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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偉建: 香港依然是一個自由社會 時間證明憂慮多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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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偉建: 香港依然是一個自由社會 時間證明憂慮多餘

2020年10月28日 10:59 最後更新:11:03

《港區國家安全法》生效後,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把香港說成一個自由全失的地區。但在港的投資人,看法並不一樣。

太盟投資集團(PAG)的董事長單偉建在《南華早報》撰文,講述他的親身體驗。

單偉建在《南華早報》撰文。

單偉建在《南華早報》撰文。

香港依然是一個自由社會

《港區國家安全法》於6月30日在香港生效,一時倍受爭議,不少國際和香港的媒體大加抨擊,甚至預言香港從此失去自由,外國企業和外資會因此大量外流。一位日本的高管告訴我,日本的一些頭條新聞宣稱「香港已死」。

其實當時的猜測和辯論都是無謂的,因為無法改變既定事實,而時間才能證明一切。《港區國安法》生效至今100多天了,結果如何呢?

香港依然是一個開放、自由和法制健全的社會。儘管它不是民主體制,但今天的香港市民享有比英國殖民統治下更多的政治權利,而且如果北京重新提出2015年被香港反對派否決的普選方案(請參閱本人去年在英國《金融時報》發表的文章),那麼香港仍然有可能成為民主體制。

很多人認為,美國是自由社會的燈塔,其實香港比美國更為開放。

譬如,美國和許多其他國家的公民毋須簽證就可以進入香港,而且只要有工作的機會,無論是哪個專業,當廚師也好,還是搞藝術,或是做投資銀行,外國人就可以拿到工作簽證。

相比之下,港人去美國需要簽證,如果想到華爾街工作,幾乎就是做夢。

美國徵收進口稅,而香港是零關稅。

我不知道世界上有任何一個富裕社會比香港還開放。

香港享有言論自由。我在美國和香港都出版書籍,並且在媒體發表評論文章。在美國寫文章,自我意識要「政治正確」,對於種族、性別、宗教的問題尤其要敏感,而在香港完全沒有此等顧慮。

港人敢不敢批評香港政府或是北京?非但敢,而且天天都在批,英文報紙《南華早報》或中文報紙《蘋果日報》更是連篇累牘。

英國人留給香港最好的遺產就是植根於普通法傳統中的獨立司法體制。這個法律體系根深柢固,乃至時至今日,法官和律師們出庭的時候頭上還頂着頗為滑稽的撲了粉的假髮。

在香港最高的上訴法院(終審法院)的22名法官中,有16名是外國公民,其中14名來自英聯邦國家的非華裔法官。最近香港新聘請的終審法官同時兼任英國最高法院的副院長。

去年暴亂的時候,有人批評香港的法官,認為他們對於暴徒量刑過輕,甚至提出香港不應該允許外籍法官。這些意見有失偏頗。法官的職業操守要求他們沒有政治傾向,依法量刑,和中國人不同的是,外籍法官六親不認,不講情面,可能更為公允。

香港在去年下半年陷入動盪之中,使港人享有的自由受到了嚴重的威脅和破壞。最初的和平示威是反對移交逃犯修例,該法案被撤回之後,抗議活動反而演變成暴力騷亂,導致香港經濟大規模癱瘓。

暴徒任意毆打和傷害對他們表示異議甚至僅僅是說了普通話的人,造成死傷。他們衝擊搗毀立法會。美心餐飲集團經營的許多餐館,包括星巴克在香港的多家分店都遭到破壞,只是因為該集團創始人的女兒有勇氣公開說暴徒們不代表香港。

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在一個國際會議上說,騷亂者並不是要解決香港的問題,而是要羞辱和推翻政府。因此,星展銀行在香港的一家分行遭到破壞。

中國銀行190多間的分行中,有100多間被搗爛或燒毀。總部設在英國的滙豐銀行因為關閉了與暴亂者有關的一個銀行賬戶,香港分行也遭到了破壞。

受損的機構,敢怒而不敢言。一家美國銀行的僱員,在銀行的大門外受到騷擾,他僅僅用普通話說了一句「我們都是中國人」,就遭到毆打,而受害的機構一言不發。恐懼使他們集體噤聲。

當那些自稱要「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暴徒剝奪了其他所有人的自由、包括言論自由的權利時,他們根本不是自由鬥士,而是恐怖分子。

暴亂不僅侵犯人權和破壞財產,而且對於香港及城中老百姓造成極大的傷害,直接導致香港的經濟在2019年下半年陷入衰退。旅遊業是香港經濟的最主要支柱,去年下半年旅遊人數下降了39.1%,而大陸遊客的數量下降了40.8%。

《港區國安法》結束了這一恐怖統治。

根據香港《基本法》第23條,香港有法律義務制定國家安全法例。同樣根據《基本法》,全國人大亦有權為香港制定國安法。但是北京一直很耐心等待香港自己立法,直到香港的安全局勢明顯變得岌岌可危,才正式在香港頒布《港區國安法》。頒布之後,香港恢復了社會穩定,在暴亂期間受到壓制的自由得以恢復,包括言論自由。

《港區國安法》禁止分裂國家、顛覆、恐怖主義和與外國勢力勾結。世界上所有的自由社會都有類似的法律。譬如,叛國和煽動叛亂在美國就是犯罪。

港人深切關心自己享有的自由,理所當然地擔心這些自由會被剝奪。有人害怕一言一行都可能觸犯國安法,擔心《港區國安法》缺少細節,可能給政府濫用留下餘地。譬如我要是批評政府無能,認為民主對香港有利,政府會不會認為我觸犯了《港區國安法》,而把我送到內地去受審?

不會。因為這根本不是香港法律制度的運作方式。《港區國安法》的執行並不獨立於普通法現有的法律框架,也不獨立於現有的司法系統。

在這個框架和系統當中,只有法官才能判定是否構成犯罪。在普通法傳統中,法律是建立在延續數百年的法律原則和判例基礎之上,通常沒有成文法,但並不說明法律不嚴謹。

於1215年確立了「無代表權即無賦稅責任」原則的《大憲章》不過寫在一張羊皮上。英國甚至沒有成文的憲法。然而,法律的原則和過去的案例填補了成文法的空白,使法官沒有隨意發揮的餘地。

在1997年香港回歸之前的幾年中,許多人擔心香港將不再是一個自由社會而移民海外,加拿大和澳洲是最受歡迎的目的地,後來證明這種擔心多餘了。如今,香港有30萬加拿大公民、10萬澳洲公民,他們中的絕大多數是回流的香港人。

《港區國安法》不會消失,香港將繼續是一個開放和自由的社會。對於抱有疑慮的人,時間會證明一切。

作者是太盟投資集團(PAG)的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曾任美國摩根大通銀行的董事總經理,也擔任過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沃頓商學院的教授。他是暢銷書《走出戈壁》、Out of the Gobi以及Money Games的作者,時而在美國的《華爾街日報》、《紐約時報》、《外交事務》以及英國的《金融時報》等刊物上發表評論文章。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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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在過去一周的審訊中,黎作供期間多次承認曾在Twitter發帖或轉載關於外國制裁中港官員、或歐美結盟抵制中國的言論。

黎讚特朗普一系列針對中國制裁非常聰明

如在12月12日的聆訊中, 辯方展示多則在2020年7月22至23日,黎與徒弟李兆富 (Simon Lee)的WhatsApp對話及黎在Twitter的帖文,多次提及「制裁」議題。其中,李兆富於Whatsapp告知黎,美國要求關閉中國駐休斯頓總領事館,黎當時回應稱「特朗普用一系列制裁針對中國,非常聰明,拜登只是空口說白話,但特朗普就會行動」,又指「行動勝於說話」。

黎的Twitter帳戶隨即於翌日轉載關閉中國領事館的《蘋果》報導連結,並在帖文中稱讚特朗普。黎於庭上指,同意關閉別國領事館是一種敵對行為,惟辯稱於網上發帖文,並非為鼓動外國制裁或採取敵對行為。

辯方又展示7月23日黎Twitter帖文,內容指「最有效防止侵犯人權的方法就是要問責作出相關惡行的人」,並轉載《蘋果》關於「美國制裁香港」的英文版報道,黎辯稱當時沒閱讀該報道,指是由李兆富自行揀選並發布,遭法官質疑,根據黎與李的對話紀錄顯示,是由黎向李發送的,黎遂即改口稱他當時僅閱讀報道的「中文版」而非「英文版」。

Twitter發布蓬佩奧演說 同意對方鼓吹對中國敵對行為

同日,辯方庭上播放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的演說,提及「呼籲所有國家效法美國的做法⋯⋯必須劃下共同一致的界線,不因中國討價還價和花言巧語而退讓」。黎指示李兆富把蓬佩奧的演說於Twitter發布,並指「冷戰揭開序幕」,惟黎辯稱沒鼓吹「冷戰」,僅講出事實,但同意蓬佩奧鼓吹對中國的敵對行為。

贊成凍結陳智思銀行戶口 對特朗普制裁決定感雀躍

12月13日庭上提到黎與李兆富對話,當中附有《蘋果》英文版新聞連結,有關行政會議成員陳智思被滙豐銀行凍結銀行戶口的報導,黎在對話中形容此為「制裁」,並贊成制裁陳,並推測這只是冰山一角,針對自由壓迫者的制裁將會蔓延到各階層。黎亦同時對特朗普的決定感雀躍,指示李於Twitter發佈「Bravo! President Trump!」。

另「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提議將時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及中國官員加入制裁名單,黎讓李兆富將相關內容在Retweet,黎承認Retweet就等於同意,惟其後又稱當時不知道Tweet的內容。

Twitter轉載羅傑斯帖文籲藍韜文制裁中港官員 黎承認「覺得好」

黎的Twitter於2020年7月30日又轉載「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Benedict Rogers)的帖文,批評及抹黑香港政府取消數名反對派人士的立法會選舉參選資格,並呼籲英國前副首相兼外交大臣藍韜文「是時候將林鄭月娥及中港官員列入馬格尼茨基人權法案制裁名單。」黎於庭上指,帖文是由李兆富轉載,惟黎承認轉載就代表他認同該帖文內容,更指「覺得好」才會轉載。

轉帖《蘋果》報道美制裁中港官員 黎認為應包括選舉主任

12月16日辯方庭上展示2020年8月7日李兆富向黎發訊息指:「美國財政部對11名破壞香港自治、限制香港市民言論或集會自由的人士實施制裁」、「美國財政部正在制裁林鄭月娥、鄧炳強、盧偉聰、李家超、鄭若驊、曾國衞、夏寶龍、張曉明、駱惠寧、鄭雁雄和陳國基。」,當時黎回覆「That’s great! Thanks!」。黎指他同意李的訊息內容。同日Twitter帖文就是相關訊息。

翌日黎Twitter轉發《蘋果》帖文,報導提到香港官員被美國制裁。但黎否認請求制裁,並指制裁已發生,他轉發只是呈現事實。同日黎向李兆富傳送《蘋果》題為「美國對香港林鄭月娥、高級警察和其他9人投下制裁炸彈」連結,並說「但那些選舉主任呢?出於政治原因,他們是否應該對DQ候選人負責任?」同日黎的Twitter帖文亦顯示相同內容,黎承認曾發訊問李兆富,並對制裁不包括選舉主任感驚訝,惟否認要求美制裁加入選舉主任。

黎訪談中指歐美應結盟抗衡中國 否則構成危險

12月19日辯方庭上提到2020年9月17日《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的訪談節目片段,節目中黎認為歐洲應與美國結盟,指歐洲國家太細,無法單獨應對中國,歐美要結盟成為一股力量,令中國改變。法官問及黎為何用「珍珠港事件」來比喻新冠疫情,黎稱象徵對危機的覺醒,指中國對國內資訊的掌握,令世界意識到中國的潛在威脅,正如珍珠港事件喚醒美國對日本的軍事威脅,又指中國對外態度戰狼,只有領導者下台,中國才能改變並與西方同化,中國若不改變,將對其他國家構成嚴重危險。

轉帖《蘋果》報道葉劉撤美資產 黎認為有人要承受制裁後果

辯方又展示黎2020年9月17日Twitter帖文,轉載《蘋果》就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撤走美國資產的報道,提及「當美國和其他自由世界國家結盟並實施制裁時…他們迫害香港人的惡行必將產生後果」。辯方問帖文所指的「後果」是甚麼?黎稱是「被國際社會邊緣化或『處理』」,如不能在外國開銀行戶口。法官追問這是否一種制裁?黎承認,禁止葉劉淑儀等人在外國開戶口,也算是一種制裁。李官質疑,黎所指「中共的幫兇」會就其惡行承受「後果」是否正是指他們會受到制裁,黎同意「制裁」是其中一個可能的「後果」,但還有其他選項。李官又指,帖文的讀者好大可能認為「後果」正是指「制裁」,因為帖文沒提到其他選項?黎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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