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警國安處新增通緝鄭敬基、鍾劍華、鍾翰林等6人 涉違國安法懸紅各人一百萬元

政事

警國安處新增通緝鄭敬基、鍾劍華、鍾翰林等6人 涉違國安法懸紅各人一百萬元
政事

政事

警國安處新增通緝鄭敬基、鍾劍華、鍾翰林等6人 涉違國安法懸紅各人一百萬元

2024年12月24日 11:32 最後更新:17:57

警方國安處增列6名人士為通緝犯,包括鍾劍華、劉珈汶、鍾翰林、何良懋、鄭敬基及張晞晴。

六名新增被通緝人士包括:(左上起)劉珈汶、鍾翰林、鍾劍華、何良懋、鄭敬基及張晞晴。警方圖片

六名新增被通緝人士包括:(左上起)劉珈汶、鍾翰林、鍾劍華、何良懋、鄭敬基及張晞晴。警方圖片

六名被通緝人士包括前黃大仙區議員劉珈汶、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理工大學前助理教授鍾劍華、發起「香港議會」的何良懋、前無線藝人鄭敬基、「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成員張晞晴。警方指,他們主要是涉及多次透過不同平台和形式,請求外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制裁」、封鎖及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更多相片
六名新增被通緝人士包括:(左上起)劉珈汶、鍾翰林、鍾劍華、何良懋、鄭敬基及張晞晴。警方圖片

六名新增被通緝人士包括:(左上起)劉珈汶、鍾翰林、鍾劍華、何良懋、鄭敬基及張晞晴。警方圖片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其中鍾劍華於本年5月至6月期間,多次透過社交媒體平台鼓吹「港獨」;鄭敬基於2020年7月至2024年6月期間,操作一個名為「HongKonger Station香港台」的頻道,發布多段煽動分裂國家的影片。而何良懋自2022年7月27日起,聯同他人籌組一個名為「香港議會」的政權機關,並發動「公投」,以圖實施「自決」及顛覆國家政權。

至於鍾翰林,劉珈汶以及張晞晴,警方指他們分別以「香港獨立倡議委員會」、「香港民主委員會」以及「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要員的身份發布文章,並多次透過不同平台,鼓吹將香港特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請求外國「制裁」等。

警方懸紅各人一百萬元,呼籲市民就有關人士或案件提供消息。如有消息,可透過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微信官方賬號、電話短訊 61040639或專設電郵nsd-reward@police.gov.hk向國安處提供。

六名被通緝人士涉案詳情如下:

劉珈汶

一. 煽動分裂國家罪
二. 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出生日期:1995年2月20日

劉珈汶於2021年10月至2024年5月期間,以「香港民主委員會」要員身份發布文章,並多次透過發表演講、在社交媒體上發布貼文或影片等不同形式,鼓吹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請求外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制裁」、封鎖及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劉於2021年7月18日離港,裁判官遂簽發手令通緝她歸案。

鍾瀚林

一. 煽動分裂國家罪

二. 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出生日期:2001年4月22日

鍾翰林於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期間,透過不同渠道,包括以「香港獨立倡議委員會」要員身份發布文章、參與外國機構的聽證會、發表公開講話、在社交媒體上發布貼文等,鼓吹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請求外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制裁」、封鎖及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鍾於2023年12月20日離港,裁判官遂簽發手令通緝他歸案。

鍾劍華

一. 煽動分裂國家罪

二. 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出生日期:1960年1月9日

鍾劍華於2024年5月至2024年6月期間,多次透過社交媒體平台鼓吹「港獨」。於2020年12月至2023年11月期間,多次透過不同的平台和形式,請求外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制裁」、封鎖及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鍾於2022年4月24日離港,裁判官遂簽發手令通緝他歸案。

何良懋

一.顛覆國家政權罪

出生日期:1955年2月22日

何良懋自2022年7月27日起,聯同他人籌組一個名為「香港議會」的政權機關而發動「公投」,以圖實施「自決」及顛覆國家政權。

何於2020年1月12日離港,裁判官遂簽發手令通緝他歸案。

鄭敬基

一. 煽動分裂國家罪
二. 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出生日期:1962年12月12日

鄭敬基於2020年7月至2024年6月期間,於社交媒體平台操作一個名為「HongKonger Station香港台」的頻道發布多段煽動分裂國家的影片,並多次透過不同的平台和形式,請求外國對中央和特區官員進行「制裁」及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鄭於2020年6月25日離港,裁判官遂簽發手令通緝他歸案。

張晞晴

一. 煽動分裂國家罪
二. 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出生日期:2005年2月5日

張晞晴於2022年8月至2024年11月期間,以「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要員身份發布文章,並多次透過發表演講、在社交媒體上發布貼文或影片等不同形式,鼓吹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請求外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制裁」、封鎖及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張於2020年8月29日離港,裁判官遂簽發手令通緝她歸案。

往下看更多文章

特區政府:將向許智峯展開沒收犯罪得益法律程序

2024年12月24日 14:06 最後更新:17:56

保安局局長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所賦予的權力,在憲報刊登公告,指明 7名分別潛逃美國及澳洲,並因涉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而被法院發出拘捕令的人,並對他們施行「禁止提供資金等或處理資金等」及「撤銷特區護照等」等措施。另外,特區政府宣布,將向許智峯展開沒收其犯罪得益的法律程序。

7人包括郭鳳儀、袁弓夷、郭榮鏗、許智峯、任建峰、許穎婷及邵嵐。

政府發言人表示,這 7名無法無天的通緝犯一直潛藏美國及澳洲,在當地繼續公然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勾當,煽動分裂國家、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及請求外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制裁」、封鎖及採取其他敵對行動,繼續肆意勾結外部勢力包庇其惡行,有需要採取措施強烈打擊有關潛逃行為。在採取措施前,當局已給予7人時間回港接受執法和司法程序,但他們沒有珍惜機會,沒有回港自首。

政府刊憲,將許智峯、郭鳳儀、袁弓夷等7人,列為指明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潛逃者。

政府刊憲,將許智峯、郭鳳儀、袁弓夷等7人,列為指明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潛逃者。

當局指出,許智峯惡貫滿盈,身負多項刑事控罪。律政司已在前年向原訟法庭申請並獲發出限制令,禁止許智峯、其妻子及母親從香港特區移離財產,或以任何方式處理他們在香港特區的財產。經調查後,認為有充分證據證明許智峯曾經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並從中得益,並曾將其部分財產轉移妻子及母親,有必要採取進一步措施,以期沒收許智峯的犯罪得益,並防止用於進一步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許智峯。資料圖片

許智峯。資料圖片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