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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18天 | 張:因受黎指示 《蘋果》才催谷市民上街抗爭 黎是一個「唔可以向佢說不」的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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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18天 | 張:因受黎指示 《蘋果》才催谷市民上街抗爭 黎是一個「唔可以向佢說不」的老闆

2024年01月29日 12:05 最後更新:07月25日 17:23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29日進行第十八天聆訊。《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首日接受辯方盤問、亦是其第八日作供。對辯方提出《蘋果》眾人與黎持相同價值觀,包括新聞自由、第四權、反極權等,故黎未有訂下編採指示,張否認,指黎有吩咐下屬「新聞點樣做大,點樣催谷啲人上街」,又指黎非「可以說不的老闆」。

張劍虹今身穿薄羽絨入庭,精神尚算不俗。代表黎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開始盤問 ,提及張的背景,張確認他於1983 年於中大新聞系畢業,在加入《蘋果》之前曾在《明報》、《經濟日報》等報章工作,是資深新聞從業員。辯方再問,張以宗教形式宣誓,是否與黎同樣有宗教信仰?張回應指他是基督教徒,但據其了解黎為天主教徒;辯方再問,張是否相信民主?張確認。張又在提問下承認,相信言論及新聞自由,不同意及反對極權,又堅定相信傳媒是第四權,要監察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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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指黎親上街參與遊行。(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張指黎親上街參與遊行。(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警方今早在庭外續把守及截查車輛。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今早在庭外續把守及截查車輛。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女兒今早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女兒今早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記者攝

張劍虹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張劍虹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張:不肯定《蘋果》同事是否有相同價值觀 或只「打份工」

辯方再問,張與黎是否一樣相信這些價值?張同意;辯方問《蘋果》其他記者及編輯是否亦同樣相信這些信念?張指不肯定 ,因《蘋果》團隊龐大,可能有人只是「打份工」,配合黎的價值觀,但張在提問下相信,《壹傳媒》前副社長陳沛敏、前總編輯羅偉光、前主筆兼《蘋果》英文版前執行總編輯馮偉光均相信這些價值觀,惟不肯定前主筆楊清奇是否相信。

辯方指張曾建議泛民助市民訂閱《蘋果》 黎感「唔好意思」 張認為黎覺得ok

辯方展示,張與陳沛敏之間的對話訊息,當中陳向張發送一連結,顯示前特首梁振英針對《蘋果》的廣告商施壓。張當時回應「梁振英此等作為並非新鮮,多年來一直如此,透過狙擊廣告商向蘋果施壓,廣告商受到壓力不敢在蘋果廣告,的確是事實。蘋果為捍衛香港核心言論自由等核心價值絕不妥協,正努力走向訂閱希望穩定財政收入。」張同意,當時他作為陳的上級,嘗試安慰對方《蘋果》正捍衛香港的核心價值,不要妥協。

辯方向張展示 WhatsApp 訊息紀錄,指張曾採取行動實現這些價值觀,包括張向黎發訊息顯示,當時張向黎稱「我們會發起希望多些泛民議員幫助街坊解決付款疑難」,而黎回應「讓他們自發好了,我們發起是否不好意思?到底我們是最後的牟利機構,可能太敏感,你若覺得無問題。go ahead.」而張再回應:「是他們對選民的服務,沒問題。」

辯方問及,張是否提議由民主派區議員為讀者提供協助訂閱《蘋果》,張指,為解決讀者付款困難;辯方質疑,黎似乎並非完全同意其建議,張解釋黎感到「唔好意思」,但如張認為無問題就「go ahead」,而黎最終都有「positive 嘅反應」,如黎認為不適合會表明「唔好咁做」,張認為黎的說法並非要「將個波拋返畀我,而係佢都覺得ok 」。

辯方指黎沒給予編採指示 張不同意

辯方展示黎曾向張發送一篇文章於《蘋果》25 週年特刊刊出,內容為:「我們有選擇,我們拒絕放棄做人的尊嚴」,「北京指使特區政府,拘捕包括李柱銘等15名知名泛民人士」,「就是威嚇市民不要再作示威遊行」,「香港人不甘於做順民,沒有了法治和自由我們將一無所有。我們必須⋯跟專橫的獨裁強權抗爭。《蘋果日報》是香港人的」等,問張的意見。

張當時回覆黎:「老闆,蘋果是屬於香港人的,昨天是,今天是,明天也是。」黎表示:「堅持下去!」。辯方問及,張當時是否認同黎的文章內容,張回答指「好少對黎生文章表達啲咩意見,好似呢篇文我跟住回覆佢,都係呼應返佢啲諗法」。

張曾在控方主問時提及,黎在「飯盒會」中給予編輯指示,辯方指黎從未於「飯盒會」中給予編採指示及政策,張不同意;辯方問,黎的指示為《蘋果》高層眾人的價值觀,張回應指就算是他本人的價值觀,但不代表黎沒給予指示,重申黎「絕對有喺飯盒會畀指示」。

法官李運騰質疑辯方一直在問張的價值觀,混淆「價值觀」(value)及「編採政策」(editorial policy)的定義,如黎曾指示《蘋果》不要報道中國的正面新聞,「這不是價值,是一個角度,甚至是偏見」,請辯方澄清,法官杜麗冰亦認為提問對證人造成不公。

張指黎親上街參與遊行。(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張指黎親上街參與遊行。(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張又作供指,黎的編採指示不單是一個價值觀,如逃犯條例中,黎的編採指示為「催谷啲人上街、去示威畀政府壓力,去撤銷呢條條例,唔純粹係一個自由、民主、言論自由,係成份報紙嘅方向應該點做」。張強調,黎會親上街遊行,而張等人則會與黎的秘書及司機相約,「夾喺邊度落車影相、採訪」,再進行報道。

張指,黎亦會吩咐下屬「新聞點樣做大,點樣催谷啲人上街」,又在其專欄「成敗樂一笑」撰稿,「呼籲啲人唔好慳嗰幾個鐘,一定要出嚟上街示威,話為咗下一代」。張強調,如無黎的清楚編採指示,即使其他下屬相信言論自由、法治,亦不會進行這些報道。

警方今早在庭外續把守及截查車輛。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今早在庭外續把守及截查車輛。 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指讀者會按報紙立場購買  張:「唔清楚」 惟《蘋果》代表黎 

辯方續指,不同報紙均有其方向指示,不論是基於東主或營運的信託基金,如美國《紐約時報》較自由、《華爾街日報》較保守;英國《衛報》較自由、《The Telegraph》則較保守,張稱「可以咁講」;辯方再舉例,指如《蘋果》較開放,而《明報》相較而言則較保守及支持政府,張同意;《星島日報》則更保守及支持政府,張確認;辯方指,《文匯報》及《大公報》則更為支持政府,張同意。 辯方最後指傳媒擁有不同立場及角度,並沒有甚麼問題,張同意。

辯方指讀者會按報紙立場及觀點來購買報紙,如某些讀者支持中港政府,便會買《文匯報》和《大公報》,張回答稱,並不完全同意,認為有讀者喜歡《蘋果》的娛樂版、財經版、馬經版或副刊,未必全因政治立場去選擇購買《蘋果》。

辯方再問,讀者喜歡閱讀新聞及評論,會按報紙立場及觀點來購買報紙,如支持中港政府會買《文匯報》和《大公報》,如喜愛批評政府則會買《蘋果》,張回應:「依啲我唔清楚」,但「你咁講我冇反對囉」; 法官李運騰指張的意思是否指讀者想看哪些新聞便會購買哪份報紙,而非為尋找真相,張指有些《蘋果》讀者是喜歡「《蘋果》敢揭發一啲內幕」;辯方又指,若讀者想「事實兩面睇」,便會兩份立場不同的報紙,張稱「依個我唔敢肯定會唔會咁,但買《蘋果》好多讀者都知係《蘋果》屬於黎」、「諗起《蘋果》會諗起咩,可能都係黎生」。

張不同意可以「say no to boss」 

辯方質疑,若張不同意黎的指示,他可以拒絕接受,但張不同意。辯方展示《蘋果》的「編輯室約章」,由張代表《蘋果》與其他員工簽署,羅偉光、楊清奇、馮偉光及《蘋果》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均曾簽署。辯方指,約章提及《蘋果》有編輯自主權,張確認。辯方再展示《蘋果》年報,當中提及言論自由,辯方指包括「say no to boss (向老闆說不)」,張不同意。

張:不完全同意黎的所有想法 但盡量按黎指示執行 

辯方問及,早前張曾指黎是「不可拒絕的老闆」,辯方展示黎於2019 年 12 月向張發出的WhatsApp訊息中,黎的用字語氣,當時黎就舉辦講座一事向張表示:「劍虹,我有這想法」,建議「我們盡量從今後開始每晚都有講座,免費讓升級會員參加,當做宣傳到12月用app付費為止;認真做,做好,會有很大word of mouth(口碑),是很好谷會員方法。」

張不同意,這指「其實係黎生一個客氣啲嘅寫法」,他不會回答「好呀,我諗諗」,而是立即表示下午會與同事跟進,因明白「黎生咁講,係叫我做嘅意思」,辯方質疑黎並非下命令,但張反駁指這已是黎的命令。

辯方指,張不會完全同意黎的所有想法,張指有可能,「但一般都係跟黎生方向,除非嗰樣嘢真係做唔到」;辯方舉例,展示WhatsApp訊息,黎曾提出「要抽獎,不能像動腦筋。這兩個概念我們都要馬上同時做來吸引會員登記。」當時張回覆「我剛問了律師Rosa,她說可行,有兩個方法可做」,「如堅持要抽獎,即by luck,我們就要申請生意競賽牌照,但獎品一定不可直接是現金,可改為10萬元信用卡簽帳金額。」 張稱,他不記得最終有否實行相關活動,但當時他索取律師意見後,向黎匯報,讓黎自行決定,並非拒絕黎的意見。

張:黎吩咐做 無得選擇 

辯方提及,WhatsApp群組「國安法應變委員會」成員包括陳沛敏、林文宗和《蘋果》副總編輯蔣美紅等,但黎並非成員,該群組成立目的是高級編輯同事討論《香港國安法》的「紅線」在哪,「有咩可以做,有咩唔可以做」。 群組曾在2020年6月29日討論印製3000份海報予民主黨街站派發,海報上應否印上《蘋果日報》商標,當時楊清奇稱:「加logo係我哋決定?」,張指:「加logo係老闆吩咐」,楊便回應:「我覺得ok嘅」,但蔣美紅則指:「我認為無logo更好」,陳沛敏表示與其印海報倒不如賣出1000份《蘋果》,張當時指如大多數人反對,便會嘗試向黎說不。

辯方指,每位群組成員都有各自不同想法,是否等於每個人的意見都同等重要,而不只是黎的意見,張強調「冇咁嘅意思」,「佢吩咐我哋做呢,我哋冇得揀㗎」,他最終亦無向黎轉達高層意見,但張相信黎不知道他開設群組。 辯方問及,《蘋果》和《壹傳媒》是否均嚴謹依據「編採自主」的方針營運,張回答是有編採自主的「想法」,但強調「黎生嘅編採政策,佢吩咐我哋做呢,我哋無得選擇㗎」,而他作為社長的角色「係監督住佢哋跟住黎生嘅編採政策」。

張:同事憂賣《蘋果》士氣低落   惟非成立飯盒會目的

辯方又指,黎返《蘋果》後,發現員工士氣低落;張稱,黎一度打算把《壹週刊》賣盤,最終不成事,但當時《蘋果》員工擔憂「係咪賣完《壹週刊》,就賣《蘋果日報》。」張指,2017年黎接受訪問時提及「一日香港未有普選,佢都唔會賣 (蘋果)」、「佢覺得佢個使命就係要爭取普選」。

辯方指,當時黎主持「飯盒會」,是因員工士氣低落,想與中低層員工在會上直接溝通;張不同意,指黎開「飯盒會」前開設WhatsApp群組,待同事在群組內提出問題,再由黎解答和作出指示,而參與「飯盒會」的同事絕大部分都是高層。

 張:2018年黎重返《蘋果》任主席   商業和編採都有參與 

辯方指,於2014年至2018年間,黎甚少參與《蘋果》的營運,打算退休,因為《蘋果》有虧損,黎才於2018年重新處理《蘋果》日常事務;張不同意,指黎「退過好多次休㗎啦」,但不清楚黎是否因虧損而重返《蘋果》,但同意他該年積極參與事務,並重新擔任主席。辯方指,黎自2018年回到《蘋果》時,主要角色是「做生意」,但張指「商業同編採都有參與」。

黎智英女兒今早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女兒今早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今依然身穿皮褸和冷衫,甫到庭後即隔著犯人欄與其律師團隊商討。今早未見黎妻及兒子前來聽審,惟女兒則獨自來旁聽。

在第十七天聆訊中,張劍虹接受控方主問作供提及,黎在直播節目邀請包括美國退休將軍 Jack Keane等訪談,當時國安法已生效,張曾提醒黎會否「好敏感」,但黎回應「無得縮,去到盡」;又指示《蘋果》國際版減少攻擊特朗普報道,希望他連任,因要靠其政府支持「保命」;另《蘋果》管理層成立「國安法應變委員會」通訊群組,解答同事疑慮,曾討論應否把印有《蘋果》商標海報予民主黨街站派發,張擔心「報紙同政黨太過密切」,恐違國安法,惟最終有派發附商標海報。

張劍虹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張劍虹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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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113天|黎批警方無預告下搜查蘋果大樓 法官反問倘作預警突擊搜查有何意義

2024年12月19日 20:50 最後更新:12月20日 08:43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黎智英續作供。黎承認在《蘋果》專欄「成敗樂一笑」刊出文章指「警權坐大,凌駕法律」,而警方更在無預警下搜查蘋果大樓,遭法官質疑,若提前作預警,突擊搜查有何意義。

黎智英指警在無預警下搜查蘋果大樓,遭法官質疑有預警下突擊有何意義。(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智英指警在無預警下搜查蘋果大樓,遭法官質疑有預警下突擊有何意義。(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辯方展示黎於9月27日刊出的專欄「成敗樂一笑」文章,題為「繼續打壓香港 還是以身報國?」,辯方問黎為何在文中指「警權坐大、凌駕法律,或者可以說警察老早就是法律了」?辯方律師問及黎作出有關評論時的理據,黎稱警方當年在未有預警下,200名警察搜查蘋果大樓。法官李運騰隨即反問黎,若提前作出預警,警方的突擊搜查仍有意義嗎? (what’s the point of raiding a place with prior warning?) ,黎續指「沒有任何起訴,甚麼都沒有,他們只走入大樓搜捕媒體」。李官再追問黎,警方的搜查行動是否根據搜查令,黎回答有,李官即指「所以警方不是在沒有搜查令情況下作出搜查」。在辯方進一步提問下,黎承認其對警方的批評,僅基於有傳媒機構被搜查。

文中提到警方進入蘋果大樓搜查檔案文件,「旨在殺雞儆猴,震懾所有傳媒」,黎解釋「因為在那次之後,所有媒體都被震懾,再也不敢寫任何東西」。法官杜麗冰指搜捕是8月發生,但黎在9月仍能撰文?黎稱「我看到了這個現象,這就是我說的原因」。

杜官反問,那麼並不是如黎所指所有媒體都被震懾,因黎都繼續撰文,代表《蘋果日報》沒被震懾?黎辯稱,他只是寫下他所看到的情況。杜官問,即不是所有傳媒都被震懾?黎改口稱,應說是「幾乎大部分」傳媒都被震懾。

被告黎智英。

被告黎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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