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林鄭月娥今日(2月4日)開記者會講述加強抗疫措施,她一如以往地,在記者會上沒有戴口罩。
林鄭透露有傳媒追問她是否1月29日去過殯儀館,那個場合有確診者。她說安心出行已通知她去做檢測,她自己做了快速抗原檢測,結果是陰性。
現場有記者提問,特首曾經出席有確診者的場合,衛生防護中心也叫市民要戴好口罩,為何特首在記者會上不戴口罩?
林鄭回應話她過去已講過記者會上不戴口罩的原因,所以不重覆了(沒有口罩才可以清晰表達訊息情感)。她又說,她不停做快速測試,做核酸檢測也不少,她非常謹慎,保證不會有傳播風險,「我在這裏距離你哋(記者)咁遠,在立法會距離主席咁遠」,所以無問題,林鄭亦透露在喪禮上並非與確診者同場。
但即使是一般接觸者,大家應該知道Omicron變種傳播力如此之強,確診者在殯儀館內有沒有散播帶有病毒的氣溶膠?有沒有污染環境?仍是未知之數。之前衛生防護中心懷疑兩人在港鐵入口一上一落走過、兩人都帶了口罩,也可傳播;另外,在望月樓隔很多張枱也可傳播;為何特首覺得和記者距離好遠無問題?至於特首話自己做了抗原檢測,也可能做之時未發病而已,並不是百分百保險。
同一日衛生官員開記者會,包括張竹君在內的4個醫生官員全部戴上口罩,難道特首認為自己對傳染病的了解,好過這些政府衛生專家?
特首堅持不戴口罩可能有兩個原因,1.真的很重視表達訊息情感。但相對於可能傳播疫症的風險,沒有多少市民會介意看不到特首的訊息情感。2.之前做錯了,就堅持錯下去,不想改正。但面對疫情大爆發的危險,這兩個原因都毫不重要了。
我呼籲特首,為了保障出席記者會的記者健康,為了做市民一個好榜樣,在記者會戴起你的口罩吧!否則個個市民都有樣學樣,這個話我做完檢測好安全可以聚會,那個話我打了3針可以不戴口罩,香港還可以怎樣抗疫呢?要記住「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的教誨啊。
至於林鄭在記者會上宣布,政府已訂了過千萬個RAT快速測試,將會推動「全民快速測試」。我也有些意見:
1. 這是「好過無」的方法。現時社會上隱形傳播鏈相信有幾百甚至上千條,特首自己都懂得說,驗汚水發現各區都有病毒, 2月3日驗了75個汚水樣本,有28個陽性。這個數量很驚人,等如有37%抽驗地區有病毒,雖然這些汚水樣本不一定是隨機抽取,但有病毒率實在太高。
在Omicron變種病毒如此急促傳播下,有新的抗阻措施總好過無。但這種「全民快速測試」的毛病也很明顯: a. 非強制性,做的人距離「全民」很遠。b. 拖的時間較長,在短期內查出並阻斷隱型傳播鏈的作用較少。c. 確診者如輕症可能怕隔離而不申報。無論如何,假設有200、300萬人參與測試,找出過百個確診者,也總比不做為好,但就較難清零。
2. 否定全民檢測仍然缺乏理據。林鄭解釋為何不做全民檢測,仍然重彈所謂「效率低」的老調。她用2020年那次普及檢測為例,話只做了178萬個檢測,也不是全民,找到45個確診,成效率0.0025,相比昨日大埔昌運中心3座樓做檢測,做了1327個檢測,找到5個確診,成效率0.377,比普及檢測效率高148倍。
林鄭把蘋果和橙比較,在邏輯學上叫錯誤類比(false analogy),是一種非形式謬誤,指一個推理犯了論證結構以外的錯誤。因為使用不恰當的類比去推論,而得出不恰當的結論。
在一個疫情爆發點去檢測,當然會測出較多的確診個案,問題是在爆發之前,怎樣把尚屬隱形的帶病毒者找出來?正如警察收到人報案之後,在案發地點破獲罪案的比率當然很高,警察在街上巡邏破獲罪案的比率當然低很多,那麼警察就不用巡邏了?
特區政府堅持不做可以快速清零的全民檢測,而要進行「全民快速測試」,其中一個補救之法,是規定「全民快速測試」要強制進行,希望僱主在工作場所協助執行,並在短期內完成。香港有400萬人要上班,若能在兩三日內有400萬人完成快速測試,相信比自願隨意地進行,效果會好得多,這也是「死馬當作活馬醫」的方法。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