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增列6名人士為通緝犯,包括鍾劍華、劉珈汶、鍾翰林、何良懋、鄭敬基及張晞晴。
六名被通緝人士包括前黃大仙區議員劉珈汶、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理工大學前助理教授鍾劍華、發起「香港議會」的何良懋、前無線藝人鄭敬基、「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成員張晞晴。警方指,他們主要是涉及多次透過不同平台和形式,請求外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制裁」、封鎖及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其中鍾劍華於本年5月至6月期間,多次透過社交媒體平台鼓吹「港獨」;鄭敬基於2020年7月至2024年6月期間,操作一個名為「HongKonger Station香港台」的頻道,發布多段煽動分裂國家的影片。而何良懋自2022年7月27日起,聯同他人籌組一個名為「香港議會」的政權機關,並發動「公投」,以圖實施「自決」及顛覆國家政權。
至於鍾翰林,劉珈汶以及張晞晴,警方指他們分別以「香港獨立倡議委員會」、「香港民主委員會」以及「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要員的身份發布文章,並多次透過不同平台,鼓吹將香港特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請求外國「制裁」等。
警方懸紅各人一百萬元,呼籲市民就有關人士或案件提供消息。如有消息,可透過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微信官方賬號、電話短訊 61040639或專設電郵nsd-reward@police.gov.hk向國安處提供。
六名被通緝人士涉案詳情如下:
劉珈汶
一. 煽動分裂國家罪
二. 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出生日期:1995年2月20日
劉珈汶於2021年10月至2024年5月期間,以「香港民主委員會」要員身份發布文章,並多次透過發表演講、在社交媒體上發布貼文或影片等不同形式,鼓吹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請求外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制裁」、封鎖及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劉於2021年7月18日離港,裁判官遂簽發手令通緝她歸案。
鍾瀚林
一. 煽動分裂國家罪
二. 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出生日期:2001年4月22日
鍾翰林於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期間,透過不同渠道,包括以「香港獨立倡議委員會」要員身份發布文章、參與外國機構的聽證會、發表公開講話、在社交媒體上發布貼文等,鼓吹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請求外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制裁」、封鎖及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鍾於2023年12月20日離港,裁判官遂簽發手令通緝他歸案。
鍾劍華
一. 煽動分裂國家罪
二. 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出生日期:1960年1月9日
鍾劍華於2024年5月至2024年6月期間,多次透過社交媒體平台鼓吹「港獨」。於2020年12月至2023年11月期間,多次透過不同的平台和形式,請求外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制裁」、封鎖及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鍾於2022年4月24日離港,裁判官遂簽發手令通緝他歸案。
何良懋
一.顛覆國家政權罪
出生日期:1955年2月22日
何良懋自2022年7月27日起,聯同他人籌組一個名為「香港議會」的政權機關而發動「公投」,以圖實施「自決」及顛覆國家政權。
何於2020年1月12日離港,裁判官遂簽發手令通緝他歸案。
鄭敬基
一. 煽動分裂國家罪
二. 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出生日期:1962年12月12日
鄭敬基於2020年7月至2024年6月期間,於社交媒體平台操作一個名為「HongKonger Station香港台」的頻道發布多段煽動分裂國家的影片,並多次透過不同的平台和形式,請求外國對中央和特區官員進行「制裁」及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鄭於2020年6月25日離港,裁判官遂簽發手令通緝他歸案。
張晞晴
一. 煽動分裂國家罪
二. 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出生日期:2005年2月5日
張晞晴於2022年8月至2024年11月期間,以「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要員身份發布文章,並多次透過發表演講、在社交媒體上發布貼文或影片等不同形式,鼓吹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請求外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制裁」、封鎖及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張於2020年8月29日離港,裁判官遂簽發手令通緝她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