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2日進行第二十二天聆訊,下午控方傳召第二名從犯證人、《蘋果》前副社長陳沛敏出庭作供。陳指自1996年加入《蘋果》至2021年被捕,由高記升任至副社長,期間曾患癌停工逾半年,認為黎智英重視自由民主人權及市場吸引力;2014年佔中事件,《蘋果》每日持續報道,黎親身參與,國際上「出咗名」。
首被傳召作供的陳沛敏,穿淺藍色西裝外套和米色上衣、並載上藍色口罩進庭;其丈夫、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亦有到庭旁聽,坐在公眾席首排,陳進庭後,挺身望向太太。陳手持聖經以天主教宣誓,並在法官提示下脫口罩,神情凝重;而坐在被告欄的黎智英則雙手交疊,平靜望着陳作供,期間一度閉目。
陳沛敏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陳確認於2021年6月17日因本案被捕,隨後獲警方批准保釋,於7月21日再次被捕,及後被拘留並帶上法庭。陳及後承認《國安法》下的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則獲存檔法庭。
陳在控方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主問下作供指,自己土生土長,大學時修讀工商管理學系,畢業後曾任職《星島日報》及{資本雜誌》,1996年12月加入《蘋果日報》,職位為高級記者,負責港聞工作,但當遇上部分國際新聞如日本「311 大地震」時,也會協助國際版同事。她一直工作至2021年被捕,當時職位為《蘋果》副社長。
2016年確診癌症 2017年起任副社長
她2015年任《蘋果》總編輯,,至2016年確診癌症三期末,需要做手術電療化療,取病假停工7個月,康復後身體狀況較差,恐再復發,向上司包括張劍虹表示她「承受唔到總編輯的壓力及責任」,而她在張劍虹的同意下2017年任副社長,晚上8時前可離開公司,不涉前線採訪工作,直言:「副社長唔使承受咁大壓力」。
陳形容《蘋果》創辦人重視民主人權 著重市場吸引力
控方就陳任職高級記者時提問,當時她會否形容《蘋果》是政治性報紙?陳回答指,《蘋果》的創辦人有「好鮮明價值取向,佢好支持香港發展民主同政制,同埋佢尊重自由人權呢啲價值」,他亦同時著重市場吸引力,如娛樂新聞能否吸引讀者等。
法官李運騰問及,當她仍是高級記者時,《蘋果》著重甚麼內容,陳指,不否認《蘋果》著重新聞娛樂性,但同時亦著重「揭發醜聞」,認為這些新聞亦涉及公眾利益,如高官「偷步買車」事件等,因該高官負責相關政策,可能有利益衝突。
陳又確認,她所提及的《蘋果》創辦人為黎智英,在她擔任高記時,會在公司見到黎,但甚少有機會與黎單對單聊天,「唔係見過好多次」,因為「我哋做記者通常要外勤出去採訪」。
陳指,當時《蘋果》只有實體報紙,而且「銷量好大」。控方問及《蘋果》新聞版面,陳確認報紙A疊有本地新聞,她擔任副社長時,版面「A1 至 A4」均是港聞,A疊的底版一般是中國新聞、國際新聞等,但如發生日本 311 大地震或美國 911 恐襲等新聞,亦會放在A疊「頭幾版」。陳續指,2015年升任總編輯前,擔任2至3年副總編輯,專責港聞靜態組,較多政策新聞,如房屋、交通、醫療政策等;在法律上,總編輯一般是報刊的註冊人,所以有權「管哂所有Section(版面)」,但每日出版的報紙有數十頁,總編輯「無可能每一版都睇得好仔細」,一般會較著重A疊。
2014年《蘋果》每日報道「佔中」 黎親身參與 開會亦提及
控方問及 2014 年「佔中」事件,陳確認,當時她有較多機會與黎會面,形容當時黎會在會議講解經營生意理念,當時黎又著重發展網媒,可能他覺得紙媒開始沒落,遂要求下屬「諗啲新聞畫面、動畫呀」,形容黎「好著緊加動畫落啲新聞到」,惟不記得開設「動新聞」的具體年份。
控方再問,發生「佔中」時,《蘋果》的娛樂新聞數量有否增加或減少? 陳回答應該有減少,指「版面好似係減咗」,又指娛樂版並非其管轄範圍,但據其認知「係少咗聽佢哋(娛樂版)有新聞出」。控方再問,陳如何形容當時有關「佔中」事件的報道?陳指,報道數量多,每日持續報道。
陳:黎成日去金鐘坐 國際上相對出名
法官李運騰追問,「佔中」歷時數月,《蘋果》是否每天都有報道?陳回答「可以咁講」。控方問當與黎在 2014 年開會時,有否提到「佔中」事件?陳指「可能有」,因黎有親身參與這場運動,而「大家可能都係記者嚟㗎嘛,都會諗,佢本身都成為新聞嘅時候,都想問下佢嘅情況。」陳指,記者包括採主及她本人等,主要是中高層員工參與會議,而黎會透過秘書,通知總編緝,再通知其他人開會。
控方指,陳形容黎在「佔中」成為新聞,陳解釋因黎當時「試過一段時間,成日去金鐘嗰度坐」,陳認為,黎算時公眾人物,「係一個幾多人識嘅人」,被視為一名傳媒老闆。控方再問及,在 2014 年後公眾對黎的認知有否改變?陳指「唔可以好科學咁講,一般大眾對佢認知有冇改變,但同事之間覺得,佢喺社會運動企得前咗,我可以咁講」。陳認為,在2014 年前黎「冇咁多國際上嘅人認識」,但 2014 年後相對出名。
黎大力發展《蘋果》網上版 內部重組
控方問及,陳在《蘋果》的工作流程,包括早上有記者匯報新聞,由誰決定是否發布到《蘋果》網站,陳供稱,自己基本上負責紙媒,記者應會匯報給自己所屬組別採主,再由對方決定,而網頁版最高負責人是總編輯羅偉光。
陳解釋,羅偉光主要負責網上新聞,而蘋果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則負責節目制作、管理剪接人員、副刊及《飲食男女》等非新聞內容,而她本人、羅偉光及張志偉均向張劍虹匯報。 陳又供稱,2017年至2018年間,因黎想大力發展網上新聞,所以《蘋果》進行重組,7成記者都負責網上新聞,餘下3成則可能負責將網上新聞重新寫成適合刊登在紙本的版本,亦有部份記者的新聞只登在紙本;陳又稱因為紙本版面有限,並非所有網上新聞都刊登在實體版,但「如果係好嘅新聞,梗係會想紙本印出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