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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戶主不滿被收樓提司法覆核 法官下令房委會重新考慮

社會事

公屋戶主不滿被收樓提司法覆核 法官下令房委會重新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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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戶主不滿被收樓提司法覆核 法官下令房委會重新考慮

2024年09月20日 22:40 最後更新:09月21日 00:28

一家三口於兩年前獲准租用公屋單位後,持單程證的妻兒因兒子患癌而沒有返港,男戶主因工作需要居住於僱主單位,房委會抽查單位時發現沒人居住,下令遷出單位。男戶主上訴失敗後,入稟司法覆核收樓決定。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早前下令臨時禁制房委會收樓,日頒下判詞,要求推翻收樓決定,下令重新考慮。

66歲申請人於2022年起租用白田邨朗田樓的公屋單位,18歲兒子在內地出生及讀書,兩年前患癌並需進行手術,妻子要照顧兒子,承租公屋後未曾訪港,兩人因疫情封關而未能回港。房委會去年調查發現,他們在2022年至2024年沒有居住於公屋單位,男戶主交代僱主要求住在僱主單位看管財物,假期時會回內地探望妻兒,承認甚少回公屋單位過夜,房委會不接納解釋,裁定違反租約,發出遷出通知書,要求交回公屋單位。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法官考慮到公屋單位的裝修工程受疫情影響、在2023年才完成,戶主的兒子患癌及疫情限制,妻兒才在內地租屋,即使認為公屋是社會寶貴資源,但若房屋上訴審裁小組重新考慮疫情令裝修延期,男戶主已花大部分積蓄為公屋裝修等,或會決定不收樓,因此下令小組重新考慮才決定應否收樓。

守護大嶼聯盟召集人謝世傑早前入法院,以未批法援為由申請擱置有關新田落馬洲環評司法覆核被拒,法官頒下判詞,指司法覆核涉公眾利益,擱置程序無助案件。

新田/落馬洲發展樞紐

新田/落馬洲發展樞紐

環保署於5月時有條件批准新田/落馬洲發展樞紐環評報告,謝世傑質疑環評報告違反《環評條例》、程序公義及技術備忘錄等法定要求,入稟高等法院提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環保署署長的決定,謝世傑法援申請至今仍未獲批,他本星期一申請擱置法律程序被拒。

高院法官高浩文。資料圖片

高院法官高浩文。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今日頒布判詞解釋指,謝世傑似乎已通過法援審批要求,但法援署卻遲遲未批出申請,若根據法援批核的三個月限期,申請理應在本星期有結果,擱置法律程序,將無助案件,所以拒絕謝世傑申請。

是次司法覆核申請人是謝世傑,建議答辯人為環保署署長,利害關係方為土木工程拓展署。法官高浩文判詞解釋指,謝世傑在今年7月31日提出司法覆核,法官高浩文在8月12日以書面形式批出司法覆核申請許可,謝在8月14日申請法援,令法律程序自動擱置42天。法官高浩文表示,不適宜指示法援署署長盡快處理申請,但由於案件涉及公眾利益並具合理爭辯之處,法援申請審批程序理應迅速完成。

法律援助署圖片

法律援助署圖片

法援署助理首席法律援助律師何慧嫺上月21日去信回覆謝世傑,表明法援署一般需時三個月審批,直指謝再三催促只會拖延審批程序。法官認為法援署的回覆對案件毫無幫助,強調本司法覆核涉公眾利益,與環境保護及政府發展項目有關,有必要盡快處理。

高等法院。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法援署指派外聘律師審批本案案情,審批過程有可能會逾三個月,若謝世傑未獲批法援,將會阻礙他向法庭提交證據及陳詞,尤其是謝世傑需要在下月6日前,向法庭提交專家證供,法官表明本案比其他案件更有急切性,希望法援署盡快完成法援申請批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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