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有限公司」早於2021年12月被正式頒令清盤,旗下的「蘋果日報有限公司」去年4月遭兩名債權人入稟高等法院呈請清盤。案件24日於高等法院再訊,公司代表申請押後案件,以待黎智英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審結後再處理,呈請人一方不反對。法官陳靜芬將案押後至黎智英案有裁決的35日後再訊。
案件今在高院再訊。
遭呈請清盤的是「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而兩名債權人為前員工陳漢榮及楊于澄,雙方均由律師代表。據入稟文件顯示,被呈請清盤的公司位於德輔道西香港商業中心一單位。
雙方庭上透露,《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公司涉及的國安案料今年10月裁決,冀將呈請押後至11月處理。
黎智英。
「蘋果」一方表示,當局已發出凍結財產通知書(freezing notice),不知道刑事案件裁決會否更改凍結令條款,或解除凍結令。法官陳靜芬聽罷後暫將清盤呈請押後至國安案裁決後的35日處理。
法官將「蘋果有限公司」清盤案押後至黎智英涉國安案裁決後再訊。(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致函英國《衞報》,反對該報3月22日刊登的一篇評論文章對香港法院處理國安案件進行抹黑,強調特區政府將繼續依法堅定維護國家安全。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資料圖片
《衛報》的評論文章指,黎智英早前就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簽證被拒批而提出的上訴許可被駁回,顯示香港法治正受到侵蝕。鄧炳強反駁指,特區政府堅定不移地維護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和自由,指香港現有超過100名資深大律師、超過1,600名大律師以及約13,000名執業律師,《基本法》保障市民選擇律師的權利,市民有權選擇有資格並可在香港執業的律師。
鄧炳強致函反對《衛報》一篇有關黎智英上訴被拒的評論文章。
他續指,香港就國家安全案件引入逐案審批的特准執業制度,比大多數其他司法管轄區(包括英國)更加寬鬆。英國等地並無類似的特准執業制度或允許海外律師處理國家安全案件的制度。
終審法院
《香港國安法》第14條規定,國安委的決定不能司法覆核,這與普通法原則一致,該原則亦為英國所認可,即法院對行政當局在國家安全事務上的判斷予以適當尊重,因行政當局在這方面擁有更優越的資訊及判斷能力。這並不影響香港法院在《基本法》保障下依法享有的獨立司法權及終審權,所有被告人均可得到公平審判。
鄧炳強指,黎智英的上訴許可申請是毫無合理理由而被法院駁回,《衛報》的評論文章聲稱終審法院的裁決「令人費解」,此說法毫無依據,重申反對文章使用這種帶有偏見和誤導性的語言來詆毀法院的專業精神和公正性,並強調特區政府會繼續依法堅定維護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