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個基建工程預計2031年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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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洞北、粉嶺北新發展區至今首階段基建工程已刊憲,發展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申請328億元撥款。整個基建工程2031年完工,提供7.18萬個單位,近7成是公營房屋,可容納18.8萬人口。
發展局就新界東北首階段工程及餘下設計申請撥款。資料圖片
根據文件,撥款包括第一階段的主體工程、餘下階段發展的詳細設計、共置警察設施於缸瓦甫、石湖墟淨水設施以及為特設現金津貼預留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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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階段工程會提供2.1萬個房屋,其中18000個是公營房屋,提供102500平方米商業樓面面積,收回68公頃私人土地,清理100公頃政府土地,受影響住戶為445戶,受影響業務經營者為141個。首階段主體工程預料今年動工,預計2023年首批居民入伙,2026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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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估計,向發展區受影響合資格特設現金津貼費用最多為7億3260萬元,土地徵用和其他特惠津貼所需費用為133億3500萬元。
政府在憲報刊登《法院(遙距聆訊)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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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例草案》將提供清晰的法律依據,使法官和司法人員在考慮所有相關情況,以及司法公開和聆訊公正兩大原則後,在認為合適的情況下,可於各級別法院及審裁處的法律程序命令進行遙距聆訊。
政府發言人表示,遙距聆訊是司法機構推動使用科技的主要措施之一。與一貫做法相同,只有在合乎公平公正原則的情況下,並顧及一系列相關考慮因素後,法院才會指示使用遙距聆訊,是否指示使用遙距聆訊屬法院行使現有案件管理權力下所作的案件管理決定。
《條例草案》的主要條文涵蓋內容,涉及作出遙距聆訊令的細節,包括法院須考慮的因素;遙距聆訊的運作,包括法官的權力、參與者的出席,以及文件的傳送、物品的呈示和文件的簽署;使用遙距聆訊的範圍和例外情況 ;遙距聆訊中保障司法公開的措施;以及擬議新罪行,將未經授權而記錄、發布和廣播以實體聆訊和遙距聆訊進行的法律程序,定為刑事罪行。
發言人說,基於確保司法公正的首要考慮因素,並考慮到在部分法律程序採用遙距聆訊的限制、風險和關注,《條例草案》以明文列出不得使用遙距聆訊的例外情況,包括有關國家安全的所有法律程序,以及其他所有刑事案件的審訊。
《條例草案》將於12月4日提交立法會首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