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事後尋獲兩封遺書,其中一封是交代身後事。
35歲男子梁凌杰,昨日穿上黃色雨衣,在金鐘太古廣場平台懸掛抗議橫額,於平台危站5小時後墮斃,警方事後尋獲兩封遺書,其中一封是交帶身後事,懷疑他死意已決。
墮樓一刻。
與父母同住的梁凌杰,昨午4時半左右穿上黃色雨衣,爬出太古廣場商場平台離地20米高臨時工作台,掛起反修例橫額抗議。
梁凌杰頭部重創昏迷,送院不治。
途人發現有人報案,警方及消防員到場,封鎖一段金鐘道往中環方向馬路,消防員張開氣墊戒備,由於棚架對開有行人鐵欄,氣墊不能完全靠貼棚架底部,形成一處空隙位,當時梁背向馬路,大批巿民在場圍觀,立法會議員鄺俊宇亦到臨了解,由於梁手持鎅刀,警方談判專家只能離遠游說。
昨晚有市民帶同白花到現場悼念。
至晚上7時許,梁脫下雨衣坐在平台上休息,其間警員遞水給他,他看似稍見平復,警方談判專家再度上前勸阻,但梁未有理會。雙方一直膠著對峙,至晚上9時許,梁突情緒激動,爬出棚架,4名在場戒備的消防飛將軍見情況危急,衝前拯救,並扯著梁的手臂,惟梁不斷掙扎,連T恤亦被扯甩,赤膊飛墮行人路上,未有跌在1米旁的氣墊上,頭部重創昏迷,送院不治。
元朗7.21事件,一名46歲男子早前被裁定暴動及串謀有意圖傷人罪成,23日在區域法院判監4年1個月。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陳慧敏判刑時表示,法官表示,案發當晚的暴動事件可分為3個階段,與本案有關的階段持續16分鐘,涉及約100人。被告鄧嘉民現身加入白衣人群體約10分鐘,手持藤條站在「白衣人」前線。案發時突然有黑衣人湧到英龍圍並非巧合,他們不是完全無辜,而白衣人則是有預謀行事,事先準備木棍、藤條、發泡膠牌,顯示白衣人預計黑衣人當晚會到達。白衣人襲擊黑衣人的行為帶有仇恨、欺凌、威嚇、滅聲的效果,是「私了」的行為,認為白衣人不應自行執法或用暴力表達不滿,正確做法是應報警。
法官指出,雖然沒證據顯示被告導致「黑衣人」受傷,但法庭不關注襲擊行為是否由黑衣人及白衣人之間的敵對情況衍生出來,而是關注破壞社會安寧的程度,也同時考慮被告向白衣人提供支援,並身處現場鼓勵其他人參與。
法官又說,辯方以務實方式處理審訊,包括承認本案涉及暴動,有助節省法庭時間,被告亦熱心公益,減刑5個月後,最終監禁4年1個月。
案情指,報稱商人的被告鄧嘉民,被控於2019年7月22日在元朗朗和路及港鐵元朗站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並串謀意圖使他人身體嚴重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