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份《施政報告》推出多項放寬按揭措施,當中包括非自用物業的按揭成數上限由6成放寬至7成、「供款與入息比率」上限由40%調升至50%,以及本身有其他按揭在身,按揭成數及「供款與入息比率」上限無須調低10%,此措施可讓購買物業作出租用途的投資客即時受惠。

首期方面,假設購入一個800萬物業作出租用途,可承造按揭成數由放寬前最多6成增至7成,即首期開支由320萬元大幅減少80萬元(25%)至240萬元。入息要求方面,申請人的「供款與入息比率」上限則由放寬前40%調升至50%,入息門檻顯著下降。

現時按息下跌,租金回報高,「供平過租」的情況下,配合新按揭措施,投資客入已加快入市步伐,近期新盤項目交投個案中,投資客比例更高達約4成,有意入市並用作出租用途的買家有幾個事項需要注意。

首先,若買家本身有另一按揭物業在身,如購買新物業作出租用途,銀行審批買家入息時,會將新物業及現有物業的供款一同計算。假設買家現有A物業的每月供款金額為$10,000,現時想購買B物業,每月供款$20,000,計算「供款與入息比率」時,銀行會將兩個物業的每月供款相加計算,換言之買家入息最少為$60,000(($10,000+$20,000)X2)才能通過最低入息要求。

雖然銀行審批買家入息時需要將新物業及現有物業的供款一同計算,不過租金收入可當作入息計算,並助買家更易通過審查,若單位屬連租約物業,部分銀行會以租金的7至8成作入息計算;若單位未正式租出,部分銀行亦會接受「擬租金收入」,並委托測量師行為單位估算租值,一般以預計租值的6成計算入息。

另外要注意,按揭保險公司「物業必須為自住居所」的規定仍然存在,除非有特定情況,透過按揭保險計劃申請高成數按揭的物業不能作出租用途。業主若果想將按保物業由自用轉為出租,可以透過轉按「甩按保」,將按揭成數降至7成或以下,才能將單位合法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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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絡按揭轉介營運總監 張顥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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