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派進行初選之後,特首林鄭指初選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港澳辦和中聯辦亦先後發出聲明。
港澳辦發出聲明,嚴厲譴責民主派初選,指此舉是對香港特區選舉的非法操控,對香港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的公然挑戰,絕不能允許,堅決支持依法查處有關違法行為。 中聯辦直指戴耀廷的「雷動2.0」、「35+計劃」,其目標是要奪取香港的管治權,妄想上演港版「顏色革命」。透過否決財政預算案、癱瘓特區政府、全面「攬炒」香港、顛覆國家政權,已經涉嫌觸犯香港國安法第22條以及香港本地選舉法律。
有不少人相信初選或者違反限聚令,甚至可能觸犯《選舉條例》有關計算經費,申報選舉宣傳品等條文,但說違反了《香港國安法》,他們又覺得指控嚴重了一些。實情是不是這樣呢?
先看看《香港國安法》的相關條文,當中主要有兩條可能涉及對戴耀廷的指控,包括顛覆罪,第22條第3款規定:「嚴重干擾、阻撓、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顛覆罪的前提是使用「武力或者非法手段」。
另外勾結罪也是可能的罪名,《國安法》第29條3款:勾結外地「對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進行操控、破壞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即屬違法。
在中聯辦的指控當中,提到反對派少數團體「在外部勢力支持下」的用語。究竟戴耀廷策動初選有無犯勾結罪,首先要符合「在外部勢力的支持下」這個條件,就要看看是否找到外部勢力用金錢或者其他方式支持此次初選的證據,表面上看,不容易找到相關的證據。
至於指戴耀廷是否觸犯發的《香港國安法》第22條顛覆罪,需要滿足兩個條件。第一是用武力或者非法手段;第二是嚴重干擾、阻撓、破壞特區政府施政。在具體討論這個條件之前,我要特別指出,很多人討論戴耀廷的行為是否違法,都只關注他的行動細節,卻也沒有注意到他的行動整體部署和動機。戴耀廷經常辯解,舉辦初選甚至「35+」將來否決預算案,是本地法律或者《基本法》允許的行為,並不是「非法手段」。他這些講法,表面看似有道理,但細思之下,會發現只是詭辯。
戴耀廷在4月底發表題為《真攬炒十步 這是香港宿命》的文章,裏面已道出了他大力推動「35+計劃」全部計劃及意圖。他推動反對派,特別是激進反對派爭取立法會過半數議席,目的是要否決預算案,逼特首解散立法會,立法會重選之後,通過否決預算案逼特首辭職。他提出的「攬炒十步」,過程其實非常血腥。第8步是逼中央宣佈香港進入緊急狀態;第9步是「香港街頭抗爭更激烈,鎮壓也非常血腥,港人發動三罷,令香港社會停頓」;第10步是「西方國家對中共實行政治經濟制裁」。
整個行動是以最激進的手段撩動中央鎮壓,誘發西方制裁。結局不言而喻,他是想推翻香港政府,最終目的是要顛覆中央政府。他在那篇文章的末段,引用了「抗爭名曲」《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的歌詞,鼓勵港人:「你想見到一個新的世界嗎?來吧!加入這抗爭,去為你的自由去爭戰吧!」
戴耀廷的目的,就是要發動一場「攬炒式」的顏色革命,藉此顛覆香港特區政府、甚至中央政府。當大家爭議戴耀廷的「攬炒十步」用的是否非法手段時,戴耀廷其實已違反了《基本法》的總則,想要推翻香港的基本制度。《基本法》第73條2款賦予立法會審批預算案的權力,卻沒有授權立法會可以不問預算案內容,借否定預算案去推翻政府。
或許有些市民參與了反對派的初選,會認為自己毫無顛覆之心。但這個「攬炒」行動的每一個小環節都看似合法,當組織起來之後,卻成了一場顛覆活動,透過違反《基本法》的手段,嚴重破壞特區政府施政。參與者不一定清楚,組織者卻早有預謀,而且是一個預先公開的陽謀。
相信阿爺已經為後立法會選舉作好準備,萬一出現顛覆派而不是傳統反對派佔據立法會的時候,會如何應對這個亂局,《國安法》就是止亂的利劍。
盧永雄
世界輪流轉,看看香港和英國兩地的移民情況,只能驚嘆事情變化得這麼快。
2019年黑暴事件後,大量香港人移居英國,因為當時英國保守黨首相約翰遜推出一個BNO「5+1」計劃,讓香港人先移居、後申請國籍。其實約翰遜打的小算盤,是看著香港移民的資產。當時英國在他一手推動之下脫歐,大量歐洲公司總部撤出英國,因為英已經不再享有歐盟內的關稅和移居便利,約翰遜就藉著吸引港人移英帶來的資產,來填補這個窟窿。他還可以厚著面皮,聲稱自己在支持香港的民主。
香港人移居英國,如果是已經賺夠退休的一族,生活倒還可以,但如果要在當地搵工,就我所知,只有少數能夠找到與本來類似的工作,很多人就要降級打折。有朋友在香港做行政人員或中層主管,到英國就要做工廠工人或是通宵的倉庫看更。這讓我想起上世紀80年代大陸同胞移居香港的情況,那時在國內的專業資格在香港不被承認,他們只能夠做看更或地盤工,那種辛酸又有誰能明白。
不過,現在最有趣的發展,是英國人開始移居香港。其中一個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七屆世界桌球冠軍奧蘇利雲,他通過優才計劃成為香港居民。奧蘇利雲十分喜歡香港,他接受入境處處長郭俊峯訪問時,被問及為何選擇香港作為居住地,奧蘇利雲說香港有良好的稅制,桌球在香港很受歡迎,加上美食和文化,令香港成為一個理想居住地,「如果想擁有美好的生活,那一定要來香港」。
後來奧蘇利雲在澳門接受訪問的時候就提到,他一年有幾個月在香港、澳門和中國大陸打球,取得香港身份證,讓生活和出行更方便,預料4至6年後或會搬來香港長住。
奧蘇利雲的例子,至少可以看到三個事情。
第一,新通行證安排有效。內地最近改變港澳通行證(俗稱回鄉證)的安排,容許香港永久居民中的非中國籍人士,申請通行證返回內地。他們本來回內地要申請簽證,工作的話更需要申請工作簽證,但是在新安排之下就可以拿通行證過境,不用簽證,非常方便。奧蘇利雲提到的出行方便,主要就是指這一項。
第二,香港低稅率吸引。香港有低稅制,入息稅最高只是收15%,遠較英國為低,英國是累進制,最高即15萬鎊(150萬港元)以上收入稅率是45%,相當驚人。
過去沙特主權基金贊助的LIV 高球職業巡迴賽在港舉辦時,有獲獎的球手事後發現香港只是需要交15%的入息稅,有點不太相信,反覆追問是否只交這個稅率就足夠嗎?在外國動輒起碼要交20幾至40幾%的入息稅,香港只交最高15%,可以說是稅務天堂。而明年「LIV 高球2025 香港站」獎金高達2,500萬美元,獲獎球手少交30%稅等如節省750萬美元,即是5836萬港元,你話球手喜歡在香港還是在英國比賽?
另外英國有資本增值稅,越富有的人交稅越高,買股票買樓賺了的錢都要減一截。英國財政大臣李韻晴剛公布的預算案,就提到高稅率的納稅人,資本增值率會由20%加至24%,低稅率的納稅人增值稅亦都由10%加至18%,而住宅物業的稅率就維持在低收入的收18%、高收入的收24%,而香港就並無資產增值稅,物業稅收15%亦較英國低。
但有一樣更要命的是,非以英國為永久居住地的英國居民稅務優惠將會在明年4月取消,這個叫做「非定居者身份」(Non-Domiciled)豁免稅制,規定在英國居住的外國人,如果海外收入不匯入英國,就無需要繳納當地稅,但英國將會把非定居者免稅待遇豁免取消,明年4月起必須將海外資產向英國繳稅。奧蘇利雲是英國人,如果一年在英國逗留183天以下,在英國沒有全職工作,本來可被視為非英國稅務居民,海外收入免稅,未來應要交稅。另外有大量在英國居住的外國富豪亦受此影響,計劃離開英國。
第三,非政治化角度。很多香港人移居外地,主要從政治角度出發,覺得香港實施《國安法》之後生活不下去。但是奧蘇利雲這個正宗英國人的看法,卻剛好相反,說「如果想擁有美好生活,一定要來香港」。由此可見,只要你撇除泛政治化的眼光,香港其實樣樣都好。
過去香港人移民英國,現在英國人移居香港,都可說是世界輪流轉了。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