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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請戴起你的口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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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請戴起你的口罩吧!

2022年02月04日 20:19 最後更新:02月05日 01:37

特首林鄭月娥今日(2月4日)開記者會講述加強抗疫措施,她一如以往地,在記者會上沒有戴口罩。

林鄭透露有傳媒追問她是否1月29日去過殯儀館,那個場合有確診者。她說安心出行已通知她去做檢測,她自己做了快速抗原檢測,結果是陰性。

現場有記者提問,特首曾經出席有確診者的場合,衛生防護中心也叫市民要戴好口罩,為何特首在記者會上不戴口罩?

林鄭回應話她過去已講過記者會上不戴口罩的原因,所以不重覆了(沒有口罩才可以清晰表達訊息情感)。她又說,她不停做快速測試,做核酸檢測也不少,她非常謹慎,保證不會有傳播風險,「我在這裏距離你哋(記者)咁遠,在立法會距離主席咁遠」,所以無問題,林鄭亦透露在喪禮上並非與確診者同場。

但即使是一般接觸者,大家應該知道Omicron變種傳播力如此之強,確診者在殯儀館內有沒有散播帶有病毒的氣溶膠?有沒有污染環境?仍是未知之數。之前衛生防護中心懷疑兩人在港鐵入口一上一落走過、兩人都帶了口罩,也可傳播;另外,在望月樓隔很多張枱也可傳播;為何特首覺得和記者距離好遠無問題?至於特首話自己做了抗原檢測,也可能做之時未發病而已,並不是百分百保險。

張竹君在內的4個醫生官員全部戴上口罩出席記者會。

張竹君在內的4個醫生官員全部戴上口罩出席記者會。

同一日衛生官員開記者會,包括張竹君在內的4個醫生官員全部戴上口罩,難道特首認為自己對傳染病的了解,好過這些政府衛生專家?

特首堅持不戴口罩可能有兩個原因,1.真的很重視表達訊息情感。但相對於可能傳播疫症的風險,沒有多少市民會介意看不到特首的訊息情感。2.之前做錯了,就堅持錯下去,不想改正。但面對疫情大爆發的危險,這兩個原因都毫不重要了。

我呼籲特首,為了保障出席記者會的記者健康,為了做市民一個好榜樣,在記者會戴起你的口罩吧!否則個個市民都有樣學樣,這個話我做完檢測好安全可以聚會,那個話我打了3針可以不戴口罩,香港還可以怎樣抗疫呢?要記住「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的教誨啊。

習主席出席北京冬奧開幕式時戴上口罩。

習主席出席北京冬奧開幕式時戴上口罩。

至於林鄭在記者會上宣布,政府已訂了過千萬個RAT快速測試,將會推動「全民快速測試」。我也有些意見:

1. 這是「好過無」的方法。現時社會上隱形傳播鏈相信有幾百甚至上千條,特首自己都懂得說,驗汚水發現各區都有病毒, 2月3日驗了75個汚水樣本,有28個陽性。這個數量很驚人,等如有37%抽驗地區有病毒,雖然這些汚水樣本不一定是隨機抽取,但有病毒率實在太高。

在Omicron變種病毒如此急促傳播下,有新的抗阻措施總好過無。但這種「全民快速測試」的毛病也很明顯: a. 非強制性,做的人距離「全民」很遠。b. 拖的時間較長,在短期內查出並阻斷隱型傳播鏈的作用較少。c. 確診者如輕症可能怕隔離而不申報。無論如何,假設有200、300萬人參與測試,找出過百個確診者,也總比不做為好,但就較難清零。

2. 否定全民檢測仍然缺乏理據。林鄭解釋為何不做全民檢測,仍然重彈所謂「效率低」的老調。她用2020年那次普及檢測為例,話只做了178萬個檢測,也不是全民,找到45個確診,成效率0.0025,相比昨日大埔昌運中心3座樓做檢測,做了1327個檢測,找到5個確診,成效率0.377,比普及檢測效率高148倍。

林鄭把蘋果和橙比較,在邏輯學上叫錯誤類比(false analogy),是一種非形式謬誤,指一個推理犯了論證結構以外的錯誤。因為使用不恰當的類比去推論,而得出不恰當的結論。

在一個疫情爆發點去檢測,當然會測出較多的確診個案,問題是在爆發之前,怎樣把尚屬隱形的帶病毒者找出來?正如警察收到人報案之後,在案發地點破獲罪案的比率當然很高,警察在街上巡邏破獲罪案的比率當然低很多,那麼警察就不用巡邏了?

特區政府堅持不做可以快速清零的全民檢測,而要進行「全民快速測試」,其中一個補救之法,是規定「全民快速測試」要強制進行,希望僱主在工作場所協助執行,並在短期內完成。香港有400萬人要上班,若能在兩三日內有400萬人完成快速測試,相信比自願隨意地進行,效果會好得多,這也是「死馬當作活馬醫」的方法。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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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何時釋放奧羅克?

2024年11月15日 18:54 最後更新:19:20

在一個充斥著雙重標準的世界,遇到不公平的事情,要敢於發聲,否則其他人就會覺得他完全對,你完全錯。

英國新任外相林德偉早前訪華,與中國國務院副總理丁薛祥及外長王毅會面,回到英國之後,就在議會被在野保守黨大力質詢。前保守黨黨魁施志安質問林德偉訪華期間,有否就多個議題包括黎智英案向中方譴責及施壓。林德偉受逼迫之下,就表示黎智英案、新疆維吾爾族人權及台海局勢都是英國高度關注的議題。

其後在11月11日,黎智英的幼子黎崇恩在社交平台上,貼出他和英國外相林德偉會面,叫英國政府盡力促使港府釋放黎智英。林德偉亦相當配合,在帖文留言強調,黎智英案是英國政府的優先事項,「會繼續要求港府立即䆁放黎智英」。

黎智英是涉嫌勾結外國勢力,觸犯《香港國安法》的重犯。但正正是「外國勢力」在案件仍在審訊期間高調施壓,這完全是破壞香港法治的行為。

黎智英兒子黎崇恩及其所謂「黎智英國際律師團隊」(黎智英的香港律師曾否認委任過這個團隊),一直在英國等地進行各種游說活動。他們打算在11月20日黎智英出庭作供之日,美國華盛頓全國新聞會所召開記者會,所謂「黎智英國際律師團隊」的英國御用大律師加拉格爾(Caoilfhionn Gallagher)和黎崇恩將會出席,再在美國發動逼迫香港釋放黎智英的政治行動。

按道理他們應該要求黎智英獲得公平審訊,而香港現在正正在做這件事情,在公平審訊黎智英。但他們要不經審訊釋放黎智英的訴求卻完全是政治性的,就是向外國政府施壓,逼迫他們採取行動,催逼中國䆁放黎。

第一,這種行動首先不符合對方的邏輯,既違反法治,亦違反香港的「高度自治」。黎智英案仍在審訊中,黎崇恩無提出任何證據,證明香港法庭對其父有任何不公正的審訊。

再者,這些美西方人士一直大聲疾呼,要捍衛香港「高度自治」,他們為何會逼英國政府表態要求中國中央政府干預香港,逼令香港法庭釋放黎智英呢?中央如果干預香港的司法審訊,叫停香港的法庭,強行要釋放黎智英,這才真正是喪失高度自治。這班人的行為和他們口頭聲稱的原則,完全自相矛盾。

第二,英國自己嚴打煽動罪犯,又有何資格叫香港釋放黎智英呢?遠的不說,就說近的,今年8月英國全國爆發反移民暴動,至少拘捕了1100人,將大量參與或煽動暴亂者快審快判,投入監牢,其中一個是35歲的奧羅克。他涉嫌在暴動期間煽動種族仇恨。

觸發英國騷亂的紹斯波特斬人案,網上謠言指肇事者為新移民的穆斯林,奧羅克就呼籲民眾上街。奧羅克的社交平台X帳號內有十萬名跟隨者,他被控散播煽動種族仇恨,結果被判監3年。

英國「鍵盤戰士」奧羅克被判監3年。

英國「鍵盤戰士」奧羅克被判監3年。

奧羅克在他的帳號內自我介紹是「我愛我的國家、右翼、停止(運送難民)船隻、脫歐、約翰遜、特朗普、天佑聯合王國、投票支持改革」。他是一個典型的右派人士,如果出生在美國,他可能已加入新一屆政府入閣成為部長,可惜他不幸是生在英國,結果就要坐牢。

英國表示要尋求香港䆁放黎智英,香港亦都可以尋求英國釋放奧羅克,讓像奧羅克這種人,多些在網上散播煽動騷亂的訊息。奧羅克相比黎智英這個傳媒大亨,只是一個影響力極少的小小小人物,他能對英國動亂造成的影響亦是相當皮毛,也要被判入獄3年,為何香港又不能審訊黎智英呢?

英國新一屆工黨政府試圖改變和中國關係,爭取做更加多的生意,但實際上又畏首畏尾,遇到批評時,又在這些所謂人權問題上「整色整水」。看來英國工黨政府,都不是一個能辦大事的政府。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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