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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醫院證實手術室天花曾漏水 不屬須呈報衞生署類別

香港電台

中大醫院證實手術室天花曾漏水 不屬須呈報衞生署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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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醫院證實手術室天花曾漏水 不屬須呈報衞生署類別

2025年03月23日 19:17 最後更新:20:40

香港中文大學醫院證實,醫院一個日間手術室早前在手術進行期間,曾出現天花板漏水情況,當時手術已進行最後階段,醫護團隊當時已即時作出適當措施,確保病人手術不受影響,而病人於術後亦獲適當監察及護理,術後情況沒有受影響並已康復。

中大醫院表示,相關部門在手術後已跟進及進行維修。由於事件性質不屬於要呈報予衞生署的類別,院方於手術當日並沒有向衞生署通報。

發言人又說,已在事後向衞生署交代事件及跟進事宜,並會繼續與衞生署保持密切溝通,以及確保相關手術室的空氣質素、環境設施等水平達標後,才重新開放使用。

一名42歲男子多次虐待3歲女兒,包括猛烈搖晃導致腦出血死亡,早前在高等法院陪審團裁定被告謀殺罪成,法官判被告終身監禁,被告承認的虐兒罪,則被判入獄6年5個月。

辯方大律師求情時指,謀殺依例沒有量刑空間可考慮,因而單就虐兒罪求情,稱被告在本案沒有對女兒造成過分嚴重的傷害,例如火燒及綑綁等行為,在案件開審前已認罪同意案情,被告已就有關案件定罪及接受懲罰。

法官黎婉姫判刑時,引述牧師為被告撰寫的求情信,信中提到被告有深切反省及悔意,希望法庭給予重新開始的機會。法官批評被告,在兩個月內多次對女兒施以虐待行為,造成女兒出現傷痕後亦沒有帶她求醫,並非單一虐待事件,終引致原本活潑開朗的女兒死亡。法官認為判刑時,需要保護社會上弱勢的人士及無助的兒童,必需嚴懲及警惕作出虐待行為的人。

法官引述死者的驗屍報告指,死者的胸腺退化嚴重,就算沒有本案的悲劇,對其日後成長及發育都會造成傷害。法官指,虐兒為社會上常見的現象,對兒童造成長期身體及精神傷害,被告對死者作出一連串行為不但惡劣且嚴重。法官指,被告曾要求死者做20下仰臥起坐時,死者表情明顯勉強。另外,被告要求死者唱歌的片段中,顯示死者為強顏歡笑,幾乎哭泣,但被告卻仍要求死者笑,簡直令人不可思議,對死者的要求都超過合理的準則。

法官斥責被告作為死者的親生父親,卻對死者施以惡劣的暴力行為,施虐位置隱蔽,明顯故意隱瞞,避免他人發現,被告曾向伴侶潑淋通渠水後被判入獄,行為明顯涉及家暴,出獄後個半月就再次犯案,虐待女兒致死,必須加刑。

法官引述死者寄養家庭負責人王太的口供,指死者自2018月1月由保良局交托王太照顧,直至2020年1月才由死者母親接回。女童母親每星期都會探望死者一次,並帶她外出,折返後王太並沒有發現死者有傷勢。法官引述死者母親、被告伴侶的口供,承認曾打過死者,但法官認為女童母親並非造成死者死亡的相關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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