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港版神探伽利略」之稱的盧覺強,屢在法庭上用數據說服法官,助受冤市民脫罪,勝算達九成。他歷來以專家身分出庭作供70多次,但神探也有被挑戰的時候,10月初一宗危險駕駛案,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錢禮質疑他沒上過交通意外重組課程,故不批准其專家身分,成為21年來首次被拒。盧覺強接受訪問時認為不公道,更因此事牽連在裁判法院的專家身分一同被質疑,不禁怒斥:「官官相衛。」
盧覺強現每個月約接一單案,他10月5日在區域法院就一宗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傷害的案件出庭做證人,一如既往被對家律師質疑其專家身分,他指每次都有人挑戰,但「唔得唔得最後都得咗」,累積達75次專家證人的經驗;惟今次主審法官錢禮問他是否沒上過交通意外重組的課程,他如實說沒有,結果其專家身分不被批准,法官反接納了政府化驗師的報告。
案件昨判刑,從事金融業的被告梁正聰(34歲)被判監兩年及停牌兩年。辯方律師韓尚志指或會上訴,又指對盧被拒專家身分感莫名其妙,法例亦無要求上有關課程,才可當專家證人。
對於遭法官質疑無上過交通意外重組課程,盧覺強說:「真係好離譜,我係有經驗有學歷,只係冇讀嗰一個COURSE。」他展示獲英國機械工程師學會院士、輪機工程及科技學會院士資歷,又曾修讀由政府開辦的課程,並獲汽車工程學科專家的資格。
隨著專家證人身分首次被質疑,盧接二連三面臨衝擊,在10月20日一宗超速駕駛案,他原受被告委託撰寫一份專家報告,但開審當日辯方向特委裁判官蘇啟昌表示,因盧在區院不獲確認其專家證人身分,擔心裁判官同樣不接納盧的身分,遂委託其他專家作供。結果,蘇官指盧非鑑證重組專家,及上級法院都不批准其專家證人身分。
盧覺強得悉後怒斥:「今年5月中和6月尾,有兩單案都在沙田審,都是蘇官主審,他當時兩次接納我做專家證人,今次因區院問題唔俾我做係官官相衛。官唔應該咁,應各有各做,我在高院協助的4單案也是勝訴。」他又指現時有如火燒連環船,裁判官怕得罪上級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