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事後尋獲兩封遺書,其中一封是交代身後事。
35歲男子梁凌杰,昨日穿上黃色雨衣,在金鐘太古廣場平台懸掛抗議橫額,於平台危站5小時後墮斃,警方事後尋獲兩封遺書,其中一封是交帶身後事,懷疑他死意已決。
墮樓一刻。
與父母同住的梁凌杰,昨午4時半左右穿上黃色雨衣,爬出太古廣場商場平台離地20米高臨時工作台,掛起反修例橫額抗議。
梁凌杰頭部重創昏迷,送院不治。
途人發現有人報案,警方及消防員到場,封鎖一段金鐘道往中環方向馬路,消防員張開氣墊戒備,由於棚架對開有行人鐵欄,氣墊不能完全靠貼棚架底部,形成一處空隙位,當時梁背向馬路,大批巿民在場圍觀,立法會議員鄺俊宇亦到臨了解,由於梁手持鎅刀,警方談判專家只能離遠游說。
昨晚有市民帶同白花到現場悼念。
至晚上7時許,梁脫下雨衣坐在平台上休息,其間警員遞水給他,他看似稍見平復,警方談判專家再度上前勸阻,但梁未有理會。雙方一直膠著對峙,至晚上9時許,梁突情緒激動,爬出棚架,4名在場戒備的消防飛將軍見情況危急,衝前拯救,並扯著梁的手臂,惟梁不斷掙扎,連T恤亦被扯甩,赤膊飛墮行人路上,未有跌在1米旁的氣墊上,頭部重創昏迷,送院不治。
5 名男女被控 2019 年 10 月在灣仔參與暴動,及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經審訊後僅被裁定蒙面罪成,律政司提出上訴並獲上訴庭撤銷裁決,發還原審區院法官處理,其中 3 人改為認罪,還押至 6 月 25 日判刑。
律政司。資料圖片
案發於 2019 年 10 月 6 日,5名被告林顯誠、李安翹、蘇雅賢、謝兆雄、及陳樂燊,被控連同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在灣仔一帶參與暴動。李、蘇及謝均承認控罪,餘下 2 人則否認控罪。3 名認罪被告的代表律師求情時指案件已拖延數年,對被告造成壓力,希望法庭能給予較大的刑期扣減。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辯方求情望扣減四分一刑期
李安翹一方求情時,希望法庭考慮她當時攜帶的口罩、手套及防毒面具等,屬於潛在殺傷力不高的物品,她亦沒有主動襲警,建議量刑起點不多於 3 年,又指李安翹案發時極年輕,加上案件審訊的長時間等待,希望獲扣減四分一刑期。
蘇雅賢及謝兆雄一方則指,他們在原審後一直努力更生並服務社會,希望法庭讓他們早日重投社會。
法官高偉雄表示按照過往案例,各被告最多只可獲五分一刑期扣減,由於同案維持不認罪的兩名被告申請重啟案情,決定押後至 6 月 25 日,兩人審訊完成後才判刑,期間 3 名認罪被告需還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