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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評局被指過度收取查評分紀錄及試券費用 私隱公署:投訴不成立

社會事

考評局被指過度收取查評分紀錄及試券費用 私隱公署:投訴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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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評局被指過度收取查評分紀錄及試券費用 私隱公署:投訴不成立

2024年06月06日 13:04 最後更新:13:49

考評局被指過度收取查閱評分紀錄及試卷費用,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完成調查4宗有關投訴個案。

私隱專員鍾麗玲發現,考評局就查閱資料而徵收的費用,均低於直接有關及必須的成本,包括員工薪酬開支、電腦操作時間費及其他開支,當中並不包括「打印機的操作和保養費用」及「紙張及文具費用」。鍾麗玲認為,考評局徵收的相關費用沒有超乎適度,沒有違反《私隱條例》的規定。

4名文憑試考生的投訴指,考評局就文憑試發放所查閱資料的形式改變,由發放實體複本改為以電郵發放所查閱的資料,費用應當下調,但考評局就每個首科查閱資料的收費,只下調了20元,亦即由400元減至380元;當中3名投訴人留意到,每個附加科目查閱資料要求的徵費,維持104元不變,因此向私隱公署投訴。

私隱專員鍾麗玲 (資料圖片)

私隱專員鍾麗玲 (資料圖片)

另外,有一名投訴人認為,考評局本身已存有考生個人資料的電腦掃瞄備份,理應已可向查閱資料人士發放電子複本,但考評局在2012至2022年間,仍選擇以成本較高的實體複本,以依從查閱資料要求及計算徵收的費用。

鍾麗玲指出,由於考評局在2012至2022年間只能以一種形式,亦即實體複本提供相關資料的複本,《私隱條例》並不適用,因此認為有關投訴事項不成立。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完成對公司註冊處資料外洩事故的調查,並發表調查結果。

私隱專員公署

私隱專員公署

發言人說事件源於公司註冊處去年4月通報的資料外洩事故,表示「電子服務網站」內的電子查冊系統出現個人資料外洩風險。公署調查後認為,公司註冊處在翻新系統的過程已採取一系列保安措施,包括處方透過合約規範要求承辦商在翻新相關系統所採取的措施、處方及承辦商在推出相關系統前進行的測試及評估,以及額外的編碼審查,因此認為沒有足夠證據顯示公司註冊處違反保障資料第4(1)原則。

私隱公署指出,考慮到相關系統的個人資料確實曾經存在外洩風險,公署已建議公司註冊處對載有個人資料的系統進行定期及全面的檢視,確保沒有其他系統設計及安全漏洞。

公司註冊處

公司註冊處

公署補充說,根據公司註冊處及承辦商提供的資料,外洩事件源於在設計系統的相關功能時使用了常用模組,未有移除部分數據字段,導致「額外」的個人資料被傳輸到查冊者的電腦。調查顯示,公司註冊處自2023年12月推出相關系統起,便出現上述情況,但相關「額外」資料並非顯示在查冊結果頁面上,亦無證據顯示涉事的「額外」個人資料曾受到未獲准許的或意外的查閲。

外洩事件可能有約10萬9千人受影響,近九成涉及的個人資料,包括公司董事資料,仍可從已登記文件中經查冊服務查閱。公司註冊處事後已通知所有可能受影響人士、即時修正相關系統設計、委託獨立的第三方全面檢視系統,採取改善措施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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