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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戶主不滿被收樓提司法覆核 法官下令房委會重新考慮

社會事

公屋戶主不滿被收樓提司法覆核 法官下令房委會重新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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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戶主不滿被收樓提司法覆核 法官下令房委會重新考慮

2024年09月20日 22:40 最後更新:09月21日 00:28

一家三口於兩年前獲准租用公屋單位後,持單程證的妻兒因兒子患癌而沒有返港,男戶主因工作需要居住於僱主單位,房委會抽查單位時發現沒人居住,下令遷出單位。男戶主上訴失敗後,入稟司法覆核收樓決定。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早前下令臨時禁制房委會收樓,日頒下判詞,要求推翻收樓決定,下令重新考慮。

66歲申請人於2022年起租用白田邨朗田樓的公屋單位,18歲兒子在內地出生及讀書,兩年前患癌並需進行手術,妻子要照顧兒子,承租公屋後未曾訪港,兩人因疫情封關而未能回港。房委會去年調查發現,他們在2022年至2024年沒有居住於公屋單位,男戶主交代僱主要求住在僱主單位看管財物,假期時會回內地探望妻兒,承認甚少回公屋單位過夜,房委會不接納解釋,裁定違反租約,發出遷出通知書,要求交回公屋單位。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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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考慮到公屋單位的裝修工程受疫情影響、在2023年才完成,戶主的兒子患癌及疫情限制,妻兒才在內地租屋,即使認為公屋是社會寶貴資源,但若房屋上訴審裁小組重新考慮疫情令裝修延期,男戶主已花大部分積蓄為公屋裝修等,或會決定不收樓,因此下令小組重新考慮才決定應否收樓。

房協會向出租屋邨租戶發出新的租約,全面規管富戶。房協主席凌嘉勤出席港台節目表示,新租約有附加條款,要求住戶需要定期申報入息和資產,如果不接受條款,住戶有4個月寬限期遷出單位。房協已陸續向住戶解釋,並計劃在9月前,舉辦超過100場解說會,向2萬5千個租戶講解新做法。

香港房屋協會。資料圖片

香港房屋協會。資料圖片

凌嘉勤指出,沒有評估可以收回多少個單位,但他補充說,已有部分租戶採用新租約,牽涉4000至5000戶,有9戶需要繳交加倍租金,其中7戶繳交1.5倍租金,餘下兩戶交雙倍租,可見涉及數量不是很多。他又說推出富戶政策及加強打擊濫用公屋後,房協已收回140個單位。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問到為何年初預期要5年,富戶政策才能涵蓋所有租戶,突然能加快到一年至兩年內完成,凌嘉勤說當初計劃時,物色不同方案,同時徵詢法律意見,由於未確定哪種方法最穩妥,因此「講得保守些」,但現時已徵詢許多意見,做法穩妥,所以速度可以快些。

對於有報道指當中存在法律風險,會否擔心租戶提出司法覆核,凌嘉勤表示,理解所有公營機構做事都面對法律挑戰風險,因此很小心研究及徵詢許多法律意見,房協的評估是即使面對一些法律挑戰,都有充分理據,強調這是牽涉公共資源的合理和公平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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