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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廉署四個委員會主席及成員 任期兩年下月一日起生效

政事

政府委任廉署四個委員會主席及成員 任期兩年下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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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廉署四個委員會主席及成員 任期兩年下月一日起生效

2023年12月29日 15:11 最後更新:16:57

行政長官委任及再度委任4個廉政公署諮詢委員會及廉政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的主席和成員。任期均由明年1月起生效,為期兩年。

其中陳智思獲再度委任為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主席、何順文為社區關係市民諮詢委員會主席,黃天祐為防止貪污諮詢委員會主席,林正財為廉政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主席。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一名工程分判商在出任大嶼山社區隔離設施「工頭」期間,受賄98000元被判囚18星期。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工程分判商時任「工頭」及一名時任建築工人,他們在疫情期間興建一個大嶼山社區隔離設施時,涉嫌向四名經其介紹入職的釘板工人索取及收受賄款共約98000元。兩名被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分別被判入獄18星期及社會服務令180小時。

西九龍裁判法院。 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 資料圖片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判刑時斥責兩名被告剝削工人,指首被告為本案主犯,收取工人賄款,須判處監禁式刑期;另一名被告負責索賄,並沒個人得益,則被判處社會服務令,法庭早前已頒令首被告須向其時任僱主歸還他收取的賄款約9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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