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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141天|控方指《國安法》後《蘋果》照常營運續刊煽動文章 黎稱自己不是「白癡智障」

黎智英案

黎智英案第141天|控方指《國安法》後《蘋果》照常營運續刊煽動文章 黎稱自己不是「白癡智障」
黎智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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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141天|控方指《國安法》後《蘋果》照常營運續刊煽動文章 黎稱自己不是「白癡智障」

2025年02月28日 13:13 最後更新:03月01日 07:54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黎智英續作供。控方展示黎的專欄文章提到,近200名警察搜將軍澳《蘋果》大樓,《壹傳媒》仍未被「冚檔」,依然一貫方針報道新聞、發表言論,「照常運作」。控方指《國安法》生效後《蘋果》會「照常運作」,法官亦質疑黎撰文營造警方肆意搜查及違憲的形象,黎否認,認為自己非毫無根據,因當時《蘋果》是首間被200名警搜查的媒體,惟遭法官反駁非首間;另控方展示黎在一個場合提到,即使要坐牢,黎仍意圖繼續下去,黎指《國安法》後仍繼續做非法行為,「別以為我是白痴,別以為我是弱智」。

囚車進入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進入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方指《國安法》後黎要《蘋果》如常運作 黎反駁遭法官再警告

控方展示2020年6月14日刊出、黎的專欄文章,題為「窒息中的香港人 逃亡還是抗爭」,提到政府違反《中英聯合聲明》,指「避開不兌現中英聯合聲明的承諾造成的社會不滿」。

控方指黎在同年8月18日的「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直播訪談節目提到「我還會做同樣的事,還會走同樣的路嗎?我幾乎立即想到,是的,我會的,因為這就是我的性格。」控方問,當時黎被捕後,仍意圖繼續下去?黎稱,沒說想繼續,他在「Live Chat」節目中,當時是「回看」,指會做相同事情,不是說「未來」。控方問黎是指若之後再發生這樣的事,他還會這麼做?黎稱他沒這樣說。法官杜麗冰指黎回答模棱兩可?黎指,他回望時認為會繼續做,但重申這是過去。

黎又在節目提到「現在很多人仍然勇敢抵抗,就像我自己、《蘋果日報》,我們仍然勇敢抵抗,繼續我們的事業,繼續前進,繼續奮鬥。」黎指,知道過去所做的事情已經變得非法,很明顯無法繼續下去。控方問黎提到《蘋果》如常運作?黎重申,他不會非法地營運《蘋果》,又指控方不能使用「如常」這字眼。杜官問,黎是不同意?黎稱當然不同意。

杜官再提醒黎,控方指出案情是其責任,黎只需回答同意與否,「否則下年都會還在這裡,請你簡短回答及有耐性」。黎強調他不認為《蘋果》要如常運作。杜官再指,控方指出案情是法庭程序,黎回應指,案情是一件事,控方將字眼加諸於其口是另一件事,控方指當時黎智英有意繼續如常營運《蘋果》,黎重申需守法;控方再指,黎無在節目稱過往做的事在法例生效後可能違法;黎指是不言而喻,批控方扭曲其觀點。法官李運騰稱,控方在黎作供完畢後會陳辭,現先向黎指出案情,讓他解釋,實際上是對其公平的做法,黎指「我不習慣這種迫害」。法官杜麗冰糾正非迫害,而是法律程序的要求,黎稱「OK (明白)」。

控方質疑黎撰文指《國安法》後《蘋果》續運作 黎指非法營運「很荒謬」

控方展示2020年9月27日刊出另一篇黎的專欄文章,題為「繼續打壓香港 還是以身報國?」,提到「二百警察殺入蘋果日報大樓,大肆搜索檔案文件,更是警權侵犯新聞自由;旨在殺雞儆猴,震懾所有傳媒。經此一役,以後傳媒哪還敢不靠邊站?有人說『反中亂港』的壹傳媒仍未被冚檔,依然一貫方針報道新聞、發表言論,可見香港還有新聞自由。是的,我們照常運作…」。

控方問「照常運作」是黎當時想法?黎指,他所稱的「照常」不代表仍做以前所做的事情,因《國安法》後會變成非法。控方指黎沒在文章這樣說?黎指相信大家都明白《國安法》下的處境,又指如非法地營運是很荒謬。

控方指,黎在文章提到「有人說『反中亂港』的壹傳媒仍未被冚檔,依然一貫方針報道新聞、發表言論,可見香港還有新聞自由」,問黎是否指《蘋果》的編採政策?黎同意,但強調是合法、不是非法,指「我們又不是犯罪公司」(We are not a crime company)。

控方質疑黎沒寫在文章內?黎指,一篇文章不會太詳細,又指大家都明白不能非法地經營,「怎麼非法地經營,你告訴我?」控方問黎是今天才在法庭想到這個說法?黎指,這是撰文時的想法,當時《國安法》已生效,「我們怎麼能非法經營呢?」控方指,黎提到「當你要提心吊膽寫東西、說話時,你還自由嗎?自由是無憂無慮的」。控方問《國安法》不是黎關心的事情?黎稱,當然關心《國安法》,但即使合法營運,還是不能100%肯定不會犯法,因為紅線模糊。

控方指,黎提到「我們每天都要冒著被拉人封艇的風險」,是認為無論《國安法》後果如何,都意圖照常營運《蘋果》,包括繼續《蘋果》的報道和社論編採方針?黎不同意,「我們不會自殺」,重申紅線模糊、在《國安法》下有風險。

黎撰文指200警搜將軍澳蘋果大樓。(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撰文指200警搜將軍澳蘋果大樓。(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質疑黎撰文營造警方肆意搜查及違憲的形象 黎否認

法官杜麗冰關注文章提到「二百警察殺入蘋果日報大樓,大肆搜索檔案文件,更是警權侵犯新聞自由」,又提到「警方於是悍然修改《警察通例》中『傳媒代表』的定義,變相由政府新聞處向記者『發牌』,以警權主導政府,凌駕法律⋯警方的做法明顯違憲。可是違憲又怎樣?警權大曬呀!吹咩!」黎指,這是其意見。

杜官質疑,這是「基於錯誤事實的意見」( an opinion based on erroneous facts),因為警察來到壹傳媒大樓時,他們是拿著法院批出的搜查令,向讀者營造警方肆意搜查、違憲的形象,這是黎意圖想向讀者傳達的訊息?黎否認,只提及他所看到的情景。

控方問,文章沒提到警方取得搜查令、行為合憲,指警方是根據法院授予他們的權力行事,但黎想說警方凌駕法律?黎不同意。控方指將展示黎另一個針對警方作出失實指控的例子,黎此時打斷說:「我不認為我是毫無根據,因當時《蘋果》是第一間被200名警察搜查的媒體」。法官李運騰指,《星島日報》亦曾被警方搜查。

黎妻續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妻續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方指黎在《國安法》後仍意圖繼續做同樣的事 黎:別以為我是白痴弱智

控方續展示黎在2020年10月6日的「A Conversation with Jimmy Lai at the Napa Institute 2020 Summer Conference」的謄本,主持人問黎是英國公民,為何留在香港?黎憶述8月被捕後,關押在收押所及睡在地板,當時問自己:「如果我知道將面臨坐牢,我還會做同樣的事情嗎?」但他很快回答自己:「我會做同樣的事情,因為這就是我的方式,這就是我的性格,如果性格是命運」。他指,若自己離開,不僅放棄自己的命運,也放棄了上帝、宗教,「如果我不能改變它,我必須接受我的信仰」。

控方指,顯示黎意圖繼續下去?黎指,只是回望以前,重申不會做非法事情,又指「你覺得我瘋了嗎?」控方指黎現在才捏造這說法?黎否認。法官李運騰問,黎曾供稱不信《國安法》不具追溯力?黎同意,但不代表他會做非法的事情。

控方指黎一直想做《國安法》生效前的同樣事情,即使《國安法》後變得非法?黎指「別以為我是白痴,別以為我是弱智」(Don’t think that I’m an idiot. Don’t think that I’m a mentally retarded)。

黎承認會在《國安法》紅線下冒險 同意法官指在打「擦邊球」

控方展示2020年11月20日黎與前以色列副總理Natan Sharansky的對談騰本,黎提到「雖然知道和你說話、和很多人說話,會惹上大麻煩,因為這等同與外國人勾結,在這裡是大罪。但我必須堅持,堅持我們一直在做的事情,因為很多人都寄望於我。」 控方指黎在不同場合均表示,即使有《國安法》風險,黎仍會如常堅持?黎指,並非指會做非法的事,又指《國安法》的風險,在於紅線模糊,如果行為明顯非法,他不會繼續做。控方再指,黎在節目中提到與外國人交談可能是「大罪」?黎指,可能會被誤解為勾結,但他同時亦想只是與外國人聊天,不是勾結。

法官李運騰問,黎當時在冒險?黎確認,但指自己沒有勾結;李官再問黎覺得可能違反《國安法》?黎重申,只是與外國人聊天,沒有勾結。李官追問,所以其實沒有風險?黎指,因不知道會被如何理解這行為。

法官杜麗冰質疑,黎指與外國人聊天可能被視為勾結,但黎仍會冒險,似乎與早前說法不符?黎重申不認為與外國人交談是勾結,但可能會被視為勾結,因《國安法》紅線模糊;杜官再問,即使黎認為可能會被視為勾結及非法,仍要堅持?黎指,這行為可能會被誤解,因《國安法》紅線模糊,承認會在《國安法》紅線的模糊地帶冒險,但一些明顯違法的事,反問「我怎麼可能會做?」。

法官李運騰追問,黎為何不直接遠離紅線?黎指,當站出來為爭取和維護自由而奮鬥時,無法將自己拉得太遠;李官再問,黎準備好冒險?黎確認,但重申若行為明顯違法,就「不會蠢到去做」。李官再指,黎當時在打「擦邊球」?黎確認。法官李素蘭追問,如果黎越過紅線,他便做了違法行為?黎指,他不知道他做的行為是否違法,但因紅線模糊,所以他會冒險。控方指,黎選擇冒險,不如他早前供稱會小心謹慎?黎指,他已盡其所能謹慎,但不能消除紅線。

被告黎智英。(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被告黎智英。(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致函英國《衞報》,反對該報3月22日刊登的一篇評論文章對香港法院處理國安案件進行抹黑,強調特區政府將繼續依法堅定維護國家安全。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資料圖片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資料圖片

《衛報》的評論文章指,黎智英早前就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簽證被拒批而提出的上訴許可被駁回,顯示香港法治正受到侵蝕。鄧炳強反駁指,特區政府堅定不移地維護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和自由,指香港現有超過100名資深大律師、超過1,600名大律師以及約13,000名執業律師,《基本法》保障市民選擇律師的權利,市民有權選擇有資格並可在香港執業的律師。

鄧炳強致函反對《衛報》一篇有關黎智英上訴被拒的評論文章。

鄧炳強致函反對《衛報》一篇有關黎智英上訴被拒的評論文章。

他續指,香港就國家安全案件引入逐案審批的特准執業制度,比大多數其他司法管轄區(包括英國)更加寬鬆。英國等地並無類似的特准執業制度或允許海外律師處理國家安全案件的制度。

終審法院

終審法院

《香港國安法》第14條規定,國安委的決定不能司法覆核,這與普通法原則一致,該原則亦為英國所認可,即法院對行政當局在國家安全事務上的判斷予以適當尊重,因行政當局在這方面擁有更優越的資訊及判斷能力。這並不影響香港法院在《基本法》保障下依法享有的獨立司法權及終審權,所有被告人均可得到公平審判。

鄧炳強指,黎智英的上訴許可申請是毫無合理理由而被法院駁回,《衛報》的評論文章聲稱終審法院的裁決「令人費解」,此說法毫無依據,重申反對文章使用這種帶有偏見和誤導性的語言來詆毀法院的專業精神和公正性,並強調特區政府會繼續依法堅定維護國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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