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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23天|陳沛敏:黎指示聯絡羅傑斯報道「香港監察」成立 形容組織較批判中國

黎智英案

黎智英案第23天|陳沛敏:黎指示聯絡羅傑斯報道「香港監察」成立 形容組織較批判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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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23天|陳沛敏:黎指示聯絡羅傑斯報道「香港監察」成立 形容組織較批判中國

2024年02月05日 12:23 最後更新:07月25日 17:27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5日進行第二十三天聆訊。《蘋果》前副社長陳沛敏續接受控方問及《蘋果》日常運作包括「鋤報會」等及個別管理層的角色;她又指,《壹傳媒》IT部門「無啦啦」鼓勵內部通訊用Slack平台,黎向同事宣佈事項時亦會使用;另黎曾指示陳聯絡羅傑斯,報道「香港監察」成立,陳形容該組織較批判。

控方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問及《蘋果》的日常運作,包括「鋤報會」,陳沛敏作供指,每日下午2時半就《蘋果》報紙開「鋤報會」,由各部門代表參加,輪流講述對整份報紙的意見,如新聞角度、揀選相片、有否遺漏到其他傳媒所刊出的新聞,或同一單新聞,《蘋果》是否「做得冇人哋咁好」,最後由她和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總結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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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指,林文宗(後) 是其副手。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陳指,林文宗(後) 是其副手。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 (資料圖片)

「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 (資料圖片)

載着黎的囚車今早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載着黎的囚車今早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的家人今早續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的家人今早續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記者攝

陳沛敏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陳沛敏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陳指執總林文宗為其副手 

控方問,她和林文宗的角色有何不同,陳指「佢可以話係我副手」,如上周作供提到,她因健康問題不能長時間工作,「佢(林文宗)守到報紙出版最後時間」,以及接手其休假時的工作。陳指,「鋤報會」後是「初會」,同樣由各部門代表出席,例如採訪主任及副總編輯。各人在「初會」講述當日有何重要新聞、要準備甚麼新聞角度,然後挑選頭版新聞,與會者都可給予意見,「有咩角度比較緊要,有咩要問多啲」。

法官李素蘭詢問,何時印報紙,陳稱,理想是午夜12時前開機印,但有時會有些阻礙,差不多會在午夜左右印﹐因《蘋果》凌晨 2 點或更早,「喺旺角已經要有報紙賣」;至於稿件內容,則由「記者寫完篇稿交俾採訪主任去改稿,再交俾校對部門睇吓有冇錯字,編輯去起題、配相」。陳指「當去到林文宗或者我度係,成個版面有個layout,可能已經9點、10點」,她通常會「睇圖、睇相、睇題」。

陳指,林文宗(後) 是其副手。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陳指,林文宗(後) 是其副手。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重大新聞改頭版 8時離開公司會獲通知

陳續指,每日下午5 時開「編前會」,跟進「初會」內容,如更新新聞發展、挑選頭版新聞、決定版位。陳稱,從下午5時至報紙截稿期間,都可以有很多新聞發生或出現新變化,就在會上決定新聞放哪一版,但之後可改變,如當晚9時發生一宗大新聞,值得登上頭版,「我哋都會改過晒佢」。

控方問,陳稱晚上 8 時便離開公司,若9時才換頭條,她會否與林文宗在WhatsApp討論,陳指「如果去到換A1,佢係會通知我嘅」,但如果是其他港聞,林不一定要通知她。法官李運騰問及,誰在會議中最高職級,陳答「如果喺 print media 嚟講係我」。

負責電子版的羅偉光 每周出席數次鋤報會 

控方再問及,負責電子版內容的前總編輯羅偉光的角色,陳指,羅偉光會參加「鋤報會」,但「初會」及「編前會」,則除非當天新聞「好大」,羅需要就網上版與報紙版協調,才會參加會議。她指,羅都會給予意見,但強調網上版非常忙碌、「成日要有啲即時新聞,有時佢嚟唔到,都會照開會」。控方續問,羅會參加「初會」,陳同意,如政府公布《財政預算案》,羅會參加「初會」,因很多負責採訪的同事屬網上版,「我哋有啲 angle 想做嘅,佢可能幫手搵返佢哋 reporter 跟進返角度」。法官李運騰關注陳的供詞提及很多「可能」,指她只需道出其認知,不需猜測。

控方問到,羅偉光出席「鋤報會」的次數,陳指,羅每周出席「鋤報會」約3至4次,出席「初會」次數比「鋤報會」少,數個月才一次,「我用 budget(財政預算案)例子,都係一年一次,咁嘅規模佢先會嚟」,重申「視乎有冇大新聞發生」。

重大新聞如預算案 羅會出席初會

控方再問,羅會否出現涉《國安法》新聞的會議?陳指,《國安法》是大新聞,「但由醞釀到實施係一段時間,我記憶中羅偉光先生唔會喺嗰段期間,每日都出席我哋初會」,亦不肯定羅在 2020年5至7 月期間,參加「初會」的次數比之前多。控方又提到每周二的規劃會議,陳解釋,各部門代表會講述未來一周的重點新聞及部署,她及林文宗會給予意見,又指羅偉光有時會出席,但因他較忙,有時未必能出席。

陳:Slack發訊息像發內部公告  

陳提到,會使用手機通訊程式與不同人溝通,包括張劍虹、羅偉光、林文宗、楊清奇、馮偉光及黎智英,亦確認會使用工作社交平台 Slack 。法官李運騰問及,陳會透過Email、WhatsApp與同事聯絡,為何仍要用 Slack?陳回答:「其實唔知點解公司一開始要用…IT部屬壹傳媒管,佢哋無啦啦搞內部通訊方法,其實我都唔知點解」。法官李運騰指,不僅《蘋果》員工使用 Slack,還包括壹傳媒員工?陳同意。控方問,甚麼時候會使用 Slack 多於 Email 及 WhatsApp,陳稱「我其實就唔會特別鍾意用 Slack」,惟當時公司鼓勵大家使用,涉及多人通訊時「咁可能會寫啲 message,畀大家都睇到」,她形容在Slack發訊息像是發內部公告,但以其職位,則甚少需與整個部門聯絡。

控方問及,黎智英會否使用 Slack?陳答會,「佢同成間公司啲人宣布啲嘢時候」。法官李運騰問,若黎使用 Slack,陳會收到通知?陳指,並非黎每次使用都看到,「如佢畀全公司,我係公司一員會睇到啦,或者佢開咗個 group 好似WhatsApp咁,我會睇到」。

「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 (資料圖片)

「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 (資料圖片)

黎指示陳聯絡羅傑斯宣傳「香港監察」成立

控方展示,2017年10月陳及黎的WhatsApp 對話訊息,黎向陳指:「沛敏,我剛同Ben Rogers晚飯,他剛與一些MP成立了HK WATCH維護香港自由。我對他說有需要傳媒幫忙,請他找你並給了你的聯絡。」陳回覆:「收到」、「份內事」。

陳指,在黎傳送訊息前,她「冇乜認識呢個人(羅傑斯Benedict Rogers)」,指根據黎的說法,英國人羅傑斯與一些國會議員成立了一個新組織Hong Kong Watch(香港監察),就香港自由人權狀況發表意見。陳指,羅傑斯後來聯絡她,通常是向她傳送新聞稿,如介紹組織成立。 控方再展示,2017年10月31日陳與羅傑斯之間的對話訊息,羅傑斯向陳自我介紹,提到「Today we are announcing a new voluntary organization Hong Kong Watch. I attach our press release. Best Wishes, Ben」,陳當回答:「Thanks. We will follow up」。她指,至2019年反修例運動爆發,組織「密咗、多啲就香港事務出新聞稿」。

陳 : 「香港監察」和羅傑斯對PRC比較批判  

陳指,其後收到「香港監察」的新聞稿,標題為「Press Release: Hong Kong Watch launching on 11 December 2017」,當中提到Benedict Rogers是香港監察的受託人,他曾欲入境香港但被拒,陳指,當時《蘋果》相信亦有報導。控方展示《蘋果》12月網上版報道羅傑斯被拒入境,並指《蘋果》當年選羅傑斯為年度人物,陳確認,惟指「唔記得」他被選為年度人物。

控方再展示,黎於2018年5月16日發送予陳的訊息,黎把羅傑斯親撰寫的一篇文章傳給陳,標題為「Lawfare Waged by the Hong Kong Government Is Crushing the Hopes of Democrats」,文章於2018年5用15日於《The Diplomat》發布,內容提到有立法會議員被DQ及因2014年佔中事件被起訴;控方問及《蘋果》有否報導或發布此文章,陳回答:「唔肯定」。 控方再問陳,「香港監察」是親中還是反中的組織,陳回答指「我諗佢好critical囉,對PRC比較批判囉」。控方再問,此形容能否應用在羅傑斯身上?陳答「可以」。

黎指示「做大」中美就香港自治互相指責  陳承認黎影響編採決定    

控方再展示,2019年3月4日黎與陳之間的對話訊息,黎向陳發送一條同月2日由《Washington Examiner》刊出的報道連結〈US, Beijing trade barbs over Hong Kong autonomy〉,該文章引述時任美國駐香港及澳門總領事唐偉康(Kurt Tong)於同年2月27日的發言,指稱中央政府企圖於政治層面上操控香港,對香港的經濟及國際營商角色造成負面影響,黎當時吩咐陳:「請做大」,陳當時回答:「已經喺總領事演說當日做A2全版」。

控方問及,「A2全版」是否已「做大」,陳指「僅次於頭條,我都覺得幾大」。法官李運騰問及,若陳認為「已做大」,為何不直接拒絕黎的要求,陳指「我意思係黎生叫我哋做大時,我哋已經做大咗,咁我係婉轉話畀佢聽,我哋已經做大咗」。 李官再追問,若陳不說「已經做大」,黎會繼續叫她「做大」?陳稱:「因為黎生既然咁重視呢單新聞,我已經報道咗演說本身,都會睇吓有咩可跟進報道,如輿論對演說有冇新回應…rather than就咁say no」。法官李運騰問陳,當黎認為某新聞重要或不重要,是否會影響其編採決定,陳回答:「都有」。

載着黎的囚車今早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載着黎的囚車今早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今穿黑中褸和淺藍恤衫,到庭後與家人微笑打招呼,其妻、子女及媳婦曾美華均有前來旁聽;而穿着淺藍色西裝外套和米色上衣的陳沛敏顯得精神不俗,其丈夫、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亦坐在公眾席聽審。

黎的家人今早續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的家人今早續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記者攝

在上周五(2日)的第二十二天聆訊中,《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接受控方覆問時指,黎指示《蘋果》英文版只報道中國負面新聞的編採政策「一直無變」,但確認《國安法》生效後,黎受訪及和寫文章時內容「冇咁露骨」;惟黎沒加入《蘋果》管理層成立的國安法應變群組,張指若黎加入,就「咩都怇決定晒」。張又指,《國安法》生效後,《蘋果》3篇刊於2020年7月的文章仍載有「光時」圖片及「兩制蓋棺」等字眼。而陳沛敏首日作供則指,2014年佔中事件起始,黎親身參與,在社會運動「企得前咗」,國際上「出咗名」,《蘋果》亦每日報道。

陳沛敏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陳沛敏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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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92天| 法庭裁定3項控罪表證成立 黎智英將出庭自辯 押後至11.20

2024年07月25日 10:44 最後更新:07月26日 08:01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7月25日進行第九十二日聆訊,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一致裁定黎智英3項控罪表面證供成立。黎在索取法律意見後,決定出庭自辯。案件押後至11月20日再開庭,屆時除黎外,辯方亦將傳召專家證人就即時通訊軟件Signal出庭作供。

囚車今早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今早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官裁定黎智英三項控罪表證成立,包括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之後辯方要求休庭30分鐘進行商議。

再開庭後,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指,被告黎智英將出庭作供,預計辯方主問需時5天,另辯方亦將傳召專家證人就Signal即時通訊軟件出庭作證。法官李運騰關注,本案涉及大量資料,控方盤問或需雙倍時間,料審訊需額外3至4個星期。

法官杜麗冰指,8月雖有兩天可進行審訊,但3名法官於9至10月均須處理其他案件,認為不宜打斷黎的作供,建議把案件押後續審。經各方商議後,案件押後至11月20日續審。法官李運騰問辯方,案件是否會橫跨12月,辯方指,料辯方案情需約30個工作天。

囚車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根據《香港國安法》第29條,犯相關罪行人士處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黎智英今穿啡色外套和白恤衫,甫到庭即與其律師團隊商討;黎的太太、長子黎見恩、幼子及幼女均有到庭旁聽。

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的代表大律師新西蘭御用大狀Marc Corlett。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的代表大律師新西蘭御用大狀Marc Corlett。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太太及幼子到庭聽審。(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太太及幼子到庭聽審。(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長子黎見恩今早到庭。(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長子黎見恩今早到庭。(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女兒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女兒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在昨日第九十一日的聆訊中,辯方進行中段陳詞,要求裁定黎表證不成立,指控方沒證據證明黎智英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仍請求外國制裁等串謀勾結或煽動行為,強調《蘋果日報》作為報章,只是運用《基本法》賦予的言論及新聞自由,運用第四權去批評政府,而《香港國安法》生效後,涉案的「合法協議」已自動失效。惟法官反駁,黎等人的協議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仍持續,黎是否仍有意圖請求外國制裁才是本案關鍵。控方陳詞亦指,只須證明有關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的協議行為,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仍繼續,被告仍有意圖串謀,便可證涉案「協議」橫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後,毋須證明各方在法例生效後,要重新達成新協議。

黎智英(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智英(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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