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政司本來打算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作為黎智英非法集會案的主控官。但英國政客全力發功,英國外相藍韜文說無法理解「有良知」及一流的法律人員,為何會答應委聘來港打黎智英的官司,這樣只會讓人覺得是「唯利是圖」。英國前外相聶偉敬亦表示,大律師雖然有「不能拒絕案件原則」,但基於「良知」,可以視這個原則不適用於海外案件。
英國政客如此干預香港的司法,實在令人側目。英國政客隨意以良知作為標準,扭曲法律原則,其實與戴耀廷以所謂公義作為標準的「違法達義」理論,同出一轍。英國可以以良知作為標準,阻礙御用大狀來香港打官司,若黎智英卻可以聘請英國大狀代表他出庭的話,雙方的法律服務不對等,香港的司法公義何在?若黎智英真的聘請英國大狀,香港的入境處應該同樣可以以良知為原則,拒絕這些英國大狀入境。另外,如果英國人都有這種良知原則,黎智英案若然打到香港終審法院,亦讓人懷疑應否讓終院的英籍非常任法官參與審案。
英國因政治理由介入他國的司法,胡亂地提出良知作為原則,我不禁要問,按英國的古今往績,又憑什麼可以振振有詞地講良知呢?
一、發動鴉片戰爭有良知嗎?先說說遠一點的歷史。在18世紀,英國和中國貿易,出現重大貿易逆差,結果心生一計,於1773年透過其控制的東印度公司,在孟加拉大量生產鴉片,由於中國不允許鴉片這些毒品入境,英國就偷運入口。鴉片源源不絕地輸入中國,令大量中國人成為癮君子,讓英國賺取了天量白銀,不但平衡了對華貿易逆差,還令到中國的白銀急促流失。1838年鴉片戰爭前夕,英國走私到中國的鴉片高達1400噸。清廷派欽差大臣林則徐到廣東禁食「大煙」,在虎門焚燒鴉片。英國一怒之下,於1840年向中國發動戰爭,最後戰勝清廷,於1842年簽下不平等的《南京條約》,逼中國割讓了香港島,這就是香港作為殖民地的由來。
英國當年是世界大國,公然為保護毒品貿易而戰,的確開創了人類歷史先河。我自己也是一個間接受害者,我爺爺當年是佛山一條小村的村長,沉迷吸食英國走私輸入中國的鴉片,搞得身體極之虛弱,遺傳到我老爸,他也是瘦骨嶙峋。近年中醫跟我說,我體質較差,容易敏感,也是因為上代人吸食鴉片的遺禍。英國向中國大量輸出毒品,為保護毒品貿易向中國發動戰爭,她有向中國人,道過一聲歉嗎?請問其良知何在?
二、出兵侵略伊拉克有良知嗎?也可以說說近一點的事情。美國2001年9月11受到恐怖襲擊,捉不到主犯拉登,一股怒氣無處發洩,在2003年初決定出兵攻打伊拉克洩憤,順道侵佔伊拉克的石油資源。英國作為美國緊密盟友,盲目跟從美國出兵,以伊拉克有「大殺傷力武器」為由,組成美英聯軍,繞過聯合國,對伊拉克發動戰爭,推翻了侯賽恩政權,造成60萬伊拉克平民在戰爭中死亡。
美英勝利而回,但一件所謂「大殺傷力武器」也找不到,發動戰爭的理由,原來是子虛烏有。英國面對民間追究的壓力,在2016發表《齊爾考特調查報告》(Chilcot Report),在報告中說:「經過調查之後,發現英國決定出兵的時候,英國情報部門並不確定伊拉克擁有大殺傷力武器。英國政府當時未有用盡戰爭以外的和平方法去解決問題,尋找法律依據進攻伊拉克的過程強差人意,沒必要發動戰爭。」
報告雖然避重就輕,但已證明英國政府配合美國,用謊言向其他國家發動戰爭,這種戰爭罪行行為,有良知嗎?英國有否向受戰爭殘害的伊拉克人民道歉?
當然沒有。
三、玩忽職守、抗疫不力有良知嗎?英國現政府以民粹為主導,在去年新冠疫情爆之初,胡搞其「群體免疫」,令到疫情一發不可收拾。英國如今累計確診352萬人,是全球確診第5高的地方;死亡人數9.3萬人,全球排第4。英國人口佔全球人口0.9%,但確診人數就佔了全球確診的3.6%,防疫表現之差,令人側目。英國有6665萬人口,以人口計的死亡率高達0.14%。若香港有同樣疫情,等如每一座大廈都要死一個人,認真恐怖。
英國這個民粹政府,首相約翰遜搞亂自己的頭髮,有意把4天穿同一對襪子的新聞放出街博傳媒眼球,做正經事既無心亦無力,無法好好地保護自己國民的生命,卻有時間去管其他國家的問題,這種政府有良知嗎?
香港過去當了百多年的英國殖民地,早已看透了這個老舊帝國唯利是圖的本質。如今英國政客仍然面不紅氣不喘地大講良知,真是令人覺得比汚言穢語更難聽了。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