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自簽守行為一年。
去年12月15日沙田新城市廣場「和你shop」示威活動,警方在沙田港鐵站外追截一名15歲女童,並在她身上搜出一捆索帶。沙田法院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批准控方撤銷起訴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並下令她自簽2000元守行為一年,另繳500元堂費。另外同案的16歲謝浩賢涉嫌破壞食肆財物,被控刑事損壞等3罪,則押後至下月9日再訊。
有網民發起在沙田新城市廣場「和你shop」示威。 資料圖片
案發去年12月15日,有示威在沙田新城市廣場發起「和你shop」示威活動,一群黑衣人約下午3時半由商場奔跑往沙田港鐵站外,警方追截當中的15歲林姓女童,她被捕期間情緒激動,其後她的背包被搜出梱索帶,縮骨遮和口罩等物。
警方2月23日至3月23日分別接獲3宗報案,指葵涌大隴街一大廈地下共兩個單位分別懷疑被人堵塞鎖匙孔、淋潑紅油及損毀玻璃。
警方星期一(3月24日)下午約6時在葵涌區葵盛東邨拘捕一名45歲姓林本地男子,涉嫌「刑事毀壞」。警方圖片
葵涌分區特遣隊人員經深入調查後,鎖定一名涉案可疑男子,聯同葵青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人員星期一(3月24日)下午約6時在葵涌區葵盛東邨拘捕一名45歲姓林本地男子,涉嫌「刑事毀壞」。另外,人員同日晚上約10時在荃灣區鱟地坊附近以涉嫌「刑事毀壞」拘捕一名34歲姓俞本地男子,相信與案件有關。人員相信案件牽涉金錢糾紛。
兩名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葵青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繼續跟進。行動仍在進行中。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60條「摧毀或損壞財產」,任何人無合法辯解而摧毁或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意圖摧毁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毀或損壞,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0年。
警方同日晚上約10時在荃灣區鱟地坊附近以涉嫌「刑事毀壞」拘捕一名34歲姓俞本地男子。警方圖片
警方指,為確保葵青區內的社會治安,葵青警區會繼續保持高姿態巡邏以及迅速偵破案件,將不法分子緝拿歸案。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將繼續與社區維持緊密溝通,加強警民合作,攜手共同打擊罪行,並採取情報主導的策略性部署,配合軍裝便裝巡邏,不定時與其他部門展開聯合行動,防止及打擊罪案,保障市民的生命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