑期,即所謂扣減「坐監放假」的刑期,所以「35+顛覆案」的被告,判幾多就要坐幾多。

結論是,「35+顛覆案」顯示,特區法院9依法獨立審訊,展示高度的專業性和公正性,亦展示了即使非暴力的顛覆謀劃,亦完全可以入罪判刑,彰顯了香港的司法公義,有效阻嚇其他人不要輕易想去顛覆國家政權。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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