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5日)發生深水埗派錢事件,在有人在高處撒錢前,「幣少爺」駕駛「狂牛」超跑在現場直播大喊後,隨即發生撒錢「異象」。他雖否認與事件有關,卻表明「異象」會再現,並力促網友積極投資,極度可疑。《星島日報》於今年7月已踢爆,有人力銷虛擬貨幣掘礦機。
幣少爺在facebook中直播其駕駛林寶堅尼跑車到現場。(網上圖片)
現年24歲、綽號「幣少爺」的黃鉦傑,昨在「天降財橫」前夕,在facebook中直播其駕駛林寶堅尼跑車到現場,一身俠盜羅賓漢打扮。他播放撒錢片段之餘,更落力推銷自己的虛擬貨幣Filecoin(Fcc)生意,聲稱當日是Fcc的大日子,頭獎得主有機會贏2000萬港幣現金,而獎品總值更超過4000萬元,強調「100蚊都有機會贏20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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幣少爺在facebook中直播其駕駛林寶堅尼跑車到現場。(網上圖片)
傳媒在「幣少爺」回家時追訪,他稱撒錢「唔關我事」。
Filecoin期貨和其他虛擬貨幣一樣,今年以來出現大熊市,價格不見9成以上。
傳媒在「幣少爺」回家時追訪,他稱撒錢「唔關我事」。
網民質疑有人借機炒作,吸引高風險投資。事實上,《星島日報》早於今年7月便報道,有人力銷Filecoin掘礦機,游說買家投資4萬多元成為首批礦工,更預言幣價將在兩年內升逾10倍。
Filecoin期貨和其他虛擬貨幣一樣,今年以來出現大熊市,價格不見9成以上。
Filecoin期貨今年1月最高峰報價26.9美元,現價2.49美元,從高峰下跌92%。今年7月跌到7美元左右,即使那時入場買Filecoin期貨,到而家都蝕了64%,是大插,而不是升10倍。而最大的虛擬貨幣比特幣(Bitcoin)也好不了多少,去年12月衝近2萬美元高位,之後急挫,現價3221美元,從高位下跌了84%。
Filecash在16日暴跌40%
另一隻叫Filecash的虛擬貨幣就更得人驚,單日大上大落,今日(16日)高位14.62美元,上午一直在這些位置附近徘徊,但到下午就急插,到黃昏時最低見過4.74美元低位,之後反彈返上8.76美元,但單日仍劇跌40.2%,波幅咁大,一日就可以輸清。
虛擬貨幣這樣大跌,掘虛擬貨幣的礦機命運也一樣,同樣價格暴跌,而且乏人問津。買礦機掘虛擬貨幣,成本除了是礦機價格的折舊之外,用電量也驚人,虛擬貨幣價格跌到這樣殘,不計折舊,單計電費,開礦也收不回成本,結果造成大量「礦工」離場,礦機賤賣也無人要。
掘虛擬貨幣的礦機。
在內地以前4000、5000元一部的礦機,現在網上賣1000元,也完全無人問津,因為新機都無人買,廠商把積壓的新機割價割到1000多元。在深圳華強北,基本上很少商店打出「礦機」作招徠,在一家仍以礦機為主銷產品的舖頭,問了一款組裝礦機的價格,舖主表示,所有礦機都打三折銷售。如果多買幾部,那麼價格還可以繼續商量,需要的電源線、配件也可以多送幾套。
內地礦工馬韜算好運氣,在今年9月、10月,他在內地二手電商平台上賣舊礦機,以每台850元人民幣的價格,成交了4部,這個價格連全新機器的四分一都不到,但賣起來依舊十分吃力。當時比特幣還有6600美元,到11月中比特幣再急挫,如今價格再跌一半,二手礦機根本銷不出去了。
所以如果有人從天上撒錢,然後叫你投資虛擬貨幣,甚至叫你買礦機開礦,小心上當受騙,有人將完全不值錢的礦機,當寶貝那樣賣給你。你如今去買礦機,和在街上買寶藥,實在相差無幾。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4月15日是第十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回顧過去一年,《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稱《條例》)於去年3月23日起刊憲生效,為維護國安踏出重要一步,也標誌香港特區完成《基本法》第23條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本地立法的憲制責任。行政長官李家超當晚發表聲明,指《條例》是香港等待了26年8個月19日的歷史時刻,代表香港鞏固了由亂到治的護土牆、建好安全「屏障」,可以開始全速前進、全力拚經濟了。
打了一場漂亮的立法仗
條例至今實施一年。回顧立法過程,從2024年1月特區政府宣布啟動立法公眾諮詢,發出80多頁的立法諮詢文件,舉行近30場詳盡的諮詢會,與各個界別的代表會面,諮詢會多達約 3,000 人次,共收到逾13,000 份意見,當中 98.6%表示支持和提出正面意見,立法會法案委員會連同內務委員會共舉行了 25 次會議,用了近50小時詳細審議每一條文,提出近千條問題和意見、91項修正案,最終於去年3月19日獲立法會全票通過,並刊憲落地。
《條例》生效之後,讓香港特區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包括間諜活動、外國情報單位的陰謀陷阱和敵對勢力的滲透破壞,有效防範「黑暴」、「顏色革命」,亦有效防範「港獨」和暴力破壞。
去年6月,由律政司、保安局及警務處組成的「《基本法》第23條立法專責小組」獲選為新一輪「行政長官表揚榜」獎勵計劃的得獎隊伍,鼓勵公務員團隊關鍵時刻團結一致打勝仗。
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專責小組由公眾諮詢、擬定草案,到解說、協助立法會審議法例,以至反駁顛倒抹黑的歪曲言論、清晰說明政府立場,都堅持不懈、盡心竭力地完成這項香港的光榮歷史任務。「這支跨部門專責小組高效專業、決心堅定,為譜寫香港歷史光榮篇章作出重要貢獻。他們樹立了公務員優秀的榜樣,獲頒『行政長官表揚榜』是實至名歸。」
《條例》涵蓋5類罪行
而《條例》與《香港國安法》以及香港其他涉及國家安全的法律互相銜接、兼容和互補;借鑑了其他普通法地區的經驗,但按香港實際情況予以落實;條文按現行普通法慣常用語編寫,並完善了過時及不足的法律。
《條例》涵蓋5類罪行,包括禁止「叛國」及 相關罪行;禁止叛亂、煽惑叛變及離叛,以及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禁止竊取國家秘密及間諜活動;禁止危害國家安全的破壞等活動;禁止境外干預及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組織。
過去一年中,累計有 5宗檢控個案涉及《條例》,其中4宗已審結,被告均認罪,判囚10至14個月,分別涉及在社交平台發布,或於巴士椅背、身穿衣物展示煽動字句及訊息。
首宗涉無業男穿煽動衣物遊蕩 認罪判囚14個月
其中,首宗定罪的案件涉及27歲報稱無業男子,被指穿著印有「光時」衣物、戴有標語黃色口罩,去年6月12日在石門港鐵站遊蕩及拒絕出示身份證,被控煽動等罪。被告承認控罪,最終判囚14個月。
另2宗於去年6月審結,涉及一名29歲報稱文員男子,多次在巴士椅背寫上「港獨」、「光時」等字句,被控3項煽動罪,認罪後判囚 10 個月;另一宗為58 歲報稱無業男子被指在社交平台發布合共 239 則煽動陳述、照片、圖片、影片等,被告認罪判囚14 個月。
另一宗社民連前成員周劍豪被指在 2024年3至11月期間在社交平台發布「仇恨中共」、「台獨」等145則涉煽動訊息,認罪於4月初被判囚1年;餘下1宗涉36 歲巴士電器技工被指於Facebook 發布煽動帖文案,押後至5月8日答辯,被告還柙候訊。
鄒幸彤等6人因發布煽動意圖帖文被捕
至於拘捕個案,去年5月28 日當局發稿指拘捕了5女1男,指他們在社交平台專頁「利用某個將至的敏感日子,持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帖文」,違煽動罪,是自《條例》實施後,首次公開的拘捕行動。其後保安局長鄧炳強指,被捕人包括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
此外,去年8月底,當局發稿指國安處拘捕了1男1女,指他們涉就一宗自殺事件發布虛假的「死者遺言」及放置「悼念燈箱」,涉違《條例》下的煽動罪。當時有報道指一名城大教授於九龍塘站墮軌身亡。
動用《條例》賦予權力 19名違國安潛逃海外者被通緝
另去年國安處亦動用《條例》賦予權力,於去年6月及12月懸紅通緝共19名涉違《香港國安法》下分裂國家、勾結外國勢力、顛覆國家政權等罪而潛逃到海外的港人,包括羅冠聰、蒙兆達、劉祖廸、鄭文傑、霍嘉誌、蔡明達、許智峯、郭鳳儀、袁弓夷、郭榮鏗、任建峰、許穎婷、邵嵐、鍾劍華、劉珈汶、鍾翰林、何良懋、鄭敬基及張晞晴;而他們分別被撤銷特區護照、禁止向他們提供或處理其資金、禁止與物業相關活動、禁止與其合資企業或合夥、暫時罷免董事職位、及暫時吊銷執業資格等。
國安處並持續採取一系列打擊措施,包括對相關的重點聯繫人作出調查、截斷逃犯的聯繫網絡及資金鏈,以打擊與逃犯勾結人士,嚴查其本地聯繫網絡。可以話,任何試圖規避法律制裁的潛逃行為以及協助潛逃的行徑也將遭到法律嚴懲,無論是逃犯或其協助者亦無法逃脫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